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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時代—— 藏傳佛教的功能及其被毀壞

西藏新闻社记者
11 years ago

文/王力雄:

一、西藏宗教的現狀

1、從“活佛爆炸案”說起

表面看,藏區現在到處是寺廟,香火旺盛,僧侶眾多,人們自由地拜佛轉經。在藏區浮光掠影地走一圈,然後得到藏人宗教信仰完全自由的印象,是不少中國人和外國人的共同經歷。中國政府已經看到這一點,因此變過去的封閉防守為主動進攻,開放西藏門戶,邀請更多的外國記者和政客去西藏參觀,並且開始取得成效。

而在2003年1月,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縣的藏人洛讓鄧珠被執行死刑;藏人僧侶阿安扎西被判緩期兩年死刑。阿安扎西是一位廣受當地信教百姓擁戴的藏傳佛教格魯派活佛。當局指控他策劃並且指使洛讓鄧珠實施了一系列政治性的恐怖爆炸案,因此判刑。

2001年1月,甘孜州首府康定的折多河中橋半夜發生爆炸,無人受傷,但震驚整個康定城;2001年8月1日夜裡,也是在康定,中共甘孜州黨委的大門遭爆炸,值班室內兩名武警受傷;同一年10月2日,康定城內州交通警察大隊大門又發生一起夜半爆炸,守門老漢被炸死。

現在,這幾起爆炸案都歸於阿安扎西和洛讓鄧珠。對這次審判的疑點,我已經寫了其他文章進行質疑,不在這裡重複。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提出問題,如果西藏宗教真如中國政府所說的那樣自由,為什麼會發生這些爆炸案呢?我雖不相信是阿安扎西指使了爆炸,但爆炸的確可能是藏人所為,而且和宗教問題有關。甘孜州當地與我持相同看法的人不少。康定發生爆炸之後,當地人首先想到的不是阿安扎西,而是離阿安扎西居住地幾百公裡之外的色達喇榮五明佛學院。

2、驅趕喇榮尼姑

距離色達縣城二十多公裡的喇榮山谷,有一座藏傳佛教寧瑪派高僧晉美彭措建立的五明佛學院。1980年創辦時只有三十多人,到了九十年代末,在那裡學習的僧眾已近上萬人,其中有出家人,有在家人,有喇嘛,有尼姑,還有上千名漢人信徒,從各地前去學習的僧眾不斷增加。

中國當局對任何不被其完全控製的組織都懷有猜疑和畏懼。1999年8月我在康區旅行時原打算去色達,當時就聽到當局要對五明佛學院進行整肅,傳說警方已對那裡進行控製。因為我剛從新疆出獄,同行者擔心再惹麻煩,遂決定不去。當局整肅五明佛學院的主要目標,是減少那裡的人數,使之不能擁有太大影響。按照當局的規定﹕佛學院原有的四千多名藏族女僧眾只允許留下四百人;原有的四千多名藏族男僧眾只允許留下一千人;而所有一千多名來學佛的漢人則必須全部離開。

當局原指望主持佛學院的晉美彭措和其他活佛、堪布能夠協助完成驅趕僧眾的任務,但遭到他們的一致拒絕,因為對出家人來說,勸他人還俗屬於最嚴重的破戒行為。於是當局使用強硬手段,由工作組指揮僱來的漢族民工摧毀僧眾的房屋,讓僧眾無處存身,逼迫他們離開。2001年7月10日拆房達到高峰,一天之內拆掉了一千七百多座房屋。我聽在場的人描述當時場面,一邊是摧毀房屋的聲音此起彼伏,塵煙四起,一邊是上千尼姑抱頭痛哭,震天動地。那一段五明佛學院周圍山上到處都是成群結隊的流浪女尼,風餐露宿,躲避政府的追捕。

就在色達拆房高峰的二十天後——請注意一下這個時間——甘孜州中共黨委大門被炸。而康定城裡發生的三起爆炸都是在對色達五明佛學院整肅最烈的2001年內發生。

我當然不是說色達五明佛學院的高僧們參與或指使了爆炸,但是那場強行驅逐波及了來自各地的幾千人,被趕走的人不再受佛學院管束,而其中不少人並沒有修行到佛教的不嗔與忍辱境界。想到上千對社會毫無傷害的女人僅因為有信仰就被拆毀住房,逼她們淒惶逃奔,連我這樣的無關者都會感到憤怒,何況那些被驅趕的人?以爆炸進行抗議不是沒有可能。

3、藏區有無宗教自由?

宗教有不同的層面,有的顯露在外,如寺廟建築、僧侶念經和信眾燒香拜佛,也有表面不容易看到的,如宗教的哲學、傳承、組織、教育等。後者是宗教的實質,前者是宗教的形式。形式是實質的載體,宗教如果只有形式沒有實質,就不是宗教而成了迷信。

目前藏區的宗教在形式上的確有了相當自由,走馬觀花的旅遊者幾乎不會看到限製,但是稍微深入一點,就會知道限製不僅存在,而且無孔不入。關於這方面的情況,2000年我在西藏自治區做過如下調查﹕

“……黨政官員和公安人員組成的工作組進駐寺廟,僧侶被要求人人過關,接受審查;眾多當局不信任的僧侶被趕出寺廟,遣送回鄉,還有一些關進監獄;留下的僧侶則必須公開表態反對達賴;製定了限製寺廟活動的規章,如禁止自行修建寺廟,限定寺廟僧人’編製’,禁止寺廟之間串聯,在寺廟以外不許宣傳宗教等,甚至活佛轉世都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寺廟自主名存實亡,政府官員被安插進寺廟管理機構,任何決定都得通過他們。”

“……西藏所有的中共黨員、幹部和國家職工都被明文要求不許信仰宗教,還要把達賴當作敵人,每人家裡除了嚴禁掛達賴像,還不允許設經堂佛龕,不許請僧侶念經,不許做佛事,不許掛宗教性標誌,不許讓子女去西藏流亡政府辦的學校上學,違反者要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退休者扣發退休金,學生則不予升學。西藏自治區目前有6萬多幹部,9萬多黨員,15萬職工,其中百分之八十是藏族,加上他們的家屬,總的算起來,受這些規定影響的藏人超過西藏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不少單位經常以突然襲擊的方式闖進職工家檢查。今年(2000年)的薩噶達瓦節(藏人最重要的宗教節日),當局甚至要求各單位專門派人到宗教活動場所“蹲點”,監視有無本單位人員出現。還有一些限令到了可笑地步,如規定不許電視台出現經幡畫面,結果西藏的電視記者和其他省赴藏記者一起採訪時,外省記者專拍遍布民居上空的經幡顯示西藏特色,西藏記者卻要到處找拍不到經幡的角度。”

“……除了前面講的’整頓寺廟’,西藏宗教界最擔憂的是當局對講經弘法的封殺。宗教失去哲學思想的傳播,百姓的信仰只能停留在形式與迷信層面,無法了解宗教真諦,由此必將造成宗教衰微,還有奢靡之風的興起與社會風氣的敗壞。同時,宗教界內部的理論研習與傳承也無法正常進行,宗教儀軌或被取消或被限製規模,宗教學位的考試也已十幾年不批準舉行,目前西藏境內的僧人在宗教造詣上遠遠落後於國外。不滿的宗教人士表示,表面上香火旺盛的寺院形同展覽館,而只讓老百姓點燈磕頭的宗教自由,作用只在於欺騙外國訪問者,還不如沒有。”(王力雄,《與達賴喇嘛對話》,人間出版,2002年,頁109~110)

在西藏自治區以外,藏人最多的地區就是以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為主的康巴地區。康區兩位最受信眾擁戴的活佛——康北的晉美彭措和康南的阿安扎西,一位門下幾千弟子被驅逐,一位本人被判死緩入獄。追溯政權對他們這樣做的原因,焦點就在宗教是否自由。他們要宗教自由,而政權不給他們這種自由。

4、宗教自由的以身試法

以阿安扎西為例,他落得這樣的結果,與他和當地政府多年的矛盾有關。甘孜州當局一直把他視為異端。1997年7月,甘孜州宗教局稟承甘孜州黨委的意誌,下發了一個專門針對阿安扎西的文件,其中指責他的內容有﹕(1)把一個帳篷寺廟改建為土木結構的固定寺廟;(2)擴建了寺廟;(3)修建了一處“念經活動點”;(4)指認了兩名活佛的轉世靈童;(5)插手幹預另一個寺廟的搬遷。

一目了然,以上對阿安扎西的指責,每一條都屬於宗教事務。如果真有宗教自由,政府就不需要對其中任何一點進行指責。然而政府不但這樣做了,還由此對阿安扎西進行了以下幾項處置﹕(1)取消他的活佛身份,責令其只許做一個普通僧人;(2)否定他指認的轉世靈童;(3)規定他不得去其他寺廟參與活動;(4)罷免其雅江縣政協委員。(因為在中國有太多“竊密”、“洩密”的罪名,所以我在這裡不能透露文件內容的來源。)

