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達瓦才仁 :
【前言】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向巴平措在十八大記者招待會上說:「西藏寺廟的僧人沒有一個自焚。有人說西藏在燃燒,而我認為根本沒有⋯⋯」。事實上,迄今為止已有約100人自焚,83人死去。而中共政府不僅冷酷無情,還在藏區大力宣傳詆毀自焚浪潮。並要求藏人相互檢舉,打壓、判刑自焚者家人、朋友,同時,嚴格限制媒體採訪,更禁止任何國家或國際性組織的調查。
西藏問題從1959年至今,愈演愈烈。藏人幾乎每十年就會有一次大的反抗運動。近幾年,藏人們以自焚的方式而掀起的非暴力抗暴運動,殉難人數之多, 引發的同情悲憤情緒之強烈,為歷史上絕無僅有。正如本專題指出,一個在高寒嚴酷生活環境下悠然生活千年的頑多民族,面對中共政權的強暴,只有尋找更激烈的手段抗爭,才能表達他們生死存亡的民族憂患意識。專題作者廣泛,提出對這場無比慘烈的和平抗爭的描述、背景分析,和對中共新領導的呼籲,希望以新思維儘快展開中藏談判。 (編者)
編者按:近年來藏人自焚浪潮此起彼伏,已有近百名藏人投身在烈火中。作者對西藏問題及達賴喇嘛的狀況非常熟悉,具有代言的影響力。本文闡述藏人自焚的原因,和中藏關係的深刻危機。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西藏安多的阿壩格德寺(現屬四川省阿壩州)僧人扎白在縣城中自焚——中國軍警的反應也一如往常,毫不猶豫地開槍擊倒扎白,然後再滅火,同時又不忘對扎白棒打腳踢。
扎白是西藏境內第一個自焚的藏人,但並不是第一個自焚的藏人。早在一九九八年,原籍日喀則的流亡藏人圖登額珠在印度新德里一次絕食抗議至死的活動中自焚身亡。達賴喇嘛隨即發表聲明指出:「我會見了參加絕食的六名藏人,並向他們申明,對包括絕食至死在內的傷害生命的行為不予認同。昨天得知一名藏人因自焚而死亡的消息,感到非常的遺憾⋯⋯我無法認同他們傷害生命的行為,但對他們的勇氣和動機表示欽佩,因為他們是為了六百萬西藏人民的自由權利而獻出自己的生命。」
達賴喇嘛從來不支持自焚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達賴喇嘛再次對《北京之春》經理薛偉表達了同樣的立場:「當自焚的狀況發生時,我個人非常痛心。當然從民族的勇氣來講,他們的勇氣是非常了不起的。但是,我絕對沒有鼓勵,也不願鼓勵他們自焚,用這種方式來抗爭。」
達賴喇嘛同時也談到了他做為宗教領袖的困惑,以及由於已經將政治權利移交給民選政治領導人而不便發表意見的處境:「我也很困擾。我對他要如何評價? 如果我說這是好的、對的,不能這樣講。如果說是錯誤的,要怎樣判定他是錯誤的?對他留下的家人,在他們心裡,達賴喇嘛這句話,對他們的創痛傷害多麼的大。 我們要想到這一點。
另一方面是政治的問題,有人設法政治化,如果要政治化,我最好閉嘴,因為我把所有政治權責已經交給新的領導人。所以在政治上,我可說是圓寂的人一樣。 」
雖然達賴喇嘛從一開始就清楚地表明其反對自焚的立場,但西藏境內的自焚並未因此停止。據西藏流亡政府統計,至二○一二年的國際人權日止,至少已有九十七名西藏人自焚。
