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西藏問題國際研討會上的發言
文/唐丹鴻:
一說“民主”這個詞,我就笑了……
先設想一下,一個人從小打架打到大,周遭比他弱小的都打趴下了,搶拿常勝,不服的殺,服從的收編為伍。他長成了一個大塊頭,地盤也越佔越大……這種成長經驗的人會形成什麼性格呢?民族也是有性格的。
中國自稱自古以來是一個多民族國家。主體民族漢族佔了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少數民族不到百分之十。
曾被稱為“南蠻”的中國南方少數民族,苗、彝、侗、瑤等等,大多居住在貧瘠艱苦的山區,他們是被原本居住在黃河流域的漢人趕到山上去的。而漢人今天的居住空間,是千百年來從北向南擴張殖民和同化的結果。楚國南擴、秦漢伐越、東吳征山越、唐宋“開發西南”、明朝在兩湖、雲、貴、川、兩廣等地的“清剿”……歷朝歷代“威加四海”的手段都差不多:對所征伐的土地上的土著種族滅絕式大屠殺,好些古民族就是如此滅絕的,剩下的驅逐逃離到山上,以及“改土歸流”同化。現在這些山地的少數民族,就是經過歷代清剿、同化之後的殘餘。他們住在窮山惡水蠻荒之地,漢人有句俗語說“窮山惡水出刁民”。這些“南蠻”已經弱小和邊緣化到了好像沒有“民族問題”的程度。
現在說民族問題,主要就是指西藏問題、“新疆”問題。中原西北邊的民族藏、蒙、維吾爾等,被漢人稱為“族”也就是近百年的事,眾所周知,一稱“族”就出問題了。中國在圖伯特、“新疆”、南蒙古乾的事兒,跟歷史上也差不多:屠殺、殖民和同化。藏、蒙、維吾爾等受害民族面臨的危機,也是像“南蠻”那樣的命運。
漢民族雖然有歷經千年的拓殖征服史,卻不認為漢人有侵略性,從不將“侵略”、“屠殺”、“殖民者”、“帝國主義”這類詞用於自身,相反,更多的是對“開疆拓土”的屠夫的感恩讚頌;即使是外來異族統治者,也因“開疆拓土”獲得褒揚認可;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漢人社會主流意識形態中,也沒有對過去屠殺別的民族有什麼文化反思,對“窮山惡水”的“刁民”們更談不上歉疚了;他們習慣了“蠻子”的歸順臣服,將受害民族的反抗視為愚昧落後的小角色對先進文明的冒犯……
中國的民主化就在這樣的族群中發育。民族問題就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發展。
我這裡涉及的民族問題主要以西藏問題為例。
二.
現代中國之前,滿清的帝國擴張:政治干涉,武力佔領疆土,血腥且無正當性,已經在藏滿之間,製造了領土和主權的衝突。滿清雖然干涉圖伯特政治,但在政治、經濟和外交各方面,離實際統治還有距離。
上個世紀初,被滿清帝國吞併的民族華夏中國人(漢人),民族主義興起,推翻了外來民族(滿人)的統治,辛亥革命產生了現代中國。我們把辛亥革命看成中國民主化的起點應該沒有問題。但諷刺的是,正是這個“開啟民主共和新紀元”的辛亥革命,在產生現代中國的同時,中華民國立刻製造了現代中國的民族問題:
民國臨時政府的前身與滿清帝國通過《清帝退位詔書》,達成“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的交易。中華民國據此認為“合法地”從滿清帝國“繼承”了對圖伯特、“新疆”(東突厥斯坦)、蒙古等地區的權屬。但是藏(圖伯特)人、回(東突厥穆斯林)、蒙古人卻拒絕認受。
在這些民族看來,漢人中國和他們一樣,都是滿清帝國的殖民地。帝國崩潰,漢、藏、維吾爾、蒙古都有權明確各自的主權,有權成立自己的國家。漢人的中國無權“繼承”圖伯特、“新疆”、蒙古的領土與主權。
其實中華民國立國,也是不要異族統治。辛亥革命的願景是一個憲政民主的現代中國,然而,在憲政、民主、共和、反帝、反殖民的現代思潮背景下,中華民國卻無視其他民族的意願和權利,將藏、回、蒙三方排斥在外,與滿清達成“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的交易,而不是所謂“五族”一起參與、民主協商後的共同決定。
這一切與“民主”、“共和”毫無關係,相反,它是天朝大一統觀與漢人擴張拓殖史中形成的沙文主義的產物:“番邦蠻夷”彷彿是一些頭腦簡單的種類,不屑與之共商。儘管將“藩蠻”這類歧視性稱謂換成了“族”,其強加於人,卻並未受到追求“民主”的漢人的質疑。當時官方主張的中華民族主義,實質是沙文主義的。其文化同化*,是要把不同民族納入“高度文明”的漢文化。在中華民族主義者眼中,藏回蒙反中國殖民化,是西方帝國主義削弱、分裂中國的結果。從當時到今天,在漢人社會的主流價值觀裡,佔領圖伯特和“新疆”都是道德的、正當的。中國被滿清吞併的恥辱和痛苦記憶,毫不影響漢人把滿清在周邊國家和地區的侵略,視為理所當然;將中華民國的“繼承”,視為理所當然;中華民國針對圖伯特主權的政治計謀、外交努力和領土兼併等,都被賦予了正面評價……
三.
