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喪葬習俗

喪葬是人們對死者的歸宿,對彼岸世界的認識及其生活的願望,反映了人們對死者的態度。西藏人由於受佛教的影響,非常重視死後的超度等宗教儀式,除了念經,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上供下施,即供養三寶和向貧弱者的施舍,子女甚至為此不惜傾家蕩產,而天葬就是一種施舍,而且被稱為是最後的施舍。

歷史上西藏流行土葬,但從佛教傳入西藏後,西藏的葬俗就發生了變化,其中最流行的所謂天葬(鳥葬)就是佛教思想影響下產生的葬俗,其涵義是將自己的屍體施舍給動物。

由於佛教影響,藏人認為身體不過是靈魂寄宿的軀殼,根據緣起性空的思想,也不過是由各種元素聚合而成,當靈魂由於軀殼不堪使用而離開後,軀殼就變的沒有意義,而如果把這個已經不能用的軀殼施舍給動物,自然就是功德一樁,特別是西藏人非常重視臨死前的動念,因此也就格外重視這個被稱為最後施舍的傳統。民間傳說這種葬俗源自帕黨巴桑杰,據說覺囊派創始人帕黨巴桑杰去世前,告訴弟子們將他的屍體施舍給動物。因為動物吃了人的屍體後就不會傷害其他的生命,等於拯救了其他生命,功德無量。由此西藏的葬俗由原來的土葬習俗轉為天葬。其他如火葬(被認為是一種供養)、水葬(向魚類施舍屍體)、野葬(向鳥獸施舍屍體)均源於同樣的上供下施的理念。

屍體的處理程序

屍體的處理過程大同小異,人死後,立即向喇嘛或仁波切報告,請他念頌適當的經文,超度亡靈,防止靈魂走入歧途。祈禱神佛,讓死者轉生極樂佛界或盡快轉世投生到佛法盛行之地,西藏人不會祈禱自己的親人轉生到仙界,因為仙界還是在輪回之中,人類卻由於有限的壽命和困難而被認為是最有可能達到成佛途徑的,因此藏人認為如果不能投生到佛界就最好轉世到佛法昌盛的地方。這個程序完畢後,才能動屍體。

在一些沒有喇嘛的地方,親人除了念頌六字真言等通俗經文而外,有些地方還會對著剛剛斷氣之逝者的耳朵反複告誡他專心向佛祈禱,不要留戀家人和世間物等,死者親屬也盡量克製不能號哭,因為這會使死者懷念家人、留戀世間而影響其專心祈禱和奔向中陰之路。

一般而言,僧人屍體收為禪坐姿勢,而有些高僧臨圓寂時自然成坐姿勢入定。而俗人的屍體一般是卷曲起來,並把頭彎與兩膝之間,成嬰兒投胎姿勢,但也有一些地方將屍體捆綁成盤腿、雙手合什狀。

屍體一般根據高僧的卦示要在家中停放三天左右,但如果是年底,則必須在新年之前處理屍體。期間開始請僧人來念經,以超度死者靈魂,出葬時間一般要經過打卦擇吉日。

出葬那天,在康區一些地方,由子女或親人輪流背著屍體順時針方向圍繞寺院,寺院的僧人也會集體為死者念經超度,然後送到天葬場或用其他葬禮。在衛藏等地區則是直接從家中背走。

另外在康區的許多地方,處理屍體的都是寺院的僧人,一般認為僧人處理屍體不僅使死者家屬感到極大的寬慰,而且由僧人處理屍體使僧人更能感受無常,那些處理過很多屍體的僧人受到人們的尊崇。但在衛藏地區卻有專門的背屍人,他們是俗人,而且並不認為是高尚的職業。

處理屍體的方法最普遍的就是天葬(鳥葬),此外西藏各地還有其他的葬法,主要有塔葬、水葬、火葬、野葬、土葬等,現一一簡介如下。

一:天葬(鳥葬)

就是把屍體喂給鳥類,把屍體放在天葬台後,點燃松柏香煙,松柏撒上糌粑,香煙升起,鷹群就會趕來並在上空盤旋或降落到附近靜候完成一些宗教儀式,這時天葬師將屍體固定後在屍體背部劃開,鷹群就會一擁而上,搶食屍體,等表面的肉吃的差不多了,天葬師上前將剩下的屍體肢解,砸骨成碎,摻拌糌粑,供鷹啄食,以吃光為吉利。因為民間習俗認為生前作惡多端,為非作歹的人死後,鷹不吃這種人的肉;由於很多時候會出現鷹再怎麼也不肯吃一些死者的屍體的現象,有時同時送來幾具屍體,幾十成百的鷹拼命搶食其中的一些屍體,但對旁邊另外的屍體卻不聞不問,這些都助長了這種民間的觀點。