這幾項處置,除了罷免政協委員可以由當政者決定,其他幾項無疑都是對宗教事務的干涉。除此還有一個問題是當局的干涉能否生效。按照阿安扎西本人說法,他的活佛身份是他在印度時由達賴喇嘛認定的。那是宗教內部的傳承,只能遵循宗教內部的規則。一個信奉無神論的政黨地方分支機構,何以能夠決定誰可以是活佛誰不可以是呢?對這樣的決定,阿安扎西不會接受,當地的宗教信徒也不會接受。那是宗教原則,不是有權力就可以改變的。事實也是這樣,老百姓仍然把阿安扎西當作活佛,阿安扎西的威望反倒越來越高。幾萬當地百姓聯名為阿安扎西進行擔保。這把政府放到了一個尷尬地位,它以頒發文件的方式宣布了對阿安扎西的處置,卻又不能得到兌現,於是政府遭到蔑視和挑戰,相關官員也遭到羞辱。雖然這應該說是政府方面自取的,但政府卻會把賬記在阿安扎西頭上。

在認為權力可以做到一切的社會,當權者不會因為人民不接受就善罷甘休。他們必然要不斷升級,一個回合沒勝就來第二回合,直到最終證明權力取得勝利。

二、宗教對西藏的社會功能

5、被擊斃的盜賊

我在阿安扎西入獄之前就開始對他關注,曾計劃把他作為研究對象。我對他的興趣,最初起於如何維系藏區社會治安的思考。

康區——特別是甘孜州——是個治安案件多發地區。我自己有親身感受。一次我開車到甘孜縣城時太陽未落,住下有點早,趕到下個縣城則要走一半夜路。我早聽過在康區不敢開夜車,但是不見棺材不落淚,我決定繼續走。結果黃昏剛近就不見任何車輛,夜色降臨更是漆黑一片。果然我踫到一棵巨大原木橫擋在公路中間,那是強盜慣用的攔路手法,只要車一停,藏在黑暗中的強盜就會出來搶劫。幸虧木頭和路邊排水溝之間還有個空檔,讓我的車能從那沖過去,才幸運地免遭搶劫。

我在雅江縣還遇到一起命案。那次我住在離縣城幾公裡的一個路邊旅店,早上喝酥油茶時,旅店的藏族老闆指著窗外讓我看。不遠處的路邊上,一塊編織布遮蓋著一個形體,一看就是一個人。藏族老闆說,那是昨晚被警察打死的強盜。強盜是兩個藏人,搶了一輛成都貨車。司機到雅江縣城報了警,帶著警察沿路回來找。兩個強盜剛好走到這裡。警察逮捕他們時,因為他們有拔刀動作而開槍,當場打死一個,另一個跑上了山。藏族老闆懺悔說,兩個強盜先是想住他的旅店,因為沒有身份證沒讓他們住,出門就遇到了警察;如果當時讓他們住下,可能就不會死了。不過他隨後又說,打死也好,前年前面山上也被警察打死了一個,結果太平了一陣。最近搶劫案又多起來了,再打死一個又會有一段太平。

不久縣裡來了幾輛警車勘查現場,我跟一位警官聊天,他說現在的案件越來越多。10年前他剛進縣公安局時,全局只有30多人,現在已經70多人,案子還是破不過來。最大的問題是藏區地廣人稀,道路差,交通不便,若是哪裡發生案子,報案須騎馬翻山,有時得走幾天,警察去現場也得騎馬,又得耗去幾天,犯案的人早就跑了。而且茫茫草原,連綿大山,人一跑根本不知上哪去找。他說治理藏區的社會治安,只有毛大爺(他對毛澤東的稱呼)的方法最好,那時候靠的是群眾專政,全民皆兵,人人都提高警惕,有違法犯罪的現像大家一塊起來管,基層組織也發揮作用,即使沒警察,也沒有人敢輕舉妄動,或者即使發生什麼罪案,案犯也跑不了。現在呢,基層組織失去作用,出了什麼事情,大家全當沒看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維持社會的治安全靠警察,只要是警察手伸不到的地方,罪犯就可以膽大妄為。

不過,毛時代已經一去不複返了。靠階級鬥爭來上緊社會發條只能維系一時,不可能長遠。當毛的一套已經不能再指望,藏區的社會治安應該靠什麼維持,擴展地講,就是西藏社會應該怎麼治理,靠什麼保證秩序和長治久安的問題。這不僅是現在和毛時代需要面對的問題,歷史上也一樣需要解決,那麼在以往的千年時間中,西藏是怎樣解決這個問題的呢?

6、活佛如何成為社區領袖

雅江縣是藏區與漢地最接近的縣之一,處在與各種現代化因素、商品經濟、市場意識、流動人口等頻繁接觸的前沿。但是在雅江西部的鄉村和牧區,與康區的惡劣的社會治安狀況相比,卻是另外一種景象。

我在一位名叫嘎瑪的康巴人家裡住過(為了防止給當事人造成麻煩,這裡用的是化名。下面他的兩個朋友的名字也是化名)。嘎瑪有兩個幾乎天天在一起的好朋友,一個叫勒布,一個叫曲扎,他們三個都是典型的康巴漢子,高大魁梧,一副英雄模樣。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們全都不喝酒,不抽煙。面對我的驚訝(康巴男人中嗜酒者頗多),嘎瑪解釋說,原來他們都是很能喝酒的,抽煙、賭錢、打架、打獵、偷東西……所有的壞習慣都有。週圍的藏人幾乎都是如此。嘎瑪的額頭上現在還有一道刀疤,他也砍過別人的頭(我想像得出嘎瑪打架時的勇猛)。那時他光是輸在賭博上的錢就有十三四萬元。家裡的生活過得一塌糊塗,天天喝酒,喝醉了就耍瘋,要麼打架,要麼掏出錢包來隨便送人,或者兩個喝酒夥伴互相送對方回家,來來回回走上好多趟,回到家裡還要打老婆。可是現在,他們已經有幾年時間滴酒不沾,不抽煙,不賭博,不偷不搶不打架不殺生。不僅他們幾個是這樣,周圍幾個鄉的老百姓,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跟他們一樣戒掉了惡習。

是什麼使他們發生這種變化的呢?就是阿安扎西。阿安扎西七歲出家,年已三十才在印度被認定為活佛。1987年他返回康區,在甘孜州雅江縣和理塘縣交界一帶主持宗教活動。嘎瑪告訴我,以前雖然也有活佛來,但那些活佛對老百姓的狀況並不關心,拿到老百姓的供養就走人。阿安扎西卻不一樣。他不把老百姓給的錢放進自己腰包,而是用來做善事。他養了六七十個孤寡老人,沒人養的他都養。他給不能通車的村子出錢修路,他還自己親自參加修路。他辦的學校有一百三十多個學生,都是孤兒、殘疾兒童或貧困家庭的兒童,每月的花費要一萬三千多元,都得靠阿安扎西來解決。

阿安扎西得到百姓信任,他對百姓也就有了影響力。他提出禁止喝酒賭博等惡習,人們就接受了。戒除惡習的人一多,成了風氣,也就帶動了更多的人。每年他都要下鄉給百姓講經傳法,每個鄉講半個月。講法時他挨個點名,每個人他都認得,並且知道鄉村中發生的每一件事情,誰打架了,或是誰偷了東西,他都了解。他會叫那些做過壞事的人站​​到人群中間,在眾人面前譴責他們。喇嘛帶領大家一塊念經的時候不允許他們參加。這對藏人來講是非常大的恥辱,而且有佛教中那種業和因果的威懾,對他們心理的觸動會非常大。最後做過壞事的人要當眾認錯,表示改正。這樣的人一般都會痛改前非。

我問嘎瑪,不抽煙不喝酒不打牌,生活的樂趣是什麼?嘎瑪說樂趣多得很,耍壩子、跳弦子、吃好的、吹吹牛都是快活事。抽煙喝酒打牌沒有什麼真的樂趣,或者是當時樂一下,事後後悔。我相信他是真心這樣說。雖然他的體魄看上去力能拔山,可是他的眼睛單純得就像孩子。我先去睡覺時,嘎瑪、勒布和曲扎餘興未盡,在外屋的火塘邊又接著“吹牛”。我半睡半醒地聽著他們在外面不停大笑,真是發自心底的笑,那樣地開懷、透徹、給人感染。我實在想不出,他們天天在一起還有什麼話沒有說完,還可以那樣一起笑?他們一小時發出的笑要超過我一年的笑。他們的確很快活,而那快活和物質財富、感官享受是沒有關系的。