另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同一時期的1914年,列寧發表了《論民族自決權》。 1921年成立的中國共產黨,是第三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既要服從馬列原則,也因絕大多數經費來源於蘇聯,中共從成立之初到1945年的30多年間,倒是“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達到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的地域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1931.11] 中共那時承認民族自決,乃至小小地推動過博巴獨立,並非出於尊重人權、或主權在民的民主理念,而是基於“消滅階級、消滅國家”的共產主義主張,和對中華民國“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反對。分析以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可以看出來,支持藏回蒙乃至南方少數民族獨立,是“消滅國家”的步驟,如果這些民族都“同中國脫離”獨立了,“中國”——當時的中華民國就分崩離析了,而中共鼓動各民族獨立,是想讓他們加入中華蘇維埃聯邦。
在維基相關詞條裡,博巴人民共和國,“博巴依得瓦”意思是藏人中央政府,被漢文表述為中華蘇維埃中央博巴自治政府,隸屬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聯邦政府。而在“博巴依得瓦”的十條執政綱領中*,卻寫的是“博巴坐自己的江山”、“保衛博巴獨立”等,沒有什麼“隸屬中華蘇維埃”的意思。
由此也可見,中共支持鼓動民族自決獨立,是它的赤化策略,忽悠和籠絡“少數民族”人心,以便漁翁得利之策。
這應該也能解釋1949年中共建政後,就不再提民族自決和聯邦的原因:國家都是中共的天下了,還民族自決獨立,江山分治,大權消解,那怎麼行?何況,反帝反殖民與中華民族主義、“五族共和”與大一統觀念、民主與共產主義理論等,從鴉片戰爭、辛亥革命、五四運動、抗日戰爭一路混合演化而來,已化為時代的狂瀾,幫助中共取得了內戰的勝利,那麼,完成國民黨無能實現的“統一大業”,既符合中國人的民意,也正中共產黨的下懷。不僅不容西藏、“新疆”獨立,還必須“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了。
沒有侵略者會直接宣稱“我要侵略”,也沒有處於侵略方的民族會坦然承認“我們侵略”,他們總是會說、而且打心底相信這與侵略無關,而且他們總是能“證明”這與侵略無關。法西斯德國如此、蘇聯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如此。
以“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激發中國民族主義者同仇敵愾,以“祖國統一、領土完整”迎合包裝大一統,以“解放封建農奴主黑暗統治下的農奴”驅策赤化的軍民……“西藏回到祖國大家庭的懷抱”,對當時的漢人來說具有恢復“民族尊嚴”、共產大同之仁義,中共贏得了漢人大眾民心,增強了中共統治的合法性。
中共起初主張民族自決獨立,是要搗亂、解體中華民國,然後統治一個“中華蘇維埃聯邦”;後來“祖國統一領土完整”能俘獲民意人心,增強其合法性和統治力,它就“完成統一大業”。對中共來說“領土完整”其實也不很重要,你網絡搜索“中共割地”,就可看到中共對大版圖愛國者們其實多麼不屑,只要對當權者有利,“領土”並非“不可分割”。中共出兵佔領西藏,蘇聯提供資金和武器,指示毛澤東用“民族區域自治”統治“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擴張共產主義陣營的勢力……一切都是為了權力。這權力之大,到什麼程度、什麼後果,我們都知道了。
從辛亥革命起始的中國民主化,走向的卻是一條通往奴役之路。這一百年的歷史有一條清晰的脈絡:大一統國家觀和漢沙文主義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政治大一統導向專制集權,受益人是統治者;地域大一統的實質是疆土擴張,大漢沙文主義者們賦予擴張者統治的合法性;思想大一統為極權者奉獻了赤化的奴隸……大一統國家觀在社會、經濟各方面都排斥多樣性,再與二十世紀包裝得最甜美的恐怖主義——共產主義相輔相成,不僅使漢民族在追求民主、平等和自由中南轅北轍,還將其他民族壓到了最底層。
四.