對藏人的自焚,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自焚者的「絕望」,也有不少人分析這是藏人在向國際社會求救。
其實,真相並非全然如此。檢視公開的資料,自焚藏人的生存狀況都並不差,不少人甚至是富裕家庭的孩子;同時,也沒有發現他們有其他的個人理由去自焚。在他們留下的遺囑中,幾乎看不到針對國際社會或媒體的內容,甚至少有對中共攻擊或不友善的言語,遺言中更多的是希望西藏自由、藏人同胞們相互團結,鼓勵藏人傳承母語,說藏語,希望達賴喇嘛返回西藏等遺願。
死者遺言:為了藏民族的尊嚴
就西藏人而言,不論生者或死者,沒有人懷疑自焚者的獻身是為了西藏民族的尊嚴和利益,包括自焚者的家人也相信親人的自焚有助於維護西藏民族的尊嚴和利益。而這種通過犧牲自己的生命來幫助西藏民族的想法也不是現在才有,早在二○○四年,有一部加拿大電影公司(NFB)贊助拍攝的紀錄片《我們還剩下甚麼》,其中一安多男人對著鏡頭說:「我不知道我能做甚麼?如果我的生命對西藏民族有甚麼幫助,我隨時都願意獻出我的生命。」
二○一二年六月,兩個年輕藏人在青海稱多縣自焚,他們在遺囑中也表達了相同的信念:「我倆無力為西藏的宗教和文化做出貢獻,也無任何財力幫助西藏人民。我們力所能及的就是以自焚的方式,希望能幫助西藏民族,並祈求達賴喇嘛尊者永駐世間、儘快返回西藏。對於和我們一樣的西藏青年人,我們希望你們持守不在藏人內部爭鬥的誓言,團結一致,同心協力,守護住西藏民族的尊嚴。」
其中一人臨死前更直接地表達他的遺願:「我倆是為雪域西藏,如果我們沒有自由、沒有語言文化和民族特性,將是我們的恥辱⋯⋯那你到底算是哪個民族,是華人還是藏人?」
現在,將近一百名西藏人相繼自焚,此刻應該清楚了:自焚者與西藏民族的現狀和命運之間的聯繫。那麼,究竟是甚麼原因,迫使西藏人只能用如此慘烈的方式表達訴求呢?
難忘半世紀來對藏人的屈辱
美國專欄作家艾比蓋爾說:「衡量一個人品格的最佳尺度是:看他怎樣對待無利益於他者;看他怎樣對待無還手之力者。」如果以此標準去衡量中共對待西藏民族的黨格或國格,留給西藏人的顯然不是「泱泱大國」的形象。
毫無疑問,西藏人並沒有忘懷過去半個多世紀所經歷的苦難和屈辱;而過去幾十年間中國的經濟發展,不僅讓西藏民族淪為被掠奪、被邊緣化的群體,而且中共的仗勢欺人、橫行霸道的嘴臉在西藏更是到了喪心病狂、無以復加的地步。
如在西藏已推行十幾年的所謂「愛國主義教育」,不僅強迫藏人自我矮化、攻擊達賴喇嘛,甚至還為此故意褻瀆藏人信仰的聖潔性,如軍警從藏人家中搜出達賴喇嘛的照片後,會強命藏人用腳去踩踏,當藏人不願服從時,軍警甚至用鐵棍敲打藏人的腿,強制藏人把腳踩在達賴喇嘛的照片上,一些藏人的腿竟然因此被活生生地打斷。此外,中共甚至強行將中國國旗和法幢一起掛在經堂頂,將毛江胡鄧等中國領導人的俗人照片供奉在佛堂內。中共這樣做就是要處心積慮地去踐踏宗教信仰的神聖性,從而消解藏人捍衛信仰的決心。
而為了根除西藏的宗教和文化,中共在西藏加緊推行民族同化政策,不僅各地若有若無的藏語文教育被取消,御用學者也紛紛出來鼓譟取消民族身分,以圖達到釜底抽薪的目的。
宗教文化政治全面壓迫與同化
