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跋热・达瓦才仁
友人传来〈西藏签还被打?告诉您仇陆者不曾认识的真相〉一文,另有中国时报刊登的〈西藏的和平转型协议〉,都是从不同角度讨论西藏的社会制度以及和平协议的签订等,其中称西藏是「战败后签的投降协议,不是因为签了协议才引起镇压」以及「毛泽东的隐忍未改革、藏人误信达赖被绑架而发生反华暴乱、藏人主动毁弃十七条协议、北京不得不解散西藏政府」等等,二文说法谬误甚多,故一并略作阐述如下。
首先,西藏并没有宣布过独立。西藏在历史上不曾被外国占领过,因此也就没有所谓的开国或建国纪念节日,唯一一次例外是1908年西藏被满清短期占领,1912年西藏军民驱逐满清(后变成中华民国)军队后,十三世达赖喇嘛发布告示,宣布恢复西藏的独立。
1949年驻拉萨的中国代表处所以被「驱逐」,是因为中国内战结束,国民党政府战败,已经不再代表中国,因此,才被西藏政府要求离境(有点类似的是英国驻拉萨的代表处由印度所代替)。于此同时,西藏外交部也写信给中国的内战胜利方毛泽东,除了要其约束军队不要越过国界,并要求讨论过去被中国占据的西藏领土之归还问题。
毛泽东是在莫斯科获悉西藏外交部的公函,据说获得了史达林的认可,下令入侵西藏。 1950年,中国近十万大军从西藏东部和新疆同时入侵,藏军只有八千余人,一触即溃。但接着发生的并不是西藏求和,恰恰相反,是中国提出求和。
西藏虽然战败了,但并无任何投降的打算,西藏政府迅速作出反应,让十六岁的达赖喇嘛亲政,然后走避到边界城市卓木,以便在局势恶化时可以出境,继续领导西藏的抵抗运动。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过,1908年满清入侵西藏时,十三世达赖喇嘛也是流亡到英国治下的印度,然后从那里发动复国战争并最终驱逐了满清和国民党的军队。所以,西藏只是打了一次败仗,仅此而已,西藏并没有任何因此而屈服或投降的打算,更没有「派人与中共求和」,恰恰相反,是中国政府主动停止军事攻击,一波又一波地派人要进行和谈,包括达赖喇嘛的大哥也是这样派来的求和人员。中共政府所以求和,是因为担心与西藏战争会引来西方和美国的干预,故而亟欲解决,提出西藏除了接受成为中国一部分而外,其他都不予变更,甚至还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文化语言等很诱人的条件。
战场失利的西藏当然不会放过和谈的机会,但仍然只愿意接受名义上的属国地位。被任命为和谈代表的阿沛等人禁不住中共的威胁(还有内容诱人)而签定了《十七条协议》(阿沛因此终身享受荣华富贵),当时盖在协议上的印章还是中共在北京刻印仿冒的,其中一个藏文名字还被刻错,而且还宣布签署即生效,凸显了中国对签定和平协议的急迫。
但不论战败后签定和平协议(证实打不赢),或在战争威胁下(预见打不赢)而不经一战地签定和平协议,都是一样的为免更大伤害而做出的次坏选择,有何本质差异?
其次,所谓藏人反抗是因为四川康区地主反抗的说法更是毫无根据的。看《十七条协议》的前言部分,很清楚地表明签约的主体是西藏民族,因此,西藏政府才会在其后多次要求中国政府将其他西藏地区也并入拉萨政府的管辖下,中国政府从未正式回绝,每次都是打太极的拖延战术。
中国政府根据协议进入西藏之后,一直都在处心积虑地破坏《十七条协议》,从成立并行的政府机构、到直接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等,接着要推行民主改革,从而使协议赋予西藏政府的权利完全成了空中阁楼,有名无实。因此,达赖喇嘛于1956年访问印度时,曾经想在印度寻求避难,当时的印度总理尼赫鲁却鼓励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因为彼时只有坚持《十七条协议》,才能多少保护西藏人民。于此同时,中国总理周恩来和外交部长陈毅也专程赶到印度劝达赖喇嘛回去,并承诺将民主改革推迟六年。这就是〈西藏的和平转型协议〉一文中所谓毛泽东隐忍的真相。而且,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后,中国也只是在拉萨周边停止了推动民主改革,其他地方继续推行,因此才有了西藏康区和安多的武装抵抗。
1956年中国政府进行的民主改革(不叫土改),其实就是集体化,即人民公社的前身合作社运动。中国政府其实预见到西藏人一定会反抗,因此康区和安多各县几乎同时以开会等名义先把藏人上层或领袖人物集中后全数诱捕,以为群龙无首后才开始推行,结果却引发了一般藏人更激烈的反抗,包括四水六岭护教志愿军的发起人或官兵,都是一般的平民。因此,当1959年3月10日中共邀请达赖喇嘛到中国军营观赏戏剧时,西藏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次轮到达赖喇嘛了,因而群起保护。
西藏人当然不是所谓的「误信」,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如果没有西藏人民当时的起而保护,想必达赖喇嘛也会被中共控制,其下场也不会比选择与中共合作的班禅喇嘛更好,而西藏民族的处境则一定会更加的凄惨。
中国军队未能诱捕达赖喇嘛,便索性视《十七条协议》为无物,攻击和屠杀西藏人民,完全取代西藏政府。上文竟然宣称西藏人破坏协议,中共「不得不」解散西藏政府,黑白颠倒,莫此为什。
在此要说明一点,中国宣称解放农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西藏类似封建体制,西藏的赋税制度基本上是在农牧民领有土地的前提下提供劳役服务,只有取消劳役的问题,因为土地本来就掌握在一般藏人手中。西藏不存在所谓的农奴制,藏语中的农奴(brn-gyog)本身就是从中文创造翻译的,藏语中的(brn-gyog)本意是「小」,引申为属民、地位底下的仆人等。根本不具有中共根据马克思社会历史阶段论提出的类似在俄罗斯存在的农奴制等的意思。
在西藏,西藏人民只要向政府缴纳了几百年前就规定的赋税或劳役服务,就可以享有对土地的主权、个人的自由和社会群体中的权益,虽然普遍贫穷(包括所谓的贵族也不是很富裕),但西藏人是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民族。
1956年以后的所谓民主改革才是真正让西藏人民集体成为中国的农奴,人民公社的户口制度更是让人民完全依附在中国政权体制下而失去了所有的自由。从此以后,西藏人承受无止尽的劳役和掠夺,包括六十年代数以几十万计的西藏人被活活饿死(中国人当时也饿死很多)等,所有这类苦难在西藏历史上是闻所未闻,从来不曾发生过。其悲惨处境即使是很多曾被外族奴役过的其他民族看了也要投来悲怜的目光。
其实,中国政府也在「四人帮祸国殃民」、「浩劫」等语境下,承认民主改革后的西藏人民一贫如洗,处境极为悲惨。
*作者跋熱・達瓦才仁為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
来源:风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