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維健 :
最近,“中國西藏網”貼出一篇“達賴是反人類的兇手”的文章,作者是一個叫吳建穎的人。這篇文章之拙劣,本不值一駁,但想來作者可能也是應命之作,從共產黨偽造的歷史中,找一點只言片語,從共產黨的宣傳中拿一點捏造的東西,加上對達賴喇嘛對“自焚”藏人哀悼之情作最惡意的曲解,拼湊了這篇文章,因此,抱著救人之心,給這位作者上一點兒基本教育課。
關於第一個問題達賴喇嘛與海因希·哈勒的關係。海因希·哈勒是奧地利一位登山運動員,他將自己在西藏的經歷寫成“西藏七年”,後被好萊塢拍了電影。當年中國禁演這部電影,指責這部電影模糊西藏屬於中國的意圖,並沒有指作者曾經參加過“黨衛軍的歷史”。這個歷史據說是德國“明星”周刊披露出來的。在西方社會一些報紙為了追求新聞效應,爆料一些經不起推敲的東西,是常有的,不足為奇。海因希·哈勒的“西藏七年”被翻譯成40多種文字,又拍了電影,獲得了大獎,自然有人要弄出一點兒“新聞“來,但是,這種東西正兒八經的媒體是不屑一顧的,有人希望“華盛頓郵報”轉載,被一口回絕。
西方在追捕緝拿“納粹”半個多世紀以來不遺餘力,任何一個“納粹”不管如何隱藏,不管是否已到風燭殘年,均要追殺到底。這些年來時有某某“納粹”被查出受審的報導。如果海因希·哈勒要真的是“納粹”如何逃得過緝拿納粹組織的追踪,任其在鎂光燈下逍遙法外。如果確認海因希·哈勒是“納粹”,應趕緊向“威森塔爾納粹追踪中心”舉報,可得二萬五千歐元的獎金。
對於海因希·哈勒,如果暫且將他當“納粹”看待,那也與達賴喇嘛無關,當時達賴喇嘛認識他時,僅僅11 歲的一個孩子,而且與海因希·哈勒相處只有一個很短的時間,能會有什麼影響。一個人一輩子會碰到形形式式的人,成為什麼人,最後還要看他怎麼成就自己。以海因希·哈勒的“納粹”身份來說事,可見中共捕風捉影,實在找不到可以攻擊達賴喇嘛的東西了。
至於作者說到西藏在中共之前的社會形態,來指責達賴喇嘛更是無稽之談。西藏那個時候是不是“農奴制”還得由專家來確定,但是與不是,都是一個民族的歷史進程。對於西藏當時的社會狀態,在此可以拿一些史實來加以說明。中共軍隊進藏,進行“民主改革”前,從西藏當時的人口數量和成份構成來看,西藏根本不存在百萬農奴這樣一個龐大的階層。當時的西藏社會已是一個發育較為完善的社會,並非僅僅農奴主和農奴二個階層。它既有農奴主和農奴,更有官員、僧人、貴族、軍人、商人、手工業者還有農民、牧民和獵人。作為一個經濟以畜牧業為主, 文化以僧侶為主的西藏,這二個階層的人口占了大多數。因此,中共把西藏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歸結為農奴則是一個公然的謊言。到是中共進藏後通過所謂的“民主改革”,確確實實把西藏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口改造為現代農奴。在民主改革之下的西藏農民,牧民,獵人和以前的農奴:差巴、堆窮、朗生,統統在人民公社的名義下,成為沒有財產,沒有自由,依附於中共的人民公社這種政經合一體制下的社員。
作者在文章中拿西藏法律與法國1685頒布的“黑人法典”相比,稱西藏的法律與法國的“黑人法典”一樣殘酷,主人可以懲罰奴隸,逼迫他們信仰宗教。並指“農奴如果違反規定,將受到懲罰:站木籠、戴腳鐐長枷、割捨、剁手跺腳、剜眼(用滾燙油癒合)、裝入皮囊沉江。”這種酷刑雖然存在於五世達賴喇嘛制定的“十三法典”的第四款“重罪肉刑律”中。但它是十六世紀的產物。那個時候西藏如同法國和許多其它國家一樣,存在著某些酷刑律法,又算什麼呢。順便提一句,既然作者說到西藏的法律,那麼正好說明,當時的西藏是一個相當完備的國家。西藏社會是在不斷進步的,雖然“十三法典”一直延用到中共進藏前,但是那個時候“十三法典”中的酷刑,已經基本不用了。對於舊西藏達賴喇嘛再三表示,過去的西藏不是一個完善的社會,是一個需要改善的社會。而這個社會的改善,達賴喇嘛在藏人的流亡社區完成了。當今的印度西藏流亡社區是一個高度民主文明的社會。昔日西藏舊制度下的一些不合理東西,已經蕩然無存。建議作者不妨到印度的達蘭薩拉去耳聞目睹,親身去感受體會一下,藏人所享受的文明。與之相比當今的中國社會,從制度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何等的落後野蠻。
