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代民主製中三權分離的原則,藏人行政中央是由最高法院、西藏人民議會以及內閣(噶廈)所組成。
藏人行政中央在噶廈(政府內閣)領導下,有七個部和三個獨立機構所組成。另有還有數個獨立經營但由藏人行政中央領導的團體或機構。
藏人行政中央噶廈(內閣)
噶廈(Kashag),翻譯成中文就是『受命大臣之房』,房子當然指的是由受命大臣們組成的政府之辦公的地方。另外也有一些觀點認為噶廈的涵義是『發布命令之房子』,表示此處只發布命令而不接受命令—–即為最高的權力機構。
歷史上,大約公元六世紀開始的西藏贊普時代,國王被稱為「贊普」,意同「強雄」,大臣被稱為「倫」,中文等史料中記載的迎請釋迦牟尼佛像和文成公主的西藏人被稱為祿東贊,即大臣東贊之意。這個「祿」就是「倫」的另一種音譯。
公元十三世紀,西藏結束長達百余年的分裂時期,重新建立薩加王朝時,薩迦的統治者被稱為「貢瑪」,意為在上者,藏文中這個詞和中文的「皇帝」是對應的。所以翻譯成中文就是皇帝。其大臣被稱為「本欽」,意為「大官」。
隨後西藏經歷了帕竹王朝和仁蚌巴時代,帕竹王朝的統治者似乎沒有固定的稱呼,多被稱為「米旺」或「旺」,意為「人主」或「權威」,即人類的主人或權威的主人。
仁蚌巴時代由於表面上還服從帕竹國王,類似日本的幕府時代,因此沒有王名。隨後建立的藏巴王朝自稱「嘉波」,意為國王,臣子為倫波。
1642年,西藏噶登頗章政權正式建立,達賴喇嘛被稱為「貢薩欽波」,意為「偉大的至高無上者」。而平時負責行政事務的首席大臣則被稱為『第司』,意 為執政官。另有國王等稱號,如顧實汗、第司桑杰嘉措曾獲得持教國王和國王的稱號,顧實汗的子孫也承襲這一稱號。其後的頗拉鼐等也被稱為「米旺」等。
公元1751年,七世達賴喇嘛重新從頗拉鼐的後裔手中奪回政權後,直接掌握政權,並對西藏行政機構進行改革,任命四人為噶倫,即受命大臣之意,表示直 接接受達賴喇嘛命令的大臣,負責日常的行政事務。由他們組成的西藏政府也就從此被稱為噶廈。噶廈是負責日常行政事務的,有時候在噶廈之上還設有「司倫」, 即總理。中共入侵西藏時西藏沒有司倫,只有兩個司曹,即代總理。
1959年達賴喇嘛及噶廈成員在流亡途中得知中國政府宣布解散西藏政府,乃在西藏隆子縣宣布達賴喇嘛所領導的噶廈仍然是西藏合法的政府,噶廈將繼續行 使權力,並宣布隆子宗為西藏的臨時首都,隨後噶廈在領導西藏的抵抗運動失敗後隨達賴喇嘛流亡國外,並在穆蘇裡成立噶廈政府,當時下轄五個部和一個直屬單位,即宗教部、內政部、教育部、安全部、外交部和干部管理室。
1960年4月29日,西藏噶廈達賴喇嘛搬遷到印度北部的達然薩拉直到現在為止。在流亡期間,噶廈的性質和職能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已經脫胎換骨變成一個代表全體西藏人民的民主政府。
藏人行政中央-噶廈由一位首席噶倫(類似首席內閣大臣)和不超過七位的噶倫(內閣大臣)組成,在流亡期間,噶廈作為藏人行政中央的最高行政機關,在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的領導下,負責西藏流亡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務。目前的噶廈已經是第十三屆。噶廈的變遷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第一至九屆噶廈,這期間的噶廈還保留著不少舊西藏的傳統,噶廈成員都是由達賴喇嘛直接任命,然而由於達賴喇嘛在流亡社會引進民主製,建立西藏人民議會,因此這期間的噶廈相當於現代民主國家的內閣製形式,在向達賴喇嘛負責的同時也向西藏人民議會負責。
第二個階段是從第十屆到十二屆噶廈。這期間的噶廈成員不再由達賴喇嘛直接任命,而是由達賴喇嘛提出十四名以上的候選人名單,然後經由西藏人民議會通過投票從中選出七人組成,這時的噶廈不論是形式或實質都接近於現代民主製度中的內閣製,噶廈向西藏人民議會負責。