在西藏因麻瘋病或其他烈性傳染病去世的不能實施天葬,因為擔心將病傳染給鳥類,有失施捨的原意,此外在很多地方還不允許亂倫者等死後天葬,這兩類人一般只能采取土葬。

二:塔葬

塔葬是一種高層次的葬禮,只用於高僧大德或大活佛。塔葬習俗來源於印度。相傳,釋迦牟尼圓寂後,他的遺體由弟子和信徒門火化,其舍利被揭托等八國的人們分別引去,建塔供奉。這就是塔葬之始。後來這個習俗被佛教弟子門沿用。後來逐漸的開始將真身存在塔內供奉,西藏實行靈塔,已見史書記載為公元八世紀,在桑耶寺旁的山角下,為印度僧人蓮花生修建了第一座靈塔,距今有一千二百多年的歷史了。其後如格魯巴創始人宗喀巴以及其弟子歷輩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和甘登赤巴、其他大活佛等地位顯赫或事業有成的高僧大德一般都采用塔葬。由於西藏歷史上高僧輩出,因此在西藏的許多地方都有靈塔,只是在中共侵佔西藏後,大部分在民主改革期間被摧毀,其他的也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摧毀。如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絡絨扎巴圓寂後,就在甘登寺修建靈塔供奉,成為甘登寺吸引信徒的重要文物財寶。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將甘登寺徹底砸毀成廢墟。從五世至十三世達賴喇嘛(缺六世)的遺體也塔葬於拉薩布達拉宮內。

五世班禪到九世班禪的遺體也塔葬於扎西倫布寺內,後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被毀。公元1989年十世班禪喇嘛主持將人民私下保存下來的五至九世班禪之部分靈骨建一合葬靈塔於扎西倫布寺。靈塔本來只有一個法體,五人合葬靈塔在西藏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第一次。已經成為中共侵佔西藏、毀滅西藏文化的歷史見證和這一特殊時期的歷史產物。

十世班禪圓寂後,在後藏日喀澤扎西倫布寺專門修建金、銀質靈塔及塔殿,其他地區的高僧天德圓寂後,有些在本寺內建造靈塔供奉。

靈塔是將高僧法體不動一刀一口,順口和肛門將內髒取出,再用各種名貴藥品和香料進行處理後,安放在用金、銀皮製成的塔內。塔上瓖以珍珠、瑪瑙、珊瑚、松耳石、玉石、琥玻、寶石等各種珍寶,供奉在殿堂內,供信徒瞻仰和供奉。

布達拉宮內五至十三世(缺六世)達賴喇嘛的八座金質靈塔,其中五世和十三世的最高大豪華,高達十四點五八米。

靈塔的種類很多。有金、銀、銅、木、泥靈塔。它是根據活佛的地位而定。金靈塔一般達賴喇嘛才有資格享受,其他活佛都是銀質靈塔。除達賴和班禪的靈塔分別建在布達拉和扎西倫布寺外。其他活佛的靈塔分別存放在活佛所屬寺院內供奉。靈塔的建立主要是為了讓後世信徒瞻仰和供奉。

三:水葬

水葬的是將屍體投入江中喂魚,投入的方式有的是在屍體上綁上重物直接投入水中;也有將屍體肢解後投入江河急流中的。在一些大江大河的河流域采用此種葬法。另外嬰兒夭折後一般都是用水葬。

四:火葬

火葬也是較普遍的一種葬法,特別是僧人、高貴人死後,進行火化。在很多地方被認為是一種供養,燒畢將骨灰撒向高山之頂、大森林和江河之中。如果是高僧大德則將舍利子或骨灰裝入塔中進行供奉。

火化時,請僧人念經,邊念經,邊用酥油引燃,親人和好友也來燒油,以示祭悼和供養。

五:野葬

野葬主要流行於藏北高原和西藏吉隆以及蒙古的極少數地區。一般都是將屍體馱到離家稍遠的山坡、山溝或草灘上,屍體裸留為鳥獸吞食。過10天半個月後去看,待肌肉被鷹吃盡後,將骨頭就地埋葬。