7、幸福來自哪裡

中國社會科學領域的最高當權者——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陳奎元曾有十年時間擔任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他在西藏發表過這樣的言論﹕“在任何歷史時期,任何國家裡,宗教都不能帶給人民實際的自由和幸福。”(陳奎元1996年7月23日拉薩市精神文明建設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只要懂得一點常識,就會知道這是不正確的。不過可想而知陳奎元先生會這樣爭辯——那些以為自己在宗教中獲得了幸福的人,​​不過是精神鴉片的迷幻作用。陳先生所說的幸福有“實際”二字作為定語。那麼需要問,什麼是“實際”的幸福呢?幸福是“實際”的嗎?這世上有沒有一種有形的東西叫幸福,可以放在盤子裡,吃得越多就越幸福呢?沒錯,物質方面的滿足的確可以帶來一定幸福,但那隻是在一定的階段。有研究者認為﹕“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以前,收入每提高一點,都會使人感到更幸福一些。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後,收入帶動幸福的效應開始呈遞減態勢。收入水平越高,這種效應越小,以至達到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王紹光,《市場、民主與幸福》,《天涯》雜誌。)

人與其他物種的不同之處,在於人有精神世界。宗教的核心就在於解答生命的意義,宗教自身同時亦是結構完整的價值體系。所謂幸福,其實就是意義與價值不斷實現的過程。因此在人類滿足溫飽之後,宗教是給人類以幸福的最重要的源泉之一。千百年來西藏人的生存之道和幸福之道,也是主要立足於宗教。

8、“康巴雄鷹”遭殃

鄧小平的“發展才是硬道理”現在成為全中國的座右銘。即使在藏區草原,也到處矗立這樣的語錄牌。中共對西藏乃至整個中國民族地區保持穩定的冀望,都寄託在“發展”二字上。他們相信,隨著經濟發展,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人們就會安居樂業,民族矛盾也會越來越少。

真是這樣嗎?是否發展就會穩定、富裕就會穩定?我們再來看嘎瑪的故事。近些年,康區每年都要舉行“文化搭台,經濟唱戲”的活動,其中一個重要節目就是評選“康巴之鷹”——有點類似內地的選美,不過選的是外形彪悍、豐採過人、服飾華麗的康巴男人。嘎瑪先天條件好,身材魁偉,做派粗獷,一頭漫捲的長發特別有英雄氣質,每年都要被雅江縣作為代表送到州裡參加“康巴之鷹”的競選,而且多次成功地當選為“康巴之鷹”。這對嘎瑪本人當然也是一個榮譽,因此每次參加選拔前他都要認真地準備“行頭”,如虎皮或豹皮縫製的彩緞藏裝、貴重而繁多的配飾、瓖金嵌銀的腰刀,當然還少不了一條好槍。要顯示康巴男人的氣概,最重要的莫過於有支槍了。然而,嘎瑪去年參加完“康巴之鷹”評選活動後回家不久,便被抓進了公安局。

得話分兩頭。從幾年前開始,當局下令收繳民間槍支,原因當然是為了“穩定”。藏人愛槍,多年來藏人有槍一直是被允許的,尤其在牧區,為了防範襲擊羊群的野獸,槍幾乎是必需品。因此收上來的都是些破舊槍支,好槍沒有人交。而嘎瑪去參加“康巴之鷹”的競爭,當然不能背一支破槍,他從朋友那裡借了一支好槍。

無論是嘎瑪還是藉槍的朋友,都沒有想到這事會惹著公安局。因為評選“康巴之鷹”的活動由政府組織,嘎瑪是雅江縣選派的代表,在這種活動上背一支槍,就跟演戲的道具一樣,沒有什麼不對。即使是公安局的人看到,也會認為是政府同意的,不會追查。除非是有人專門舉報,說那槍是違法的,也在收繳的範圍。嘎瑪正是遭到了這樣的舉報。

是誰舉報了嘎瑪?這就要把故事轉到另一條線上。當前中國舉國開發旅遊,藏區也不例外。嘎瑪所住的村莊就是雅江縣規劃中的一個旅遊點,被定為“藏家接待”,即把旅遊團安排到當地百姓家吃住,遊客直接付錢給接待人家。目前項目剛開始,為數不多的旅遊團都是縣旅遊局直接安排,當務之急是要給遊客留下好印象,傳出去一個好名聲,才能把景點推出去。因此要求接待的家庭房子夠大,衛生好,會做飯,主人善於與客人打交道。嘎瑪家這幾方面的條件在村裡都是首屈一指,於是旅遊局安排到他家的旅遊團最多,嘎瑪當然也掙到了一些錢。照理說,旅遊辦好了,村裡家家經濟上都會受益。人們生活已經比從前富裕了很多。當年不那麼富的時候,人與人的關係都不錯。尤其是阿安扎西在的那些年,大家一心向善,很少發生爭執。即使發生一些矛盾,也有他們稱之為“大喇嘛”的阿安扎西來斷決,馬上就能擺平。現在不同了,嘎瑪家接待的旅遊團多,別人心裡就不平衡了。縣旅遊局長去村裡視察時,村裡一群人去質問,為什麼不把旅遊團平均地分到各家?旅遊局長讓他們“回家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樣”。有人氣不過——怎麼讓你嘎瑪把好處都得了,又出“康巴之鷹”的風頭,又掙旅遊的錢——於是使出了舉報一招。

嘎瑪被抓進公安局,不但槍要沒收,罰款,拘留,最讓他羞辱的,是把他的一頭長發剃了個精光。他一輩子都留長發,已經成為他與生俱來的一個部分,剃掉他的頭發,對他就如同割掉鼻子差不多。他哀求警察,表示寧可交一萬元給公安局,也要留下頭發。但是警察不聽那一套,硬是把他剃成了光頭。等嘎瑪從拘留所裡出來,他在人們眼裡成了被拔光羽毛的鷹,再也神氣不起來。人們都把他當笑話講。我去年到雅江,也去了嘎瑪家,但是他不在,聽說他悶在家裡很長時間,然後出了遠門。我沒有看到他的模樣,也無法知道他心裡怎麼想。但我猜得出來,舉報者此刻一定感到恐懼,當初想報複嘎瑪也可能僅僅是讓他丟一條槍、罰點款,並沒有想讓他遭到如此羞辱。拔光羽毛的“康巴之鷹”會做出什麼反應呢?康巴人可是有血性的啊。阿安扎西已經被關進了監獄,誰還能管得住嘎瑪,約束他不要返回到原來那種用刀說話的狀態呢?眼下嘎瑪似乎沒有什麼表示,可越是這樣,越會讓舉報者害怕。康巴人報仇可不在乎時間,甚至可以世世代代地打下去。舉報者能做的,只是把自己的刀磨快,時刻帶在身上。

不光我想這個問題,當地人也在困惑,房子越蓋越大,有了汽車摩托車,可是彼此之間為什麼反倒變得惡毒,未來又會怎樣冤冤相報下去?從這個角度看,發展並非“硬道理”。即使僅僅從維持統治穩定,消解民族矛盾的角度,僅靠經濟發展也是不夠的。舊的矛盾的確會消除一些,新的矛盾又繼續產生,而且可能更複雜,更難解決。前面講過那個被警察擊斃的盜賊,還有被警察剃頭羞辱的嘎瑪,當然還包括被當局關進監獄的阿安扎西、遭到槍斃的洛讓鄧珠,以及幾千名被強行驅趕的色達五明佛學院弟子,他們本人和他們的家屬,以及連帶的方方面面,最終產生出來的是什麼?難道都能靠經濟發展解決嗎?

9、靠什麼保護藏區生態

康區之所以成為藏區相對富裕的地區,和一種名為松茸的菌類有很大關系。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松茸只是百姓自家吃,一個人上山半天可以採到一背簍,市場上只賣兩角錢一斤。現在松茸出​​口到日本,價格扶搖直上,高等級的松茸達到千元一斤。康區幾乎是全民性地採摘或倒賣松茸。在松茸主產區,僅松茸一項就能給當地人均年收入增加千元,佔到百姓收入的百分之六十甚至更多。據說有的藏民拜佛時已經添上了祈求保佑日本人的新內容,希望日本人身體健康,能把松茸生意一直做下去。日本人保持健康倒不是難事,問題會出在康區自身。一個縣幹部告訴我,他們縣的松茸年產量九十年代後期是千噸左右,2000年是七百噸,2001年是四百噸。如此銳減的原因主要在於不適當的採摘。松茸要在孢子成熟後才能再生,但孢子成熟後的松茸賣不出價,因此人們都搶在松茸孢子成熟前採摘,松茸產量必然逐年減少。還有,隨著松茸價格提高和採摘者增加,沒長出地面的小松茸也要採,導致覆蓋松茸菌床的植被掀開,菌床暴露,以後就難以再生長新的松茸。如此採下去勢必沒有明天,人人都知道這一點,然而仍然繼續這樣採。

康區的人採松茸,西藏、青海的藏區就挖蟲草。蟲草是一種冬季前後侵入蛾幼蟲體內的真菌,夏季時從死蟲頭頂長出,據說有大補效果,主要是內地有錢人吃。價格也是扶搖直上,過去十多元一斤,現在幾千元一斤。挖蟲草的方法是連著草皮深挖20厘米,才能完整地取出蟲草。西藏山地的植被厚度一般也就是20厘米,需要千年甚至萬年時間才能形成。有時一挖一片。放眼望去,挖過蟲草的地方到處都是裸露的泥土,造成植被破壞,在雨季形成滑坡,連帶大面積的植被剝離山體,導致嚴重的水土流失。