第三個階段是現任的第十三屆噶廈。這一屆的噶廈成員不再由達賴喇嘛提出候選人名單,其候選人和當選者都是通過人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的,噶廈直接向選民負責。這時候的噶廈已經是一個完全代表民意的民主政府。
這屆噶廈與以往的噶廈不同的特點是:
第一、候選人不再由達賴喇嘛提名。而是由人民直接提名產生。這次的選舉首席內閣大臣之方式是根據達賴喇嘛提出的建議,經西藏人民議會第十二屆第十一次 會議通過並對《流亡藏人憲章》中有關內閣大臣之選舉規定進行了修改後正式實行之。產生的辦法是先進行預選,這是人民可以提出候選人的名單,然後以得票 最多者為候選人,當候選人確定後,人民再次投票從候選人中挑選一人為首席內閣部長(首席噶倫–下同)。根據<>的規定,首席內閣大臣由所有享有選舉權和自由的西藏公民通過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並由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任命。
第二、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只是首席內閣部長,當選後被任命並宣誓就職的首席內閣大臣應根據《憲章》第二十一條第三款所規定的候選人條件,要向議會提 出其內閣所需要的不多於七人的內閣大臣候選人名單及簡歷和說明。若非無異議通過,由與會全體議員則對候選人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若得票超過與會議員 的一半以上則可宣布當選。若在議會無異議通過,則由達賴喇嘛任命為內閣大臣。如果首席內閣大臣提出的內閣大臣候選人在議會未能多數通過,則首席內閣大臣要 向議會相應地提出新的候選人名單。內閣責任由全體內閣集體承擔。閣員(噶倫—-下同)向首席內閣部長負責。
根據《流亡藏人憲章》的規定,首席內閣大臣和內閣(噶廈)除非依法提前發生變更者而外,任職期限為五年。
第一屆內閣
首席部長﹕卓康‧阿旺格列,宗教部長﹕新噶‧久美多杰,外交部長﹕聶廈‧土登塔巴,財政部長;噶讓‧洛桑仁增
第二屆內閣
首席部長﹕新噶‧久美多杰,宗教部長﹕土登諾桑,教育部長;更德林‧烏色堅贊,外交部長﹕聶廈‧土登塔巴,內政部長;帕拉‧土登雲丹,財政部長;噶讓‧洛桑仁增
第三屆內閣
首席部長﹕噶讓‧洛桑仁增,宗教部長﹕更德林‧烏色堅贊,教育部長﹕香曲才仁貢保,內政部長﹕旺德多杰
第四屆內閣
首席部長﹕更德林‧烏色堅贊,教育部長﹕茶仁‧晉美散丹旺波,內政部長﹕旺德多杰,安全部長﹕吉雄‧澤旺丹增
第五屆內閣
首席部長﹕旺德多杰,教育部長﹕帕拉‧土登尼勤,外交部長﹕久欽‧土登南嘉,噶倫兼駐德裡代表﹕薩都‧仁青敦珠,安全部長﹕達拉‧彭措扎西,財政部長﹕吉雄‧澤旺丹增
第六屆內閣
首席部長﹕久欽‧土登南嘉,教育部長﹕丹增格西,安全與外交部長﹕扎西旺堆,財政部長﹕洛桑達杰
第七屆內閣
首席部長﹕久欽‧土登南嘉,助理噶倫﹕哲通‧丹增格杰,夏沃‧洛桑達杰(分工不明),外交部長﹕扎西旺堆,安全部長;阿拉晉美倫珠,教育與衛生部長;嘉日‧洛珠堅贊,財政部長;洛桑達杰
第八屆內閣
首席部長﹕格桑益希,教育與衛生部長﹕杰尊白瑪,安全、外交與新聞部長﹕哲通‧丹增南嘉
第九屆內閣
首席部長﹕嘉樂敦珠,宗教與衛生部長﹕格桑益希,教育部長﹕杰尊白瑪,外交與新聞部長﹕扎西旺堆,內政與財政部長;哲通‧丹增南嘉
第十屆內閣
首席部長﹕哲通‧丹增南嘉(1993-95),宗教部長﹕格桑益希(1993-96),教育部長﹕杰尊白瑪(1993.2-93.7)、曲嘉‧仁青龕 卓(1993-96),外交與新聞部長﹕扎西旺堆(1993-96),內政部長;索南多杰(1993-96),安全部長;嘉樂敦珠(1993)、拉莫才仁 (1993-96.8),衛生部長﹕曲嘉‧仁青龕卓(1993-96兼),財政部長;達瓦才仁(1994-96)