我們再來看看當前的民主化活動。從被統治者認受的角度說,中共的合法性已經蕩然無存。現行政治體制的反對者越來越多:民主運動活動家、民主運動理論家、海外的民運組織社團、憲政民主理論家、歷史政治等方面的學者知識分子,年齡跨度也兩三代人了。他們都致力要推動中國的民主化,都反共、反專制,都提出憲政、民主、人權等主張。
一百年前辛亥時期的革命者們反皇權專制,提倡憲政、民主、共和。現在中國當政的共產黨就是組織化的皇權,今天的民主人士反共、提倡憲政、民主、共和,跟前人主張也有共通之處。 (當然沒法比之處也不少,他們的活動能力和活動空間都跟前人沒法比,可能敵人太強大了吧……)
中共當年宣稱支持民族自決,想先分裂中華民國,再成立中華蘇維埃聯邦,中共自然當聯邦老大。當今很多推動中國民主化的人士,也提出用聯邦制解決民族問題。跟共產黨不一樣,他們沒有說先獨立再加入什麼聯邦,也沒提民族自決,直接就讓聯邦了。
我認為更有意思的是,他們為什麼不涉及民主、人權中、也是民族問題中這一重大的權利:民族自決權?
如果說境內政治環境惡劣,那麼身在海外的,從最早開始同流亡西藏接觸的民主人士到現在更年輕的一代,主流的言論都不碰民族自決權。 08年以後的漢藏交流,無論組織還是個人,主流也是強調支持“中間道路”——這裡有一個問題:這些漢人民主人士是既捍衛民族獨立的權利,也支持中間道路呢?還是只支持“中間道路”?前者是尊重民族自決的權利,後者卻是因為民族放棄了獨立的權利。
中共領導人,毛、劉、週、鄧等,都反復強調“克服大漢族主義”,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規定:“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這至少說明,連中共都嫌漢沙文主義惹麻煩,導致民族衝突,影響穩定,對其統治不利。
現今的政治反對人士和異議知識分子,大多揭露共產黨的罪行,抨擊中共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問題歸結為共產黨的問題,少有對大一統和漢沙文主義的文化反思。貫穿我們一百年的是受害者的敘述:國民黨時期我們是西方帝國主義的受害者;共產黨告訴大眾我們是國民黨和西方帝國主義的受害者。現在我們是中共的受害者……我們怎麼就不是自己的受害者呢?怎麼就不是害人害己的受害者呢?