除了宗教文化的殘酷壓迫,中國對西藏的政治壓迫,即使文革後也只有量變,並沒有任何實質的改變。藏人的任何不滿言行,都會被誣指是恐怖主義或分裂主義而遭到嚴酷的鎮壓,鎮壓手段更是肆無忌憚,無所不用其極,僅僅是二○○八年三月十六日,中國軍警直接向阿壩的藏人群開火,就造成至少二十三名藏人被當場殺害。而製造這類屠戮行為的兇手,不僅不會受罰,甚至還會因此受獎升遷。
除了宗教、文化和政治的壓迫,社會範圍內的民族歧視政策更是讓藏人猶如寒冬飲冰水,點滴在心頭。現在的西藏人,想出國幾乎不可能拿得到護照,想到中國內地,常常只能去規定的旅店投宿;至於去本民族的聖地拉薩,則要比別人多準備五份不同的證明文件。問題是,這項政策只針對西藏民族。其他民族或外國人要進入聖地拉薩,只需要出示身分證或護照即可。
而更令人憂慮不安的,是隱藏在這些現象背後的中國政府之意圖,以及這些資訊所反應的霍霍磨刀聲。正如一名藏人教師向法國《解放報》記者表示的,「漢人想根除藏人的語言,藏人的文化,藏人的信仰、藏人的歷史,藏人的尊嚴,要將藏人同化。」顯然,西藏人已經真切地感受到了自己的處境,並將此與民族的未來聯接在一起。在自焚者的遺體旁,除了達賴喇嘛的照片,常常還有西藏流亡政府司政洛桑森格的照片。外國記者評說,「看來藏人已經將宗教信仰與民族前途聯繫在一起。」
弔詭的是,究竟誰是真正迫使溫和的西藏佛教徒將信仰和民族的未來聯繫在一起的推手?是誰讓一般西藏人都能深切感受到民族和文化處於存亡絕續的危機?並迫使他們只能以自焚等慘烈的方式進行抗爭或自救?
包括溫家寶都對達賴喇嘛栽贓
從一開始,中國政府就不願承認自焚者的訴求之正當性,並千方百計地用各種污名化的手段,企圖掩蓋問題的實質,轉移焦點。比如初期的自焚者多為僧人時,中國政府及其喉舌就一再宣稱是邪教。後來自焚的人越來越多,中國政府又倒打一耙,宣稱自焚事件是達賴喇嘛煽動所導致的行為。
說到中共的倒打一耙,二○○八年三月中國總理溫家寶就藏人抗議的說詞可謂是經典例證,當時溫家寶面對全球媒體公開表示:「有充分的事實,我們也有大量的證據,來證明這次事件是達賴集團組織、預謀、策劃和指使的。」達賴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隨即公開要求中國政府公佈其所謂的事實和證據,並表示歡迎包括中國政府在內的任何組織到達蘭薩拉進行調查。但中國政府既沒有派人來調查取證,更沒有公佈任何「事實」或「證據」。
在自焚事件中,中國政府也一如既往地栽贓誣陷達賴喇嘛,人民日報等喉舌報章甚至若有其事地大肆宣揚達賴喇嘛「出錢買屍體」的「新聞」,並煞有介事地宣稱達賴喇嘛對自焚者明碼標價,自焚死亡者給四十萬盧比(約五萬多人民幣),因自焚重傷者給三十萬盧比等。
其後為了自圓其謊,中共又荒謬地宣稱達賴喇嘛沒有公開譴責自焚者又為自焚者舉行法會,這些行為就是煽動。
達賴喇嘛是西藏的佛教領袖,為所有雪域藏人祈福本是職責所在;況且自焚藏人為民族利益和信仰而甘願承受火噬劇痛,無私獻身,其赤膽忠心,猶如純潔的雪山,白淨無暇,蒼天可鑑,日月可證,怎麼會有人竟然要求達賴喇嘛和流亡藏人指責自焚的同胞?荒謬霸道,莫此為甚。
利用內外媒體卑劣醜化自焚者
除了推卸責任,中國政府的另一齷齪伎倆就是污衊醜化自焚犧牲者,二○一二年一月八日,果洛的索巴仁波切自焚身亡,中國政府在第二天就公然謊稱索巴仁波切是「因不正當男女關係被發現後採取極端措施走上絕路」。幸好索巴仁波切在自焚之前錄製了長達九分鐘的錄音遺囑,清楚地向世人說明,他自焚獻身的緣由「像佛祖捨身飼虎一樣」「捨生取義」。