蟲草產量也同樣大幅度地下降。20世紀80年代,一個成年人一個月可採2~3斤蟲草,現在則採不到半斤。類似的情況還有其他天然野生藥材。藏區的藏藥企業三年時間增加了兩倍(1999年藏藥企業有34家,到2002年已經達到近百家——見中國中藥材GAP網),掠奪性的收購和開採已經造成大量高原藥材品種面臨絕種。資源的日趨匱乏導致越挖越少,越少越貴,越貴越挖的惡性循環。

比起其他地方,西藏的生態平衡要脆弱得多。我們知道生物多樣化是生態平衡的重要保障,嚴酷的自然條件使得能在藏區生存的物種相對較少,生物多樣化程度遠不如低地。高原的生物鏈有點像那種一環套一環的單鏈條,斷掉很少環節就可打破整個生態平衡。不像熱帶雨林那種每環同時對接多環的複雜網鏈,斷掉幾環只相當網上破個洞,不會破壞整個網的平衡。位於中國頭頂的青藏高原是中國幾大江河發源地,那裡的生態失衡會在向下傳遞的過程中成倍放大,因此藏區生態被破壞不僅是藏區自身的災難,也一定會波及到中國的漢地。

應該說中國政府已經認識到了這一點。1998年長江大水後,專家們多年談論的江河上游生態與下游關系的意見終於被政府採納,下令禁止江河上游——幾乎都集中在藏區——砍伐森林,並建立了一系列自然保護區。然而生態不是靠命令就得到保護的,一方面,在藏區那種天高地遠之處,警察連罪犯都難以抓捕,怎又奈何得了違反生態保護命令者?從另一方面說,青藏高原的生物鏈脆弱,個別環節遭破壞就可能導致系統失衡,那麼政府能否對生物鏈的所有環節都發布命令,並且派人晝夜看管呢?

在這方面,沒有什麼能比宗教做得更好。宗教的意義與價值體係不僅能夠調節人類內心世界的平衡,還能調節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平衡——這是宗教一個非常重要的“實際”功能。在一個地區產生和普及的宗教,往往可以對當地人與其生活環境之間起到最佳調節功能,形成生態、人類和信仰之間的最佳關系。雖然宗教徒不會這樣看待宗教,但是從社會學和功能分析的角度,我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這樣認為﹕正是人類與環境取得最佳關系的需要,構成了特定宗教在特定地區產生普及的條件之一,反過來又服務於那個地區的人和生態。

保護青藏高原脆弱的生態,藏傳佛教那種對自然的謙卑和對所有生命的慈悲為懷顯然十分有利。在藏傳佛教的觀念中,萬物眾生平等,人無特權,不能為滿足人追逐財富的慾望而隨便犧牲別的物種。與基督教不同,佛教沒有人是萬物靈長、萬物皆是上帝給人所用、人類可以徵服自然的視角。佛教尊重和保持世界原本的平衡,追求眾生的和諧狀態。傳統藏人不會輕易殺死一個螞蟻,因為按照其宗教的轉世觀念,那螞蟻上一世可能就是其父母。藏人也不會為滿足此生的慾望掠奪性地毀壞草場,因為他未來轉世後,​​無論轉世為人還是牛馬,還要靠那草場繼續生存。

中國當局推行的無神論則不會這樣思維。無神論只需要追求現世幸福,滿足只能活一次的肉體所產生的慾望。既然人死一切皆無,死後洪水滔天跟自己又有何干?從理性角度,無神論者有時也會表示為了子孫後代如何如何,然而那畢竟是一種自我犧牲,是不牢靠的。事實也往往如此,嘴上掛著環保的人遇到具體問題就服從自利的慾望。而在藏傳佛教的來世觀念中,保護生態不是給子孫做的,恰恰是為自己所做。這一世看不到的代價,下一世還是由自己來付。

在藏區可以看到,寺廟周圍往往有最好的生態。你會驚訝僧侶們用傳統方式體現著現代的環保精神。僧侶和寺廟在青藏高原無處不在,擁有對百姓的至高權威,又和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他們本可以成為非常有效的力量,幫助社會和政府承擔起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遺憾的是中國當局沒有這樣的遠見卓識,其視野只涉及到自己的權力會不會遭到分割與觸犯的問題。甘孜州當局對阿安扎西第二次整肅,其中一個罪名是指控他鼓動當地群眾製止林業局砍樹。對此罪名即使真像當局描述那樣,阿安扎西所做也和國家要求的沒有什麼不同。之所以會被當作罪名,原因只在於阿安扎西是一個僧侶,通過民間力量進行生態保護,因此觸犯了政府的權威和權力。

10、宗教與直升飛機

一位藏區公安局長設想,解決藏區治安難題最有效的辦法,是給警方配備直升飛機。他的理由是,藏區每個州的面積都有十多萬平方公裡,只有直升飛機能夠不受交通限製地迅速抵達案發現場。這當然是一種“唯武器論”,不過也是從實踐中換來的真知。問題是青藏高原的平均海拔高度在四千米以上,普通直升飛機性能不夠,必須是適用於高原的專用直升飛機。中國目前不能生產高原直升飛機,在青藏高原使用的大都是美國進口的“黑鷹”直升機。一架“黑鷹”直升機價格超過一千萬美元,接近一億元人民幣,是藏區一個州本地年財政收入的幾倍到幾十倍,這還不包括昂貴的運行費用和維護費用。

多年來中國當局批評宗教無用、僧侶是寄生蟲,正是忽略了這方面的計算。如果宗教能夠讓人不犯罪,一個社會可以少付出多少成本,這是可以換算出金錢數額的。即使不考慮宗教給人的幸福、愛心及內心世界的平衡,僅從這個角度,也不能把宗教視為無用。

無獨有偶,因為藏羚羊問題而受到世界矚目的可可西裡自然保護區也提出過同樣想法﹕需要配備直升飛機打擊盜獵者。在中國,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資金建設自然保護區,但是收效甚微。是否應該研究一下,為何藏區歷史上沒有政府建立自然保護區,生態卻保護得很好?顯然,宗教起的作用是重要的。包括一些迷信,如把蟲草視為神山的腸子,不可挖採,還有對獵人的歧視,都有保護生物的效果。阿安扎西在這方面做得更好一些,他不是歧視獵人,而是花錢買來牛羊送給獵人,讓獵人改行放牧,不再靠狩獵為生。如果整個藏區的僧侶都能像阿安扎西這樣做,不僅教育百姓不殺野生動物,還組織群眾自發地保護森林,政府可以因此省下多少投資,效果也不可同日而語。

記得在馬爾康旅行時,路上一個畫面給了我極深印象。那是路邊山坡上一座藏家房屋,整個一面山牆上頂天立地用白灰寫了一個巨大漢字——“富”,遠遠看去,房屋主人,恨不得一夜暴富的心態撲面而來。可是以往藏家房屋的那個位置都是用來畫宗教符號或圖形的。藏族本是個按照快樂原則生活的民族,快樂原則比利害原則更接近生活本質,但是必須有道德原則的製約,否則容易墮落。宗教就是藏族的道德原則體系,若是缺少了宗教無所不在的製約,藏民族的前途令人擔憂。

藏人一旦從宗教的境界墮入對世俗之利的追求,一心致富,能靠什麼滿足呢?為了得到更多的錢滿足更多慾望,人們只有不停地增加牛羊數量,消耗草場,結果導致草場退化,變成沙漠,減少流入中國江河的水,給內地帶去鋪天遮日的沙塵。為了解決水資源的問題,沙塵的問題,政府每年的投資又得付出多少?

而宗教不需要政府投資,也不需要政府組織,只要政府不去壓製,給宗教以真正的自由,宗教就會自動去做上述工作。從投資的角度,簡直是無本萬利。而今日中國當局卻採取相反做法,一方面動用大量資源壓製和瓦解藏區本土宗教,一方面以“援藏”方式從內地調動大量資源去滿足藏人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這將形成一個循環,宗教越淡化,人的物慾越強,胃口隨之增大,北京對藏區持續近半個世紀的財政供養已成為習慣狀態,不要說不再供養,供養少了都會立刻難保穩定。而這樣供養下去,哪裡才是頭,又如何能創造出一個真正穩定的基礎呢?