今年初,一位在美國做訪問學者的憲政民主理論家張博樹,出版了一本專著《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這本書的總體邏輯是:西藏“臣屬”於元朝、西藏“臣屬”於明朝、西藏“臣屬”於滿清,西藏的事實獨立沒有得到中華民國的承認,1949年中共建政後佔領圖伯特,不是侵略而是“行使主權”。歸結到未來,中國即使轉型為民主制度,根據“民族自決權不能被用作分裂主權國家的法律工具”,因此藏人沒有民族自決權。西藏問題是人權問題,是共產黨的統治術——政策的問題,憲政民主制度可以解決人權問題,未來民主中國必須是一個憲政民主框架下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這本書很可能代表了一個巨大的群體的邏輯,也迎合了一個巨大群體的心理。它體現的是百年來,兩種強烈但卻互為衝突的意志:既要民主自由人權,又要大一統。鄧小平說過“除了獨立,什麼都可以談”,中國現行政治體制的反對者們,也大體如此。如果不是他們自身抱持同樣觀念的話,那諂媚和利用(自私不公的)大眾,就是政客獲得權力的常用技法了。
在“民主大一統”模式裡,“少數民族”享有與漢民族同等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公民人權等各項權利。可惜,它與“五族共和”的鄉愿是同質的:就像“五族共和”不是通過五族共商、尊重民族自己的意願產生,即遵循民主與公平原則;這一“憲政民主框架下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也不通過共商和民族自決產生。藏、蒙、維吾爾等民族只有選擇與漢民族一起憲政民主共和發展的自由,沒有拒絕與漢民族一起憲政民主共和發展的自由。
關於是否真正的民主,有一個著名的比喻:有五個人,有四個人都想第五個人死,卻不但不能通過投票決定殺死這個人,而且還要為保護第五個人的生命、避免四個人中有人想殺死他,付出安保的代價。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第五個人。也就是“民主與公正原則”,必須避免“多數人的暴政”。
這本談中國民主轉型與西藏問題的書,坦陳了一個龐然大物的慾望:“中國的人口分佈極不均衡,東部和中部的漢族地區集中了過多的人口,而西部少數民族地區人口稀少”, “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區是中國重要的資源覆蓋區”——那麼,對移民空間和資源的慾望,會通過“民主選舉”授以什麼類型的政權以合法性?在“民主大一統”模式中,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是否有權對移民和資源開發說不?因為民主制保障公民有遷徙自由,資源也屬國有,可是大量文化迥異的移民和資源流失,完全可能扼殺另一民族的生命:文化、生活方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各方面,受到佔絕對強勢的一方“民主合法”清洗。這算不算“多數人的暴政”呢?移民和資源開發,必然產生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衝突,衝突不流血嗎?不會要爭取獨立嗎?要不要民族自決,這不又回到原點了嗎?
可是“民主大一統”模式排除民族自決權。 《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說得很現實:“中國是一個有上千年’大一統’傳統的國度……必須正視國土分裂給佔全國人口90%以上的漢族公眾的衝擊,不能無視這個中國最大人口群體的現實感受……不管誰上台都不會允許這種情況發生,他還要考慮漢族公眾(在未來民主體制中則是最大的選民群體)對轉型新政權的支持呢!失掉了西藏,或失掉了新疆,民主轉型的合法性就喪失了大半”——呵呵,要是最大選民群體都想殺死這些“分裂份子、恐怖份子”呢?這等於明說了,“民主大一統”就是一個中國漢人大眾的“多數人的暴政”。
如果從歷史的軌跡可以看出未來大致的延伸方向的話,那麼不難想像,中國南方少數民族和南蒙古的今天,很可能就是藏、維吾爾等民族的明天。
這就是當下,在蘇格蘭獨立公投的同時,中國民主化進程呈現給我們的怪圈。
我是一個漢人,無論怎樣將心比心,我也不可能像一個真正的少數民族的感受來得真切。因此我說“你們應該獨立”,或者“你們不能獨立”,或者“你們應該走中間道路”,都同樣傲慢。只有尊重別人的自決權是合適的。
不知道為什麼,我想到了他們:那些失去了土地,來到城市,在每個城市的每個角落、一年到頭血汗中掙扎求存的民工,生活在最底層的奴隸,以及那些下崗工人。他們中有多少看不到未來的人?絕望的人?他們是漢人中的大多數。他們最仇恨今天的不公,也最仇恨這個制度,恨那些衣著光鮮的,傲慢的,歧視他們的各種階層……今天的中國就是一個階級社會。奴隸才是真正的多數族,他們最為均貧富所吸引……我想起了改朝換代的模式農民起義,毛澤東的農村包圍城市、階級鬥爭、無產階級革命……獨裁者最初都善於利用“多數人”的恨和理想,“多數人的暴政”又特別像民主和公正。
從辛亥革命到現在,“民主”被各色弄權者利用,民主這個詞都被玩壞了。多少人一看見這個詞就笑了,是那種“哄誰呢”的笑,我也是發出這種笑的人。
也許通過民族問題可以檢驗真假:無論他們有多少人,無論他們多麼喜歡“統一”,都必須尊重和捍衛民族自決的權利。如果自決產生了獨立,那是中國人為捍衛民主所付的成本。若民族自決留在中國境內,那是因為能夠行使民族自決權本身,向我們證明了這“民主”值得信任。
就像蘇格蘭公投的結果,證明了蘇格蘭和英格蘭真正的雙贏。
2014/9/19
原载唯色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