另外也有人死後將屍體赤裸放在臨終時的那個位置上,家人帶帳篷搬走。隔一段時間看是否被鳥獸吃盡,然後將骨頭埋好為完。

六:土葬

土葬是西藏最原始的習慣,佛教興起後在西藏基本上不作為正常的葬喪方式,但在康區極少數邊緣地區據說仍沿襲至今。在西藏的大部分地方,土葬僅僅是一種用於因患麻瘋病等傳染病而死的人的葬喪方式,自然是埋在地下不使其傳染。另外在一些地方則規定亂倫者和犯罪處死、凶殺而死者不許火葬、天葬和水葬,必須實行土葬。

除了上述的葬喪習慣,在西藏還有崖葬、多次葬等。其中崖葬是在人死後將屍體葬在遮雨、通風、蔽日、乾燥的自然崖洞內,用石塊封上口。這是一種古老的習俗,這今仍在西藏的少數地區流行。

而多次葬是在康區流行火葬地區采取的一種葬法。即如果夏天死人,火葬要污染環境得罪地方神,引來天乾,故只好土葬,秋收後再挖出來火葬。這就是多次葬。

上述葬法局限於少數地區,不帶普遍性。

以上葬法在進行之前都要舉行宗教儀式,但藏人幼兒夭亡,死後不舉行什麼葬禮,靠近江河流域的直接投入江河之中。在沒有大江大河的地方則把屍體放入陶罐中,蓋好埋在野外或專門安葬幼兒的墓地,然後再請僧人念經超度。

葬禮的習俗與禁忌

人死後,在屍體邊點上油燈,作為供養,也有的解釋為是為死者靈魂在陰間作指路明燈,不使他誤入歧途。

西藏人的葬禮中最看重的是舉行各種的宗教儀式以及上供下施,認為這是唯一對死者有益的儀式,沒有象西方或中國那樣送花圈、奏哀樂的習慣,也不布置專門靈堂(宗教高僧遺體放入經堂或專門的佛殿內),不燒紙錢,親人不戴孝,送葬不放鞭炮,不奏樂(宗教高僧出葬要奏樂)。
在西藏,人死後,家人在四十九天內不梳洗打扮,取下一切裝飾,不能笑,不能高聲說話,不穿新衣服,更不能唱歌跳舞,前來吊唁的人也要遵守這些規距。一家死了人,鄰居、村寨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不辦喜事,不唱歌跳舞,如遇到經佔卜早已選定吉日,無法更改延期時,則向死者家攜禮取得諒解同意,送上一些錢、糧、酒和其它物品。如果在節日前去世,同村的人除了小孩而外大人不過年,同時也會降低節日的喜樂氣氛;有些地區村裡死了人,全村在三天之內不下地勞動,以示悼念等等。各種習俗因地而異,種類繁多,不勝枚舉。

死者家裡每過七天要為死者念經行善,舉行各種超度亡靈的法事,到寺院供燈添油,給乞丐施舍,給野狗等喂食物,給小孩送食糖(有些地方稱為討六字真言,即小孩知道分發糖果的原因,因此會一邊吃糖一邊念頌六字真言為死者祈禱),希望為死者增加善業,早日投胎轉生人間,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為至。在此期間,家人禁忌殺生,雖吃牛羊肉,但不親手宰殺。

到了最後一個七日時,親朋好友、鄰居、村寨都來舉行較大的祭祀。四十九天一過,一切恢複原狀,認為死者的靈魂已投胎或進入另外一個世界,他(她)與活人已脫離了一切關系,也忌諱提起死者的名字。但為死者點燈和祭念活動不斷。周年後還要舉行宗教儀式等。

死者生前的衣物和裝飾及其財物,一般要將其中一部分或全部送給寺院或僧人作為布施。有些地區將全村,甚至全部落的人和所有親朋好友邀請到家中,舉行隆重的紀念活動。主人大辦宴席,讓其參加者盡情飲酒吃肉,熱鬧一天之兩天。

藏人相信人死後還要根據自己的善惡因果報應投胎轉世,其過程漫長而又充滿艱險的,為此,死者要靠活人通過葬禮、點燈、念經、布施等,為死者增加善業,除去或減少惡業罪過,順利通向光明,以求轉世在具有成佛條件的環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