11、心中的警察

無論對生態平衡,還是社會穩定,起到最大破壞作用的都是人心之內的貪欲。個人一旦貪婪就會墮落,人類一旦貪婪,自然和社會就會走向毀滅。無論是偷盜、搶劫、捕獵、毀壞自然,哪一個不是出於人的內心之貪?而恰恰對這個內心之貪,再嚴密的法律,再強大的警察,再昂貴的直升飛機也是看不住的。對人的內心,唯一能起作用的是“心中警察”——道德。而宗教是道德的主要來源。

資本主義社會是一個以利潤為最高目標的社會。“資本來到世界,每個毛孔都流淌著鮮血”——馬克思這話說得沒錯。每個社會的原始資本主義都是貪婪且無惡不作的怪胎。當年歐美社會,幸虧有受著國家尊崇和保護的宗教力量,才能從怪胎狀態過渡到規範的資本主義社會。今天的中國也進入了醜陋的資本原始積累階段,然而中國的國家機器不但在努力調動和縱容全社會的貪婪,而且還使用國家力量不遺餘力地摧毀唯一能防止社會徹底墮落的宗教。

一個社會的警察沒有了,可以在很短時間重新建立,一個人的“心中警察”沒有了,重新建立的時間要長得多,而一個民族喪失了“心中警察”——即宗教和道德的體系,則是沒有幾代人的時間不可能重建。在宗教盛行的西藏傳統社會,除了拉薩幾乎沒有警察的概念。為什麼犯罪的情況卻很少,就是因為藏人被“心中警察”所管束。而且,外在的法律和警察更無法與宗教相比,法和警察只是防止、懲治惡,卻不會產生、促進善。

中國現在有數百萬警察,各地還有數不清的聯防、保安、民兵等作為輔助力量,然而犯罪仍在不斷增長,每年仍要把大量財富投入與犯罪進行的鬥爭。如果人們只是因為對外在警察和法律的懼怕才不敢犯罪,那麼​​只要在法律看不見的地方,不就可以為所欲為嗎?警察再多,又怎麼看得住比他們多千百倍的百姓,以及如何顧及得到像藏區那樣廣闊的地域呢?

比較內外兩種警察,如果只有外在的警察,沒有“心中警察”,犯罪是不可能被消滅的。而若人人都有“心中警察”,外在的警察就成了多餘的,不再需要。當然,完全依靠“心中警察”的理想狀況是不太可能的,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二者結合——國家為社會運用外在的警察,宗教給人們建立“心中警察”,二者互相補充,才能讓社會處於最好的狀態。從這個意義來說,國家如果把宗教視為敵人,就是犯下了大錯。今天的中國,國家就正在犯這種錯誤。

三、對藏傳佛教的致命毀壞

12、佛教為何離不開“高僧大德”

僧侶在所有宗教中都起到重要作用,然而我認為佛教要比其他宗教更依賴於僧侶。基督教、伊斯蘭、猶太教等都有其宗教的唯一經典(聖經、古蘭經等),信仰者可以通過對經典的研讀直接面對其宗教的神與教義。對那些宗教,僧侶有重要作用,但不是離開僧侶就完全無法與其神和教義溝通。例如基督教的聖經,兩千年就那一本,一代一代往下傳,每代基督徒從小讀起,活到老讀到老,加上以故事為載體的寫法,文字相對平易,一輩子讀它,每個人都可以得到比較深入的認識,由此實現與上帝或基本教義的直接溝通。

佛教沒有那種最高的和唯一的經典,而是由眾多經典組成一個龐大的教義體系,浩瀚如海,博大精深,加上文字難懂,思辨玄奧,充滿了“悟”或“機鋒”一類難把握的內容,又分成眾多門派,各有獨自的典籍學說,紛紜龐雜,即便是窮盡畢生,也未必能通徹全貌,普通信眾更是沒有可能憑自己的能力與精力去掌握。因此佛教始終存在著一種奇特的二元狀態——一元是像牙塔中極高理性的哲學(佛法)境界,另一元則是大眾層面的普遍迷信及根植迷信的虔誠,而能夠把這相互分離的二元有機地銜接起來、使其相互溝通並包容在佛教完整體系內的,唯有依賴佛教的僧侶。

佛教僧侶通過世代傳承的教育體系和畢生研修的自我努力,具有把握佛教哲學一元的能力,同時他們又直接面對信眾的一元。僧侶的工作是既要守護和發展佛法,又要以佛法對大眾進行教化,把佛教的深奧哲學變成大眾的日常行為。從這個角度來說,僧侶是架在佛教二元之間的橋梁。佛法只有通過僧侶才能抵達人世,而信眾只有通過僧侶才能認識佛法。在這個意義上,沒有僧侶,也就等於沒有佛教。佛教所稱的“三寶”——佛、法、僧之所以缺一不可,道理就在這裡。再好的“佛”和“法”,沒有能夠將其帶給信眾的僧人,就如同空中樓閣,與人世間無法相關。

僅從技術層面可以看到,基督教因為具有唯一經典,信眾可以直接把握,神職人員的話語權就不如佛教僧侶那麼大,也比較容易受到信眾的監督,對他們構成世俗製約。佛教則因為典籍體系龐大艱深,且充滿辯證法和“方便”,信眾難以掌握,解釋權幾乎全被僧侶壟斷,信眾也就無從對僧侶產生製約。尤其是歷史上全民信仰佛教與政教合一的西藏社會,缺乏其他精神資源作為對僧侶進行判斷的參照,對僧侶無條件服從的迷信成分就會更多。

這就對藏傳佛教的僧侶階層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如果僧侶階層能夠保持純正和自律,信眾的迷信——即對僧侶的無條件服從就不構成多大問題。“如法”的僧侶保證佛法與信眾不發生脫節,使佛教體系保持有序與完整,也能讓佛教良好地發揮社會功能。而在這其中,起決定作用的又是僧團領袖。僧團是指以寺廟為單位的僧侶團體,對寺廟和僧團進行管理的活佛、堪布、主持及上師喇嘛等構成僧團領袖。佛教的組織特點是各個寺廟自成一體,由僧團領袖進行領導,因此只要僧團領袖能夠自身如法,同時以佛教戒律對僧團嚴加教育和管束,配之以必要的清理門戶,僧團的如法就可以得到保證。

這種僧團領袖一般被尊稱為“高僧大德”。他們對佛教的重要性是無以複加的。晉美彭措和阿安扎西都屬於這種高僧大德。晉美彭措所辦的五明佛學院,正是針對佛教的關鍵——培養僧侶階層;阿安扎西雖然沒有晉美彭措那樣的佛學造詣,然而他所履行的是僧團領袖另一種重要功能——直接面對信眾,以巡迴每個村莊的方式用佛法具體地指導百姓日常生活。這種工作是佛教僧侶最需要去做的。正是依靠這樣的工作,才能發揮佛教的社會功能。

怕的就是僧團領袖墮落。僧侶墮落只是個人問題,而且可以清理,僧團領袖墮落則會使整個僧團失去管束,集體敗壞。同時僧團領袖充當著民眾精神導師那樣的重大角色,假如以教謀私,把信仰當作牟利工​​具,普通信眾是無法做出判斷的,佛法因此則會與信眾絕緣,信眾對僧侶的虔誠迷信也就由此墮落為受人耍弄的愚昧​​。

佛教深知這個危險,所以佛教對戒律和傳承極其重視,相當於佛教的生命線。藏傳佛教的傳承被形容為如黃金一樣純潔清淨的鏈條,不能有任何一環受到污染。一位上師給弟子的加持,等於那黃金鏈上的世世代代所有上師的傳承與集合,受傳承者從而可以獲得巨大的加持與成就。假如一個給弟子實施灌頂傳法的活佛或上師違反了戒律,他的弟子就將沒有一個能夠得到傳承,已經沿襲了世代的傳承到他為止而中斷。如此嚴厲的規則之用意在於阻嚇僧侶的破戒和墮落。當僧侶集體墮落之時,將導致佛法傳承整體中斷,也就是佛教中所說的末法時代。由此可以看到,所謂末法時代的根本就是僧侶階層——首先是僧團領袖——整體地墮落。

13、宗教對僧侶的製約

沒有製約的權力導致腐敗,這已是基本常識。那麼對藏傳佛教僧團領袖的製約是什麼?首先來自心裡。佛教給世人建立“心中警察”,需要僧侶自身先具有“心中警察”。僧侶必須遵守眾多的清規戒律,實行被常人視為殘酷的禁慾,那不是因為存在現世有形的監督和懲罰,而是因為僧侶對其宗教因果業報的堅信。如果違反戒律,不僅不能修成正果,而且必會遭到報應。

僧侶在信仰方面的堅定與純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純正的傳承。被概括為“聞、思、修”的傳承方式是一個複雜體系,但首先要求環境純正,以及傳承鏈條不可中斷。藏傳佛教有很多僧侶從兒童開始出家,為的就是避免塵世慾望在心裡生根;很多寺廟藏在深山之中,盡量封閉,也是要遠離塵世污染和誘惑。克服俗世慾望並不容易,需要艱苦地修行多年。藏傳佛教的噶舉、寧瑪等教派那種三年三個月零三天不出門不見人的“閉關”,被認為是戰勝慾望的一種標誌。能夠經受住那種考驗,即被百姓尊奉為喇嘛。只有消除了塵世慾望的僧侶,才能成為佛法與信眾之間的純正橋梁。而他們在純淨環境修行成熟後,再去面對滾滾紅塵,就可以巋然不動,專心於弘揚佛法和救渡眾生。重要的是這種消除塵世慾望的環境不能中斷,始終保持著由純淨上師培養純淨弟子的環境與教育體系。而只要出現一次整體性斷裂,產生一代被塵世污染的僧侶,傳承就會失去純淨。

