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力雄:
清朝時期,西藏向北京表示臣服,多數時間和多數問題上停留於名義。表面上,駐藏大臣被放在重要位置。實際上,西藏統治者以特有的圓滑和耐性,通過架空駐藏大臣保持實質上的獨立。
從國力上,清朝不是不能完全征服和控制西藏,而是沒有必要。清朝設置駐藏大臣的目的,更多是維持統治西藏的象徵,而不是進行具體的統治。那並非是一個在控制和反控制鬥爭中誰勝誰敗的結果,可能正是當時雙方共同追求、雙方滿意、因而也是最為自然與合理的結果。
這可以被視為一種政治關係,卻難以完全用當代的主權或宗主權概念進行解釋。西方觀念中的“大”是由“小”構成,“大”是一種清晰的事實,必須由準確界定的細節進行說明和確立,就像主權必須用邊界來界定一樣。而東方觀念中的“大”卻更多地接近一種意境,拘泥“小”反可能使其受到破壞,因而常舍“小”以求“大”。
在古代中國的世界觀中,“天下”是以中國為中心的。中國強烈的文化優越感,視其他民族為“化外之邦”的“夷”“狄”“蠻”“番”。身為“中央之國”的君主,中國歷代對周邊民族放在首要地位的並非是領土、資源、邊界等那些“物”的事物,而是“禮”。只要“夷”“狄”“蠻”“番”對中國王朝表示臣服和尊崇,使“中央帝國”的尊嚴得到滿足,其他都屬細節,無需過份操心。加上“無為而治”的傳統帝王哲學,寧願讓那些“化外之邦”自己管理自己,所以古代中國的邊界一直十分模糊。
而中國周邊的弱小民族,更重要的“大”則首推生存安全和實際利益。為此,尊嚴倒是可以模糊一些。這同樣是東方式的思路。並非認為尊嚴不重要,而是把它當作極有價值的資源交換實際利益。那時西藏對中國名義上的臣服,很大程度就是源於這種需要。清代中國使西藏擺脫了自元以來蒙古汗王的統治,扶持格魯教派居於統領地位,幫助以達賴為首的宗教權力取得對世俗權力鬥爭的勝利,北京還為西藏提供豐厚的賞賜、必要的仲裁和對外防禦的保證……西藏得到如此之多的好處,所需付出的僅是在表面上對中國作出臣服姿態。那種臣服更像一種以假作真的遊戲,讓中國皇帝“君臨天下”的心理感覺滿足,而西藏並不因此喪失實質獨立。相反,堅持強硬態度會惹惱中國皇帝,西藏會受到大兵征伐,統治者會遭罷黜,人民也將塗炭,在這種得失對比中,明智的選擇是什麼,其實很清楚。
所以,無論中國還是西藏,在歷史上都不曾用現代主權的觀念認識和約定相互的關係。西方概念被確立為全球性的國際秩序,被東方接受認可,並在中藏關係中被雙方強烈地意識和爭取,只是十九、二十世紀之交才開始。目前許多似是而非的結論和糾纏不清的是非,根源都在把西方概念硬套在東方的歷史上。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