藏人行政中央选举事务署于本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启动始于2021年的司政和第17 届西藏人民议会议员的大选。根据《流亡藏人宪章》中第8章第97条第4款和《 流亡藏人选举法》第17 ,18,20条和21 条以及第16 条第4款的最新修正案附录(a )之规定,决定实行新的选民登记法规。
藏人行政中央选举事务署署长旺堆次仁于今天(8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实行新的选民登记法规,并从今年9月1日开始正式展开2021年藏人行政中央司政和第17 届西藏人民议会议员大选的选民登记工作。
根据新的选民登记法规,要求所有区域选举委员会以及广大民众按照相关选举法规和条例,遵循以下选民登记流程和准则:
- 所有符合第18 条第(4 )款之规定,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年满18周岁的流亡藏人都有资格进行登记;
- 根据《流亡藏人选举法》第18 条(A)和(B)款规定, 在审查所有年满18 岁的’流亡藏人自愿交税卡’的详细信息后,登记官员将按其选区进行登记和处理相关事宜;
- 选民登记将于202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止。
- 根据《流亡藏人选举法案》第18 条(A)和(B)款的规定,任何一名在今年10月31日年满18 岁的流亡藏人均可登记。但符合该法案第18 条第5 款的人则不予登记。
- 依《选举法》的规定,截至2020年3月31日,所有依法登记的选民必须已缴清流亡藏人自愿税费;
- 由于选民登记至关重要,我们呼吁所有享有投票权的流亡藏人在指定的日期内进行登记。
尽管2019 “新冠病毒”疫情持续造成全球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选举事务署署长仍呼吁世界各国流亡藏人充分参与到选举事务中,并促成一个自由,公平和互信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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