同樣,十九歲的西藏女孩才讓吉因不滿藏語文教育被取消而自焚抗議,中國新華社立刻宣布,這個女孩是因為頭撞到暖氣片上,導致後遺症。對另一個自焚的女青年,則說是因為和婆家關係不好而自焚。在中央電視台製作的節目中,中國政府甚至讓一個面部打瑪賽克的漢族女人,對著鏡頭誣賴兩個自焚藏人找她嫖宿等。並以「美國媒體多維網」(其實總部在北京)的名義表明國際社會也認同中共的說法。
中國政府常以泱泱大國自許,對待藏人的霸道和卑劣,卻實在令人瞠目。
除了醜化、潑污水,中國政府講得最多的是以佛教「不殺生」的戒律攻擊自焚者,宣稱違背了佛教的教義等。實際上,佛教的一切因果根源維繫於當事人的起心動念,如果動機是惡意或仇恨的,即使沒有實際動作,心生惡念就已造成惡業。同樣,一念之善,即使沒有善舉的動作,因心生善念而累積了善業。
自焚如佛陀捨身飼虎不違教義
而佛教「不殺生」的戒律,指的是一個人如果因為自身的貪嗔癡或無法處理壓力和痛苦而自殺,那就是違背佛教教義和戒律的;相反,如果一個人犧牲的動機是為了利益更多的眾生或維護佛法等,就不是單純的自殺,而是已升華為利他的犧牲,此即佛教所謂大無畏的捨生精神和高尚的殉教行為。
在西藏,這種捨生精神通過佛陀「捨身飼虎」、為「救五百人而殺一個惡人」等佛本生傳記,以及藏戲或其他佛法故事的傳播而深入人心。正如索巴仁波切在遺囑中強調的:「我做出這一行為,絕無貪圖名譽、恭敬、愛戴等自私自利的心態,而是清淨的,虔誠的,如佛陀當年捨身飼虎一般,其他犧牲的藏人同胞也是如我一般,為了真理和自由而捨生取義。」
對中共所謂自焚不如法的說法,著名學者胡平和潘晴等有深入的分析,並例舉越南和中國歷史上許多高僧大德以自焚方式護法殉教的記載。實際上,西藏也並不例外,根據藏文史書《巴協》《智者喜宴》等記載,西元八世紀,佛教從中國和印度傳入西藏,當時代表漢傳佛教的大乘和尚摩呵衍那弟子眾多,而追隨印度法師的並不多,兩派漸發很多衝突。而西藏國王的言論被認為是偏向印度的佛教,因而引起大乘和尚弟子的強烈不滿,為表示抗議,有一名叫「果滅」的漢族和尚,就點燃自己的頭顱面向西方極樂世界自焚而亡。
西藏史書記載的第二個自焚的僧人是一個藏人,大約西元十一世紀,西藏處於分裂時期,佛教正在復興,但拉薩的大昭寺和小昭寺長期被流民或乞丐所霸占。一個叫多瓊果本的佛教徒,設法趕走乞丐並重塑佛像後,在佛像前高喊「我將在佛祖前獻身」後點火自焚。據西藏史書記載,自焚的剎那間,頭顱開裂,一道光芒射向無邊虛空,天搖地動,大降花雨。
西藏史書對兩次自焚的記載,不僅表現了對自焚利生的肯定和敬仰,而且也暗示自焚者都已超生淨土。正由於這樣的如法犧牲具有無量的功德,索巴仁波切才會說:
他「願以此供養(指自焚)的功德和力量使一切眾生未來獲得究竟佛的果位」。
中共文件污衊自焚是分裂國家
不久前,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所謂的《依法辦理藏區自焚案件的意見》,其中,中國政府認定「近期在藏區發生的自焚案件⋯⋯自焚者不同於一般的厭世自殺者,普遍具有分裂國家的動機」。
