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藏之頁 : 就在世界各國紛紛敦促北京方面無條件地與西藏領導人對話,正視藏人自焚現實,改變對藏政策的關鍵時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卻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辦理藏區自焚案件的意見》,不僅把自焚定性為犯罪行為,還公開對“檢舉”“揭發”者,制定了金錢獎勵標準,展開了“反自焚專項鬥爭”。
同1958年屠殺藏人時完全一樣,先定罪,再找人。也就是根據上面下達的指標抓人,人不夠,連婦女兒童也抓去湊數。正因為如此,青海一帶,從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很多地方,整個村莊都消失了,就是留下人的村莊,男人也都被殺光,出現了舉世無雙的人間慘劇。同樣的情況,現在,又在藏地迴光反照。目前,椐據大量確鑿信息,中共當局正在藏地以各種名義瘋狂抓捕人,中國官媒也公開報導了這個情況,比如,中共新華社青海分社不久前就報導了:《同仁警方偵破一自焚殺人未遂案》,更為嚴重的是, 還出現了《黃南檢舉自焚幕後操縱者獎10萬》這樣的報導。
不久前,中共大大小小的官媒都爭先恐後地製造了“達賴出錢買屍”的謠言,指責流亡社區“有些組織還對自焚者開出了具體的補償價碼,自焚去世者40萬盧比,傷者30萬盧比”等,然而,卻沒有給出任何真憑實據。可現在,中國當局公開出價,鼓勵人們作惡,這種與人類普世價值公開對立的行為,說明中國當局:
1、在法律上,為任意抓捕藏人,已打開了一扇大門。
2、鼓勵人們,為了錢而出賣良知。
3、進一步製造藏人與藏人之間和藏人與漢人之間的矛盾。
4、讓無辜的人承受莫須有的罪名。
5、切斷自焚英雄與普通民眾之間的紐帶。
6、故意激化矛盾,製造新的仇恨。
顯而易見,中國的法律,完全在與人類的文明逆向驅動。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這就是新領導人上台後,向西藏民族發出的第一個信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