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委员会将于下周召开第96届会议,审查包括中国,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古巴,拉脱维亚,日本,毛里求斯和黑山共和国的反种族歧视政策。来自受审议国家的代表将向该委员会提交报告,并详细说明在各自国家消除种族歧视,以及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努力。
鉴于即将进行的审查,中国已经向该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长达31页的报告。报告自我称赞式的详细叙述了“中国在2008年至2015年实施公约方面取得的进展”。并称该报告是“在少数民族人士的直接参与下”编写的。
除了中国的报告外,委员会还收到了大约二十份来自监督中国人权状况的民间 组织发来的意见书。大多数组织提交的报告反映了中国当局对少数民族的歧视性政策和令人发指的镇压迫害政策。
与此同时,藏人行政中央驻日内瓦办事处与外交与新闻部人权处协调合作,根据中国在西藏实施的错误政策,编写了中国如何对西藏人民实施种族歧视政策的报告。报告重点概述了数个中共当局侵犯藏人人权的案例,包括国家主导破坏藏传佛教寺院;监禁藏语保护者;就业机会不平等;限制藏人行动自由,以及在发放护照时歧视藏人等问题。
除了向该委员会提出以上报告外,近期自西藏境内的歧视案例还包括;中共甘孜州当局拒绝向西藏游牧民发放摩托车牌照。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 位于西藏东部康藏色达县(现甘孜州色达县)当局已多次用“电脑出现故障”等站不住脚的借口,拒绝当地牧民申请摩托车牌照。
中国于1981年12月29日签署了联合国有关《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但对该公约第22条有所保留。根据“公约”第9条,成员国有义务“每两年提交一份有关该国种族歧视情况的报告” 。自1983年以来,中国已经向该委员会提交了六份报告。
中国于2009年接受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审查,其间委员会对有关“针对藏族和维吾尔族过度使用武力以及拘留次数”的报导,表达了严重关切。
来源:外交与新闻部人权处(中文处英译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