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當局指控甘孜州甘孜縣大金岭寺僧人、以及甘南州瑪曲、夏河、合作等地的五名藏人涉嫌接受境外藏人組織的策劃,煽動自焚殺人案被逮捕。
中共官方新華網2月27日報導稱,“呷絨達金、三木旦、扎西加木措、旦貝傑布、旦藏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緝捕歸案。並稱,呷絨達金是來自四川甘孜的喇嘛,三木旦、扎西加木措和旦藏則是甘南當地的喇嘛”。
甘南警方還稱,“在呷絨達金等人的煽動下,甘南居民道吉仁青於10月23日在夏河縣城街道自焚身亡,土瑪傑10月26日在夏河縣桑科鎮街道自焚死亡,貢保才讓11月10日在合作市喬吾堂寺大經堂門口自焚死亡。並稱,將進一步加大偵辦力度,依法嚴懲殘害無辜生命的犯罪行為”。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辦理藏區自焚案件的意見》之後,整個藏區便開始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抓捕行動,只要與自焚者有一點攀親帶故的關係,幫助火化自焚者遺體,以及看望慰問自焚者家屬,都列入自焚殺人嫌疑犯,一律進行逮捕並判處重刑。到目前為止已有十幾名藏人,以自焚殺人犯的罪名遭判重刑。
藏人行政中央司政洛桑森格星期二(2月26日)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髮表談話,譴責中國政府最初把自焚者說成是小偷,然後是無家可歸者,後來又把責任推到藏人行政中央身上。
司政表示,中國當局後來開始對自焚行動治罪,在12月份和1月份嚴厲地迫害自焚者和他們的家人。但是,自焚還在繼續,因此,“責任完全在北京,他們的強硬政策導致了藏人的自焚。”
司政還強調,“這說明,不管他們的政策多強硬,不管他們怎樣鎮壓藏人,都不會有效果。現在是他們重新考慮政策,承認這樣的政策不起作用,並且面對現實解決問題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