藏傳佛教從1959年以後,就發生了這樣一次整體斷裂。當時的中共當局不僅禁止宗教和傳承,而且對活佛和僧侶實施全面改造,有意識地迫使他們背叛宗教戒律,接受世俗生活。(典型例子是1964年在拉薩成立的“活佛學習班”,十幾位少年活佛集中勞動和思想改造,有意識地安排他們從事屠宰、打獵等行為,使其中有些活佛染上終生無法戒除的惡習。)1980年代宗教得以重新恢複時,宗教傳承的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改變。不僅一代僧侶受到塵世污染,失去了佛教正見,且新一代出家人幾乎都在無神論環境長大。這對藏傳佛教無疑構成前所未有的危機,然而危機並沒有到此結束。今天中國當局雖然重新開放宗教,並且標榜宗教自由,但是在宗教傳承方面依然施加種種限製。色達五明佛學院的遭遇很能說明問題。晉美彭措本是有幸跨越了藏傳佛教斷裂年代的高僧大德,如果給他這樣碩果僅存的僧團領袖以充分自由,本還有可能把斷裂傳承續接起來。不幸的是,當局一旦發現晉美彭措和跟隨他的高僧大德們把佛學院辦出起色,就認定對自己的權力構成威脅,從而一定要用嚴厲手段將其打壓下去。

有幾個數據可以反映一些問題﹕甘孜州在被中共當局接管之前,共有各種佛學教育場所604個,現在只有93個——這93個中間,政府批準的只有9個,其餘84個都算違法。(這些數字是我在甘孜州佛教協會所在的安雀寺所見。)合法的佛學教育場所比過去減少了六十多倍;即使是連非法的算在一起,也只是過去年代的六分之一。因此,燒香磕頭雖在今天有了自由,佛學傳承的斷裂仍然沒有真正接續。從這個意義上說,藏傳佛教傳承的斷裂不能說是從1959年到1980年二十年,而是至今還在斷裂中。傳承斷裂二十年還有可能接續,長達四十多年時間,足以使高僧大德逐一耗盡生命,而接掌了佛教界香火的僧侶都在“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是無所畏懼的”年代長大,而後又被全民逐利的世風燻染,接續純正傳承的可能性就會變得非常渺茫。

前面說過,除了內心的自我約束,僧侶還要受到僧團的製約。僧團可以對違反戒律的僧侶進行處分,直至清理出門。但是對於僧團領袖,僧團製約就弱了很多,因為僧團是被僧團領袖管理的。尤其是藏傳佛教的活佛,其活佛身份與生俱來,不可剝奪,因此對活佛的外在製約幾乎沒有。當然,達賴喇嘛和各教派法王那樣的最高宗教領袖,對自己教派下屬的僧團領袖應該有一定製約能力。在傳統西藏,政教合一的體製也給藏傳佛教提供了自上而下約束和懲治僧團領袖的手段。然而現在這些條件都不複存在。藏傳佛教幾大教派法王全部流亡在外,無法介入藏區境內的宗教事務。而利用政權控製了宗教事務的中國當局,其手法就是把藏傳佛教作為一個整體的內部聯繫割斷,只保留以寺廟為單位的各自獨立的僧團,禁止相互串聯,禁止介入其他寺廟的事務(從甘孜州宗教局處理阿安扎西的文件可以看到),從而使得僧團領袖既不受宗教內部自上而下的製約,又不受僧團之間的互相製約,而只受其所在地的地方政權製約。可想而知,地方政權對僧團領袖的製約無疑不會是要求他們遵從佛法和宗教戒律,只能是要求他們順從政權的意誌。

14、僧團領袖的逆向淘汰

中共政權曾經是一個帶有宗教性質的黨,集中了原教旨主義的極端性、狂熱性和排他性,勢必要對其他信仰全面否定。鄧小平時代的中共放棄意識形態,走向務實,宗教才得以恢複。但在中共領導人的眼中,似乎從來沒有看到宗教的價值。

一九九八年美國總統克林頓訪問中國時,與江澤民總書記共同進行了一次電視直播對話。江澤民有一段話涉及西藏宗教。他說﹕“我本人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主席來講,我是共產黨人,是無神論者,但是毫不影響(笑)對於西藏的宗教自由的尊重。但是我還是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去年訪美的時候,也包括到歐洲的一些國家,我發現許多人教育水平很高,知識水平都很高,可是他們還是很相信喇嘛教的教義。這一點,我把這當作一個問題來研究,Why?為什麼?”

分析這句話,在江總書記心目中,如果教育水平、知識水平高,信仰藏傳佛教就是不正常的,就需要問“為什麼”。這可以反映在他心裡對藏傳佛教的不以為然。中共當局之所以容忍藏傳佛教,是因為一時還不能把它消滅。但是在容忍的同時,必須對其進行控製分化,決不允許宗教對權力形成挑戰。這其中,最重要的是控製僧侶,尤其要控製僧團領袖。按照江澤民的說法是“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1993年江澤民在中共全國統戰部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江澤民對此這樣解釋﹕

“要求他們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製度,擁護共產黨的領導……要求他們從事的宗教活動要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體利益;支持他們努力對宗教教義做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絕不允許利用宗教反對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江澤民,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新華社北京2001年12月12日。)

非常明顯,這裡沒有任何從宗教需要出發的考慮,都是從中共權力出發的考慮(在中共的詞匯中,“祖國”、“社會主義製度”、“民族”、“進步”等都是由它代表),宗教只能是中共領導下的一個部門,只能發揮中共需要的工具作用。而僧團領袖與中共的關系,其本質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八個字。

中國當局對僧團領袖採取的具體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不讓僧團領袖成為民眾領袖。僧團領袖滿足大眾迷信層面的摩頂打卦,念經開光一類活動是自由的,但如阿安扎西那樣深入本地社區,對民眾講經傳法,以佛法指導和規範民眾行為,由此成為當地民眾的精神領袖,則會深受當局猜忌,遭到嚴格限製。一些威望崇高的宗教領袖或高僧大德,甚至連行動自由都受限製。對僧團領袖舉辦社區公益事業,當局也要嚴加防範。如阿安扎西沒有得到政府批準“擅自”建立孤兒學校,成為他受到一系列指控之一,孤兒學校也被政府收管,很快垮掉。當局擔心僧團領袖從事公益活動會使其獲得當地民眾的感激與擁戴,由此逐步成為社區領袖,對政府權威造成削弱。從阿安扎西案例可以看到,一旦僧團領袖同時兼有精神領袖與社區領袖雙重身份,能量就很容易超出政府的可控範圍,對當局權威提出挑戰。如阿安扎西反對政府的林業局砍伐森林,當地百姓和鄉村幹部就包圍林業局人員進行抗議;而當阿安扎西擔心政府對其迫害出走時,數萬百姓聯名為他請願。這些無疑都加深了當局的擔憂。

二是對現存僧團領袖進行“逆向淘汰”。凡是堅持宗教原則、拒絕充當當局工具的僧團領袖(如阿安扎西、晉美彭措),都會遭到打壓整肅,甚至判刑(如日喀則扎什倫布寺的恰扎活佛按照宗教儀軌向達賴喇嘛通報班禪靈童尋訪情況被判刑八年),藉以警示其他僧侶;對那些保持沉默,不惹麻煩,傳統地位比較高的僧團領袖,則當作“統戰對象”,既給一定甜頭,也把大棒始終舉在他們頭頂;而對個人利益至上,善於投機,放棄宗教原則,甘當政府工具的僧團領袖,則給各種好處,安排人大、政協甚至政府官職,對其活動開放綠燈,提供資源,使其成為吸引其他僧團領袖的樣板(西藏那曲地區一名低階活佛因為主動在各種公開場合斥罵達賴喇嘛,被當局封為全國政協常委)。

三是由當局把持對僧團領袖的選擇與任命。無論是活佛還是寺廟負責人,都須經當局批準,甚至由當局直接遴選。通過使用這種權力(相當於世俗權力中被視為要害的人事權),一方面可以造成藏傳佛教界對當局的依附,一方面可假以時日逐步替換不斷去世的僧團領袖,最終使整個藏傳佛教的僧團領袖都變成中國當局挑選的馴服工具。配合這個目的,中國當局還把重要的僧團領袖分批送到北京等地的官辦佛學院進行培養,灌輸當局需要他們具有的思想,同時對色達五明佛學院一類不受政府控製的藏傳佛教教育系統進行封殺。

