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申扎縣人達瓦堅贊,於1995年被指控散發西藏獨立的傳單為罪名遭拘捕。 1997年判處了18年有期徒刑。在長達16年中,他一直被關押在拉薩曲水縣監獄。
達瓦堅贊因在服刑期間,遭到殘酷毒打和虐待,致使身體極為虛弱,甚至不能正常走動,因此突然被提前釋放。
達瓦堅贊47歲,曾在中國北京受過教育,後來在那曲一家銀行擔任會計,1995年被抓後,關押在拉薩扎什監獄(西藏自治區第一監獄),1997年5月,他被轉押到拉薩市曲水監獄中勞役服刑。
當時,達瓦堅讚的兄弟尼瑪頓珠和另有兩名叫瑪佐和阿嘉的僧人也同時被抓,達瓦堅贊被判十八年,僧人尼瑪頓珠被叛十五年,瑪佐和阿嘉各判處8年有期徒刑,指控他們的罪名為’反革命宣傳分裂和煽動罪’三位都是那曲縣那曲鎮孝登寺僧人,在服刑期間都被關押在拉薩市曲水監獄。
2008年,達瓦堅贊和卓瑪嘉,次人旺秋等人,在監獄緊閉室關閉了6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