第十一屆內閣
首席部長﹕格桑益西(1996.3-1997)、索南多杰(1996-2001.8),宗教部長﹕格底仁波且‧洛桑丹增 (1997.4–99.3),教育部長﹕曲嘉‧仁青龕卓(1996-2001.8),外交與新聞部長﹕扎西旺堆(1996-2001.8)、哲塘‧澤旺 秋嘉(1997.4–2001.8),內政部長;丹巴才仁(1999.9-2001.8),安全部長﹕阿拉雜益‧丹增般巴(1996-98.5)、多額 丹增(1996.2-97)、白瑪群覺(1998.9-2001.8),衛生部長﹕達錫‧桑卡央吉(1996-2001.8),財政部長;索巴嘉措 (1996-2001.8)。
注:內閣成員在職期間得分工主管多有變化,此表所列僅僅是其主要分管部門和任職時間。
第十二屆內閣
首席部長兼安全、外交與新聞部長﹕桑東仁波切,宗教與教育部長﹕圖丹龍熱,內政部長﹕洛桑寧瑪,衛生與財政部長﹕洛桑寧扎, (2005年5月噶廈工作進行了重新調整﹕桑東仁波且兼安全部與內政部長。圖丹龍熱擔任衛生部長和教育部長。洛桑寧瑪擔任宗教部部長。洛桑寧扎財政和外交與新聞部部長。)
第十三屆內閣
首席部長桑東仁波切兼安全、內政部、財政部長(2006.6-2007.10.5),宗教部部長:次仁平措(2006.10.5-2007年),衛生部部長:達拉•格桑央金(2007.5.25-2007.11.28) 巴降次仁(2007.11.28-),財政部部長:次仁頓珠(2007.10.5-),外交與新聞部部長:丹巴次仁(2006.10.5-2007.11.28) 達拉•格桑央吉(2007.11.28-),教育部部長:圖丹龍熱(2006.10.5-),安全部長:忠群歐珠(2007.10.5-)
第十四屆內閣(2011年9月—2016年)
司政兼教育部部長洛桑森格(2011.8.8—2016.5. ) 宗教部部長:白瑪曲炯(2011.9.16—2016.5.),衛生部部長: 次仁旺秋(2011.9.16—2016.5.),財政部部長: 次仁頓珠(2011.9.16—2016.5.) ,外交與新聞部部長: 德吉曲央(2011.9.16—2016.2辞职,2016年2月起由司政洛桑森格暂代),安全部長: 忠群歐珠 (2011.9.16—2016.4.6辭職),內政部長:嘉日•卓瑪(2011.9.16—2016.5.)
第十五屆內閣 (2016年—2021年 )
司政兼外交與新聞部部長:洛桑森格(2016.5.27- 2021.5.26 ),宗教與文化部部長:宇妥•噶瑪格勒(2016.6.1-2021.5.26 ),內政部部長:廓拉倉·索朗多傑(2016.6.1-2021.5.26 ),財政部部長:噶瑪益西(2016.6.1- 2021.5.26 ),教育部部長:欧珠次仁(2016.7.13-2017.11.27)白瑪央金(2018.4.3- 2021.5.26 ),安全部部長:普帕巴次仁(2016.6.1- 2021.5.26 ) ,衛生部部長:曲炯旺秋(2016.6.1- 2021.5.26 )
第十六屆內閣 (2021年— 現任)
司政邊巴次仁 (暫無組閣)
宗教與文化事務部是1959年流亡政府剛建立時第一批成立的機構,其職責主要是照顧各教派寺院的建設和僧侶的生活、學習以及傳承西藏傳統文化等。此外 它還作為西藏佛教的權威機構,向那些對西藏佛教及其歷史發展感興趣者提供情況資料以及向世界各地之藏傳佛教寺院 或團體根據他們的要求的提供包括派遣經師在內的各項服務。現階段,宗教與文化事務部還負責與世界各地的宗教團體或各種宗教進行聯系溝通以及在世界宏揚佛法之重責大任。特別是在中國政府不斷在西藏境內加緊實施削弱和消滅西藏文化與宗教的政策,使西藏文明面臨存亡絕續之際,宗教與文化事務部的職責變得尤為重要。
宗教與文化事務部歷來由內閣中分管宗教與文化事務部的噶倫直接領導。目前不僅在印度、尼泊爾和不丹重建了包括西藏各教派的寺院二百余座—-其中哲 蚌寺、色拉寺各自都有三、四千名憎侶,而且還在世界各國建立了一些寺院和一千余個宗教組織。為了真正提高各寺院的整體素質,宗教與文化事務部還將幾百名從 西藏師範學校和達蘭薩拉西藏因明學院畢業的青年或憎侶分派到各寺院任教。