由此可以看出,對於藏傳佛教的僧團領袖,目前來自佛教本身的製約已基本沒有,來自政權方面的製約卻大大增加。政權利用其製約能力引導僧團領袖,效果只能是促使僧團領袖遠離佛法。雖然理論上宗教戒律仍然存在,但是佛法威力及對犯戒的懲罰是否存在,全在於當事人信或不信。共產黨按照其世俗標準挑選和培養的僧團領袖,對佛法能有多少虔誠和純正值得懷疑。而佛教為了適應其自身複雜體系所發展的“方便圓通”,既是佛教的迷人之處,也非常容易變成墮落僧侶掩蓋私慾的狡辯,以及為我所用的花言巧語。

所以,今日中共雖然標榜宗教自由,但是其宗教政策對佛教的破壞,並不比毛澤東時代更少。毛澤東是要徹底滅佛。歷史上西藏也有過滅佛年代,但佛教仍然得以延續,因為宗教是在信徒的心中,不能被外在暴力消滅。而今日中共的宗教政策造成僧侶階層整體墮落,卻是佛教最致命的危險。因為一旦僧侶不再成為信眾與佛法的橋梁,信眾與佛法就相互分離,信眾只能沉溺於遠離真理的迷信,並且失去對佛法的信心。據說釋迦牟尼對佛教消亡的末法時代有過如此預言——“毀我宗教者是穿我衣服的人”,指的便是穿袈裟的僧侶。當然,今日僧侶墮落的根源不在僧侶,但佛教從根基被毀,只能因為僧侶的墮落。

15、末法時代的活佛

我曾親眼目睹這樣的場面﹕康區一個縣黨政班子集體出城三十裡,在路邊搭起帳篷,歡迎寺廟一位活佛偕漢人老闆從內地返回。一路警車開道,車隊長達一裡地,每輛車上都掛著黃色哈達。縣當局給活佛這種舊西藏迎接貴人的禮節,目的不僅僅是“統戰”。今日藏區跟全中國一樣,各級黨政部門都在不拘一格搞經濟。一切都被資源化。哪個地方有知名寺院,就要把它搞成旅遊點;哪裡有地位高的活佛,就當成招商引資工具。在內地的漢人老闆眼裡,藏區的縣委書記、縣長只是百無一用的芝麻官,但是對藏區活佛卻興趣濃厚,尊奉有加。活佛因此變成了有價值的資源。

對活佛來講,想獲得個人與其寺廟良好發展,當然需要地方權力多方支持和高抬貴手。有些活佛正是出於這一點去討政府歡心。例如那位被政府遠迎的活佛,在當地農民因為不殺生的戒律而拒絕使用殺蟲劑時,他便應政府的要求出面說話,向農民保證他已經把所有蟲子都超度了,於是農民就不再拒絕按政府要求使用殺蟲劑。那位活佛官至副縣長,與他同寺的另一位活佛官至副州長,當然還有成為“國家領導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活佛。目前藏區這種權力、金錢和宗教之間的“三角”,吸引了不少活佛投入大量時間精力。他們無心鑽研佛法、努力修行,既不通過講經傳法指導百姓的信仰生活,也不從事社區公益為百姓造福解難。他們熱衷的是同有錢的港澳信徒和內地老闆交往,或是同官場權勢者周旋。他們很多時間是在內地都市間飛來飛去,住高級賓館,出入飯店酒吧。位於北京使館區附近的“瑪吉阿米”藏餐廳,常常同時出現四、五個活佛,每人周圍簇擁著一群有錢的漢人男女。活佛要大款供養,大款要活佛保佑。有的活佛出手能買上百萬元一輛的汽車;我見過要當影視編導的活佛,要當電影明星或歌星的活佛。他們常年留在​​漢地,貪圖享樂,被內地的花花世界吸引,置自己的寺廟和僧團不管,拋棄父老鄉親和養育自己的地方。還有活佛在內地做起生意,成為商人。我甚至聽說過這樣一個場面,在成都的迪斯科舞廳,一位年輕活佛置身於一圈鼓譟喝采的青春女孩中間,十根手指套滿熒光棒,隨震耳欲聾的音樂瘋狂蹦跳。他的絳紅色袈裟隨著舞姿翻動飛舞,那形象可真夠酷。可是讓佛教信徒想那場面,分明已是鬼怪的影响。

除了被世俗化的現代生活所誘惑,還有活佛熱衷鑽營權力。一方面積極宣稱“愛國愛教”、“反對分裂”以獲取政治上的資本;另一方面為了擴大個人聲譽,利用西藏文化的神話資源和西藏宗教的神秘性,任意編造身世、神乎其神;同時針對漢族信徒惘然不知卻又心儀藏傳佛教的心理,到處封許誰是活佛轉世,誰是空行母投胎,用以籠絡人心和交換利益,由此給一些有名有錢卻行為不端的人創造盜名欺世的可能,敗壞宗教。

上述活佛往往這樣為自己行為尋找理由——宗教事業需要資金支持,要建寺廟、塑佛像,就需要找有錢人化緣。一位活佛對此具體解釋﹕寺廟靠有錢人幾萬、十幾萬供養才修得起來,靠藏人一元兩元錢地供養,何年何月才湊得夠,不在漢地化緣怎麼行呢?更振振有辭的說法是﹕弘揚佛法不能僅限藏地,也要去救渡漢人眾生以及全世界的眾生,因此要在漢地學漢語、英語,才能更好的弘法利生,何況大隱隱於市,出家人即使身在紅塵又有何懼?對這些說法,晉美彭措明確反對,他說建廟造塔、印經放生一類事應該讓在家人去做,出家人的功德不是把心思放在那上,而要把全部生命放在聞思修上。“大隱隱於市”首先得有一個“大”,現在的出家人中有幾個能擔當起那個“大”?如果你不是大成就者,誰能相信你能在紅塵中可以做到不動心,能冒得起和俗人混居一起的風險!然而因為晉美彭措對今日活佛、僧侶行為的嚴厲批評,卻遭到藏區僧侶層的不少非議。

我沒有見過晉美彭措。但我知道雅江百姓之所以愛戴阿安扎西,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不要個人享受。老百姓給他的供養,都被他用於公益事業。我去過他的住處,與我見過的很多活佛相比,他的生活真是過於簡單。他睡在地上,只有一個墊子。上面擺著一些經書。放在藏​​桌上充當筆筒的是一個飲料罐。四面木板牆沒有油漆也沒有雕刻,僅掛著一張印刷的布達拉宮像。他留我吃了飯,因為我是客人,給我增加了牛肉和花生米,他自己只有一碗水餃。他用的筷子兩根顏色不一樣,不是一雙。他周圍的所有物品,唯一不屬於基本必需品的只有一朵插在淨水瓶上的鮮花。

對比兩類活佛不同的命運,不如說今日中國的宗教自由是有宗教墮落的自由,但是沒有宗教提升的自由。

16、宗教不能被權力改造

以上所說的邏輯脈絡﹕僧團領袖的逆向淘汰→僧侶階層整體墮落→藏傳佛教進入末法時代,雖然是中國當局的宗教政策導致,卻不見得是其目標清晰的戰略安排(當局似乎缺乏如此遠見的戰略能力),只是就事論事的權術操作集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結果。

中共內部也出現過另一種聲音。如以改革形象著稱的官員潘岳(曾任國務院經濟體製改革辦公室副主任),發表了題為《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與時俱進》的文章(《深圳特區報》2001年12月16日),提出中共應“以新型的執政意識重新審視宗教功能”,“開闢一個’功能主義’新視角”,他在總結了宗教對社會有益的功能後,表示希望中共“不再被動應付宗教”,而要“化一切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比起摧毀宗教或腐蝕宗教的中共以往政策,潘岳先生的觀點有積極意義,但是他沒有脫離“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思路。這樣說不是為了求全責備,而是因為此種出發於權力集團的思路不能實現其希望的“功能主義”。

宗教是一個獨立體系,雖然立足於現世,面對的卻是彼岸世界。宗教體係是一個完整的、包羅萬象、且絕對不會從屬於其他體系的世界觀和哲學體系,同時也是囊括現世與其宗教有關的人與事的實體。宗教體係有很多層面,不同角色與不同部分在體系中各歸其位——寺院、僧侶、僧團組織、僧團領袖、教派、法王和最高的宗教領袖……有教育體系、考試與選拔的體系、經書研讀和傳承、面對大眾的講經傳法;有信眾、居士;有各種宗教節日、繁複的儀軌與修行、大規模的法會等等……在這種結構中,不需要每個局部角色對體系總體把握,或體現整個體系的完整意義,只需要其完成局部功能。關鍵在於體系是完整的。只要體系完整,眾多局部就可以在組合中實現宗教的整體意義,並完成宗教的整體功能。那些局部如同多米諾牌一樣相互製約,彼此支撐,不能簡單地論定哪個局部可以不要。即使單獨看某些局部似乎無用,但其是整體中的一個支點,去掉它會帶動連鎖變化,體系的完整性就會出現缺失。