中共進藏前西藏不是一個理想的社會,存在著許多的問題,一個社會、一個民族自有他慢慢梳理的過程。一個民族自身的問題,不是另一個民族統治他的理由。如果以這樣的理由來說,當年八國聯軍侵入中國就同樣可以成立,中國為先進的民族所統治便是理所當然。這樣的觀點相信作者一定不會認可。我們在評論昔日西藏時,更應看到中國統治下的今日西藏。在中共把所謂的“農奴”改造為人民公社社員後,西藏不但出現歷史上未曾出現過的飢荒,所有的藏人都淪為中共可以隨意侮辱,任意損害的賤民。至於“文革”時期對西藏所造成滅絕性的破壞,以及時下對西藏的掠奪與文化摧毀,及意在民族滅絕的漢化,是在西藏歷史上所沒有過的。如果今日中共治下的西藏,比昔日的西藏好,便不會有藏人的不滿與反抗了。西藏過去怎樣,現在如何,不要中共為他們代言,讓藏人自己說,只有藏人最有發言權。而一百多藏人以自焚的方式作了他們的發言,這是以生命為代價,對中共暴政的控訴。
此文對達賴喇嘛的污衊方方面面的還有很多,因多是言之無物的漫罵沒有什麼好駁的,但有一點還是需要讓作者清楚一下,什麼是“反人類罪”。 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中危害人類罪定義為:“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及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發的事件,或是出於政府的政策,或是實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許的暴行。如針對民眾實施的謀殺,種族滅絕,酷刑,強姦,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為”。以上述定義來看,達賴喇嘛在流亡海外的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裡,他向這個世界播下的道理與行願,都是在阻止上述罪行。他已無比的慈悲愛護著這個世界的眾生,從有情之生命,到無情之草木。為了獎勵這樣的大德大行,國際社會給予了他包括諾貝爾和平獎在內的數不清的榮譽,這個世界恐怕沒有一個人得到過如此眾多的榮譽。而反過來將“反人類罪“的條款來對照中共政權,則幾乎條條符合。中共以國家的名義實行糧食的統購統銷,結果在沒有天災,倉庫裡堆滿糧食的情況下,讓中國人活活餓死四千五百萬,這是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反人類罪。中共所實行的“計劃生育”在違背婦女的意願情況下,以令人髮指的手段強行墮胎,據衛生部統計,平均每年在七百萬左右。僅此二項就可以載入“反人類罪”的迪尼斯紀錄。再加上歷次政治運動所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與對少數民族的種族滅殺完全構成了中共政權的反人類罪。連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在去年六四視頻講話中都說,“中共犯了反人類罪”。
達賴喇嘛的善願慈行,對世界和平作出的貢獻將世世代代為人敬仰。那些惡口妄語污衊他的人必有報應。作者若良知尚存趕快回頭,去翻一翻達賴喇嘛的書,了解一下達賴喇嘛的和平理性非暴力路線,聽一聽達賴喇嘛講經說法,如何慈悲度人,感受他的直心、深心、大悲心。也到藏人這裡去感受一下藏人對達賴喇嘛的感情,也到世界各地去走一走,這個世界上至總統下至普通民眾是如何敬仰達賴喇嘛,再到各教各派的教徒中間去,無論是佛教徒還是基督教徒對達賴喇嘛,又是這樣一種虔誠,又是這樣一種尊敬,這個時候你就會知道自己對達賴喇嘛的污衊,造了多大的孽,犯了多重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