除了宗教與文化事務部一直從事西藏世俗文化的重建工作,不僅為繼承宗教與文化傳承的寺院、經學院和教育行業等應給予支持和提供便利,而且還在繼承和宏揚西藏遠古的文化,包括戲劇、金屬的鍛、錘、鑄造以及繪畫等諸領域培養了許多掌握原來已經瀕臨失傳之傳統技藝的新一代西藏人。
宗教與文化事務部還與世界各國佛教團體保持密切聯系,多次出席國際佛教會議。該部還是國際佛教協會和亞洲佛教和平大會之會員。
宗教與文化事務部還先後召開多次西藏宗教會議,例如於2000年12月1日在達蘭薩拉的諾布林卡召開的是西藏第七屆宗教會議。大會不僅討論了過去四十 年來各教派的發展狀況和中共對佛教和憎尼的鎮壓等問題,而且還就未來西藏民主與宗教的並存以及西藏佛教如何面對未來等領域進行了俱實質性的討論。這次有
‘各教派領袖和高憎學者出席的會議就西藏佛教的發展和其他重大事項做出了許多具有重要意義的決定,使西藏佛教進一步得到完善和發展。
內政部
內政部是1960年成立的,當時,為了防止流亡藏人流散各地,為了保護西藏的宗教文化傳統習俗和保持藏人的凝聚力,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在流亡初期就向印度總理尼赫魯提出為流亡藏人提供地方以及幫助建立定居點的要求。在獲得印度政府的積極回應後,在印度 政府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內政部作為對口單位直接負責安排流亡藏人的定居工作,從1960年在麥索爾建立了第一個藏人定居點開始,到目前近四十年裡,在 印度、尼泊爾及不丹各國已建有以農為主的定居點26處,以手工業為主的定居點16處以及10家工廠和12個零散定居點。另外,與當地居民雜居的。
除了具體管理和照顧在印度、尼泊爾和不丹境內的流亡藏人。內政部的工作範圍從起初與印度政府的有關部門聯系,安置流亡藏人到現在主要為流亡藏人提供就業機會和訓練以及管理流亡社區等其工作涉及絕大部份流亡藏人。
目前流亡藏人的安置工作已經結束,據統計,流亡藏人人口已超過128000人,他們都根據個人的能力及愛好,服務於工農商或社會服務等行業,基本上已能自給自足。
歸屬內政部管轄的流亡藏人定居點由1﹕農業定居點、2﹕工業定居點或手工業合作社、3﹕寺院、4﹕學校或其他教育行業、5﹕自謀生計者聚居點、6﹕零散居住區、7﹕其他等七個類別所組成。
其中第五和六類的定居屬於在安置期間流亡藏人自行聚居目的而形成的定據點,其他則包括歐美在內的在世界各地之流亡藏人。
除了在國外的流亡藏人由藏人行政中央駐外辦事處代行管理職責而外,其他各類藏人定居點的地方行政主管、行政主管助理、手工業合作社經理等都要直接對內政部負責和接受內政部的領導。
目前內政部在各定居點的投資主要以改善流亡藏人的居住條件、水利建設以及提高農牧生產水平為主,包括示範和開發栽種果樹或其他經濟作物以及為新一代年 輕人提供相關的職業訓練等綜合項目。此外,對於孤寡老人或病患者以及無人保護且不能自立者,設立了專門的養老院,解決了許多社會問題,效果顯著。
平時,內政部通過定期視察走訪,調查居住在印度和尼泊爾及不丹等國的西藏難民之真實境況,然後再根據情況尋求解決的途徑。農業定居點普遍設有合作社, 農民每年生產的產品出售和購買農藥種子等等都是由合作社統一安排,其利潤直接分配給農民,為農民帶來不小的利益,效果顯著。
教育部
1959年達賴喇嘛流亡印度後,為了保護西藏民族的傳統文化,為了讓西藏流亡兒童接受現代教育,達賴 喇嘛謝絕了印度總理尼赫魯鑒於將西藏流亡兒童分送到印度各個學校就學的建議,提出為了保存和發展西藏的傳統文化教育,西藏孩子必須在接受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接受傳統文化的教育,為此要求單獨設立獨立的流亡藏人教育體系,達賴喇嘛的要求獲得印度政府的善意回應和積極的支持。
