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尊者87岁华诞日前夕,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发布所谓的「拉萨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违法罪犯线索的通知」.
根据藏人行政中央安全部得到的可靠消息,拉萨市公安局于7月4日发布上述公告,声称将悬赏高达三十万的高额奖励,鼓励民众举报所谓「危害国家安全」和散布「藏独」主张等违法犯罪线索。
该通知列出包括利用网络传播煽动涉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害言论,以及聚众宣讲、散布“藏独”主张的违法犯罪线索等12项内容。以下为拉萨市公安局发布的通知。( 点击查看通知全文)
1.造谣、诽谤、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主权的违法犯罪线索;
2.发表、传播有害言论、刊物、音视频资料等,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的违法犯罪线索;
3.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售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违法犯罪线索;
4.利用宗教名义危害国家安全,勾结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和歪曲宗教教义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民族歧视思想的违法犯罪线索;
5.资助、协助敌对势力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6.制作、出售、散发、收听、阅读、存储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刊物、音视频资料或其他物品,私藏、穿戴含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内容的旗帜、服饰、器物、纪念品等,资助恐怖活动、分裂破坏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
7.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或者发表、传播煽动涉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害言论,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移动储存介质、电子阅读器等下载、制作、传播、储存反宣信息,聚众宣讲、散布“藏独”主张的违法犯罪线索;
8.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干预基层公共事务,干扰、破坏乡村治理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线索;
9.违规经营、运输、买卖、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和违反《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销售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7号)销售、储存、提供零散汽油、柴油的违法犯罪线索;
10.为泄愤或者报复社会,准备实施杀人、伤害、放火、爆炸、投毒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违法犯罪线索;
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含零件)、弹药、爆炸物、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线索;
12.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责编:蒋扬
来源:藏人行政中央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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