由此而言,對宗教是不能採取實用主義和機會主義態度的,不能只允許看上去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禁止看上去對自己不利的部分。在一個體系中,所謂“精華”與“糟粕”不可分,如同一個硬幣的兩面。某些被局外人感到奇怪甚至荒謬的事物,如閉關,​​苦修,禁慾等,不能把它們當作單獨事物進行質疑,因為它們是組成一個完整體系的不同局部,是在歷史積澱中形成和互為組合的。一個大體係不會是單一成分,必然要滋生出形形色色的事物。旁觀者看其好壞,不過是價值觀不同的評價。即使宗教有改革的必要,也不是能夠以世俗權力從外部推動的,不能是那種外科手術式的局部切除和移植,而必須是宗教從自身內部進行的改革,是一種自發的、平衡的、水到渠成和整體協調的改變。只有發​​自於宗教內部的改革才會是良性的和平衡的改革。

總之,宗教不是能夠被“引導”、改造和利用的。宗教的現世功能只是其走向彼岸世界的過程中自然結出的果實。這種關系不能顛倒。彼岸世界怎能被現世權力引導和改造呢(如果不是相反的話)?這樣的想法違背宗教的基本原理,如果不是對宗教的無知,就是出於對權力的自以為是。現世世界如果真想“利用”宗教的話,最聰明的做法就是不要對宗教進行干涉,給宗教以充分自由。那時,宗教的善果將會自然降臨人間,造福人類。

17、末法與末世

在藏傳佛教體系保持完整的以往年代,普通信眾盡管教育水平不如今天,卻是“如法”。一個衣衫襤褸目不識丁的老婆婆,也許只有一盞從家鄉千裡迢迢帶到佛像前的酥油燈,但她的祈禱從保佑宇宙萬物眾生開始,到保佑人類、保佑西藏、保佑達賴喇嘛健康長壽,保佑部落村莊,保佑親戚朋友,最後才會求到保佑自己。而今天,寺廟香火旺盛,衣衫光鮮的人們在拉薩大昭寺一出手就點上千盞燈,祈禱的卻只是保佑自己發財升官,許諾自己所求能實現就出更多的錢拜佛——那無異把世間行賄手段拿來收買佛。大昭寺的喇嘛終日被過度香火所燻而感身體不適,釋迦牟尼像因為太多的人上金粉(上一次全身金粉的價格為6000元人民幣,上一次臉部金粉的價格是300元),每隔不久就會被過厚金粉變得形象臃腫,必須把金粉結成的殼去掉。這種“瘦身”過去每年只做一次,現在則是四五次。做了壞事的人因為缺乏因果的正見,不是去改邪歸正,而是以為只要肯花錢點燈、燒香、放生或給寺廟供養就能夠抵消罪孽,花的錢不過是以罪孽掙的錢之零頭,從商業角度絕對是合算的投資。

色達五明佛學院一位僧侶告訴我,他認識一個藏族青年,把家裡的二百頭犛牛全部放生。青年由此認為,做了這件善事足以寬恕以後他犯的所有罪孽。他不知道在佛教因果相報中,一個因和另外一個因是不能混淆和錯亂的。放生犛牛和再犯罪孽是不同的因,各有各的果報,不能相互抵消。這本該是佛教常識,但那位捨得把全家犛牛放生的信徒對此卻一無所知,可見宗教教育缺乏到了什麼程度。這是中國當局的宗教政策所導致,然而卻不會帶來中國當局希望的結果。例如那位藏人青年的理想是去印度參加爭取西藏獨立的軍隊。他並且肯定地認為,只要為西藏獨立鬥爭,死後都將往生極樂世界。這種話聽上去已經不像佛教徒的語言,而是從伊斯蘭聖戰者口中說出。

中國當局應該由此認識到,這位藏族青年的狂熱和偏激並不是因為學懂了佛教的結果,恰恰是沒有學懂的結果。按當局目前的政策把宗教搞亂,使宗教失去哲學內核和體系框架,反倒使宗教更有可能成為任人取捨的工具,大眾的迷信更容易被蠱惑煽動。一旦信仰失去寬廣的眼界、多樣化的空間和互為製約的平衡時,就會因為狹隘而走向極端,宗教儀軌變成巫術,惑眾妖言或旁門左道趁機而出,被裝扮成教主的野心家控製,成為作亂的工具。佛教本是最排斥暴力的,然而既然有一個藏族青年開始這樣想問題,難保將來不會有更多的青年這樣想。這幾年在康定、理塘、成都、拉薩、昌都……不都已經陸續發生了爆炸嗎?

所以從長遠看,對西藏宗教的毀壞不會給西藏帶來穩定。對僧團領袖的逆向淘汰除掉了堅持宗教原則的高僧大德,留下投機效忠的勢利小人。但投機者永遠都會投機,未來無論有什麼新變化,他們都可能立刻轉變,並用另一個方向的極端表現去洗刷相反的過去。今天以世俗物慾誘引藏人淡出宗教,使他們投入逐利行列,也許一時能轉移藏人對其民族問題的關注,但不會使民族問題就此消失,反而失去了宗教賦予藏人的慈悲心和行為約製,未來可能導致更難控製的爆發。人是需要信仰的。讓全社會的人一切向錢看,短時間也許可行,長久則必會自食惡果,因為錢能形成的平衡遠遠少於它所造成的失衡,不能實現長久的穩定,反而是越有錢越需要信仰,否則就會出現危機。

其實從治國角度,體系完整的大宗教本可以成為最有效的穩定器,不僅對藏地如此,漢地更為需要。佛教在中國社會源遠流長,與中國社會有良好的適應性,雖然沒有佔據國教地位,但在孔孟之道已被“扔進歷史垃圾堆”的今天,佛教在中國民間仍然保持著生命力,成為難得的可以整合社會的信仰資源。藏傳佛教相對漢傳佛教有獨特優勢﹕一是佛教在西藏有世代國教的地位,保存得最為完好,在共產黨統治期間中斷時間也比漢傳佛教短,而且一直有流亡藏人保持著未中斷的純正傳承。僧團領袖墮落和僧團腐敗的問題是目前藏傳佛教和漢傳佛教共有的,但是藏傳佛教有達賴喇嘛及各教派法王等宗教領袖,具有進行自我淨化的權威與能力,漢傳佛教卻缺乏這種具有公認權威的領袖;二是藏傳佛教重視修行儀規和方法,講求實修,比起漢傳佛教相對形而上的思、悟境界,對需要從感性入門、明確引導並要求立竿見影的大眾更為適合,更容易把握;三是藏傳佛教的活佛製度能為信眾提供人格化權威,使信眾獲得比較直觀的依賴,由此有較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四是西藏文化具有世界性影響,已經成為時尚,加上它特有的審美性和神秘色彩,比較容易得到漢族文化精英的認同,並借助他們的能量進行傳播。

因此,藏傳佛教本可以成為填補漢人信仰真空狀態的寶貴資源,中國政府既然不斷宣稱西藏是中國一部分,就應該把藏傳佛教視為中國自身的重要財富而加以珍視和保護。對於漢人是否需要宗教,應該已是不需要論證的問題。讓我在這裡轉述一個小故事,是一個警察給我講的他本人親歷之案。這樣的故事在今日中國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朝鮮戰爭時四川出了個用胸口堵槍眼的英雄黃繼光,今日其家鄉出來五兄弟到成都打工。一天老二和老三喝酒,先是感慨沒錢花,然後琢磨怎麼才能搞到錢。老二說他有一個康定的朋友常來成都做生意,肯定有錢。於是哥倆商定老二負責把朋友帶來,由老三下手。不久朋友來成都,老二約他到自己住處喝酒,老三作陪。二人給朋友酒裡放了安眠藥,不停勸酒,直到藥力發作,朋友睡倒。老二對老三說下面該你了,便到外面去等。老三用繩子勒那睡去的人。朋友在窒息中蹬腿。老二聽到屋裡掙扎不已,擔心老三對付不了,便進屋按住朋友的腿。朋友被勒死後,從他身上搜出九千元錢。哥倆把屍體藏在床下,出去喝酒分錢。路上給老大打了一個電話,出二百塊錢讓老大幫助處理床下的東西。老大趕去一看,原來是屍體,知道自己一個人處理不了,便打傳呼叫來老四老五。這哥仨算帳,買口袋多少錢,繩子多少錢,還要花錢租車等。等三人把屍體弄出去扔進河裡,二百塊錢還剩七十多,哥仨吃了一頓飯就全光了。死者失蹤後,家人到公安局報了案,很快查出線索,抓住老二,其他幾兄弟也隨之落網,只有老三逃跑。公安局去鄉下老家抓老三,其母一問三不知。有一個警官很能幹,把那母親單獨叫出門,塞給她二百元錢。母親立刻說出老三藏的地方,由舅舅帶路,抓住了老三。

照理說警方圓滿破案,可是給我講述的警察卻是從頭到尾噓嗟不已。我在這裡轉述這個故事,實在難以抑製心中悲嘆——如此一個民族還要摧毀宗教,其智何在、其心何在、其前途又何在?!

2003年2月~3月北京——轉自《民主中國》2003年五月號(5/1/20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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