這是所謂《意見》的核心,《意見》的其他內容都是由此認定而派生出來。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媒體報導或分析,都表明自焚者的遺言或自焚時高喊的口號中,大部分訴求是「西藏自由」、「達賴喇嘛回西藏」、「學習藏語文」、 「藏人要團結」等。只有少數人表達了尋求西藏獨立的意願。中國政府在《意見》中,把所有這些自焚者的訴求(有些自焚者的訴求甚至是實現和談)都定位為「普遍具有分裂國家的動機」,完全是誅心之論,指鹿為馬,顛倒黑白。
在流亡藏人中,也有極少數持西藏獨立立場的藏人,他們將自焚者的「西藏自由」口號篡改成「西藏獨立」。這部分人據說也不滿達賴喇嘛的「中間道路」, 主張獨立只能是一種思想意識的選擇,並不代表整體藏人和流亡政府的要求,也不是自焚者的訴求。因此,以「藏獨」將鎮壓自焚浪潮合理化,完全沒有根據。
同時,公安、檢察、法院公然在藏人自焚問題上,聯手出擊,表現如此強硬霸道,這是否代表中共十八大以後的西藏政策?不能不令所有的藏人感到憂慮。
就在《意見》公佈的時候,中國四川警方宣佈破獲所謂組織煽動自焚殺人案。根據中共的報導,兩名藏人將自焚的資訊和照片傳遞到境外,並「經常散佈『自焚不違背教規教義』『自焚者是英雄』等言論」——如果指控到此為止,顯然是可能的,因為每一個有良知和勇氣的西藏人都會有這樣的信念;中國政府當然也可以一如既往地將這種傳遞資訊或意願表達的行為視為犯罪。
但中國政府接著指控這兩個西藏人「說可以幫助自焚者在境外得到宣傳、受到眾人崇拜、提高自焚者及其家人的聲望」以及「脅迫」他人自焚等,就完全背離了西藏文化和宗教的基本常識,與宣稱達賴喇嘛「出錢買屍體」一樣,更像是「中國式」慣性思維的編造。
四川警方編造煽動自焚殺人案
西藏人相信輪迴轉世,屍體可以佈施給鳥獸而不留在世上,也不像中國人在乎留名青史;更重要的是,如果一個人為「得到宣傳、受到眾人崇拜、提高聲望」 等世俗名利而自焚,不僅毫無功德可言,而且也是佛教所反對的。而「脅迫」自焚更是變相殺人,更為佛法所不容。這絕不會是一個西藏喇嘛會做的事情,更不會成為西藏人自焚的動機。
看到四川警方這條破獲所謂自焚殺人案的報導,就讓人聯想起丹增德勒仁波切的案件。二○○○年,也是四川警方,為了誣陷開辦藏文學校、養老院、植樹造林而深受當地人民尊敬的丹增德勒仁波切,先逮捕一個叫洛讓鄧珠的藏人,然後宣稱據洛讓鄧珠的口供,他在丹增德勒仁波切的教唆下,在四川成都實施了恐怖爆炸。隨後,將洛讓鄧珠處死,造成死無對證的局面,丹增德勒仁波切則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沒有人知道洛讓鄧珠是否真的有這樣的口供。其實我更傾向於相信他可能有這樣的口供,在嚴刑逼供下,相信中國警方可以得到他們需要的任何口供。
而更引人產生聯想或值得關注的是,當時的世界,因美國九一一事件的影響,正在全球範圍內推動反恐戰爭。當時的中國政府也搭反恐順風車,除了將新疆一些團體宣布為恐怖組織,同時也一再宣稱西藏自由運動是恐怖組織。在這樣的環境下產生的上述所謂爆炸案,更像是中國政府一手導演的栽贓戲,鑿痕累累,目的是誣陷西藏自由運動為恐怖活動。
與善良人們的願望向背,雪域西藏在中共十八大後,迎來的極可能是酷吏橫行、株連無辜、冤獄遍地的未來。
(跋熱.達瓦才仁: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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