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局于近日以“公然组织并带头反抗国家法律”和“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名,对西藏康区石渠县的藏人青年旺青和他的姨妈卓嘎,分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以及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来自西藏境内的消息:甘孜州石渠县人民法院于5月8日,以 “公然组织并带头反抗国家法律”为罪名。判处该县藏人旺青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旺青姨妈卓嘎被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以及“与非法组织勾结”,遭判1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中国人权专家的说法,中国法律机构通常使用“泄露国家机密”的指控来侵犯人们的隐私权,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特别是遭捕的西藏和维吾尔族的持不同政见者。
旺青与友人洛桑和云丹,于4月29日在当地色须寺后山进行煨桑和悬挂风马旗等佛事活动,为十一世班禅喇嘛获得释放,以及祈愿达赖喇嘛尊者和班禅喇嘛早日重逢而大声祈祷。在他们返回家中的路上遭受了当地警方的拘捕,一同遭捕的还包括一名在场身分不明的聋哑人士。
稍后,四人中身分不明的聋哑人士被释放,而旺青与同镇友人洛桑、云丹三人一直被石渠县警方关押。
5月3日当天,被旺青视作姐姐的藏人妇女卓嘎也被当地警方传唤,之后带到石渠县城进行讯问。
在石渠县人民法院于5月7日举行的听证会上, 旺青走路的步伐不稳定,观察人士向自由亚洲电台指出,旺青极有可能在拘留期间遭受了残酷的审讯和毒打。同样当局不允许任何人接近和观察旺青的身体状况。
在进行一系列审讯和后,甘孜州石渠县人民法院于5月8日,以 “公然组织并带头反抗国家法律”的罪名。判处青年旺青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而旺青姨妈卓嘎被指控“泄露国家机密”及“与非法组织勾结”,遭判1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
消息人士还向自由亚洲电台透露:“目前无法获知旺青和他的姨妈在被判刑后被带都何处服刑,当局不允许他们的家人提供律师出庭辩护。”
与旺青一同遭捕的友人洛桑、云丹两人,虽未被判入狱服刑,但分别遭罚款1万5千元人民币,并且被命令接受为期半年的意识形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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