為了具體落實達賴喇嘛的構想,西藏流亡政府設立了教育部,並於當年集中50名流亡孩童交給茶仁老師,於1960年3月2日正式在流亡社會創辦了穆蘇瑞 西藏學校,其後又創辦了達吉嶺和西姆拉西藏學校、達然薩拉西藏兒童村等。到目前為止共有87所學校,其中有40所小學、24所初中和21所高中以及大學 等,在校生超過27000人。教師近兩千名。從這些學校畢業的學生根據自己的誌願可以進入印度各高等院校和西藏瓦日納斯告等佛教綜合學院畢業後,在西藏流 亡政府各部門或在教育、衛生、財政、政務、法律研究等各行各業中為社會服務。另外,西藏教育部至今已經安排一千多名學生去外國高校學習。
教育部主要負責流亡藏人兒童的教育工作。它同印度新德裡中央藏校管理會(原藏人學校協會)密切協同,旨在為藏人兒童盡可能提供最先進的教學設備。
中央藏校管會是在尼赫魯總理的直接關照下,於1961年在印度教育部屬下單獨注冊成立的專門協助建立西藏學校的一個獨立機構。根據新德裡中央中等教育理事會製訂的教學大綱給各藏校提供教科書,而藏文科數則由西藏流亡政府教育部編輯出版。
教育部還負責向印度和世界其他國家中的各類大學或專科學校選送學生。並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向學生提供接受特殊技能、專業、工業技術或高校教育的機會,對無力交納學費者提供進一步深造的獎學金。
教育部遵循聯合國人權宣言中的兒童權益,為流亡藏人的全部適齡兒童提供接受基礎教育的機會。為了發展教育事業,要製定切實符合西藏基本需求的教育政 策。發展政府或民間所屬的各全日製和寄宿製學校,課程要設法逐漸實現以藏語文授課(目前六年級以下完全由藏文教學,由於環境的限製,六年級以上的教學采用 藏英文交替,並逐漸增大英文教學時間的方式,因為絕大部份從流亡藏人學校畢業的學生上大學只能報考印度各大學,而其教學語言是英文),此外特別注重在初級 教育的課程中安排傳統或宗教中有關善良品行的內容,保證為青少年提供接受現代教育和繼承傳統文化的機會。
目前,累積至少有65580余學生在各學校中接受了西藏宗教及傳統文化為主的現代科技文化知識,使流亡社會的入學率超過百分之九十九,整個教育體系和 整體文化素質已甚與世界先進國家看齊。從八十年代開始,已經有不少的流亡藏人根據自己的財力向學校繳納學費,目前絕大部份在流亡社會長大的孩子都要根據家 庭的經濟狀況繳納數目不等的學費,但家境貧寒的孩子依然可以享受免費教育。而從西藏新近流亡的孩子和孤兒則完全是免費的。
教育部還通過《西藏學生聯誼通訊》同所有大、中學校中的藏民學生保持聯系,有關教育方面的重大動態也刊登在這個《通訊》上。
附屬教育部的教育出版社是1961年根據達賴喇嘛的建議而創立,主要出版與傳統或母語教育有關的出版物,包括所有西藏學校1至12年級的藏文課本和其他用藏文教授的課程之課本、課外讀物和歷史名著等藏文出版物。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教育出版社前後出版了無數包括各教派教義和民間故事、詩歌、散文以及
《格薩爾王傳》等藏文典籍,其中還包括著名的被稱為藏文大藏經或西藏百科全書的《甘珠爾》《丹珠爾》。
1999年教育出版社從達然薩拉遷到新德裡,目前擁有全套現代化的印刷裝訂等設備,是單獨注冊的正規出版社。
財政部
財政部於1969年正式成立,其職責是全面管理流亡政府的財政金融工作,主要負責為西藏流亡政府的運作籌集資金以及為西藏流亡政府各部門及其下屬機構在限定的期限內編列預算和管理他們的財政收支情況等事宜。
財政經濟部所屬企業一直從事規模不小的商業活動、從事編織地毯、生產各種手工業品和出版大量有關西藏歷史、宗教、文化等方面的書籍,在各旅游點設立” 西藏飯店”以及經營藏香、哈達、顏料、皮毛和藏人定居點生產的優質谷類產品等商業活動,為西藏政府的運轉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此外,還經營許多福利性的 非盈利項目的合法經營;
經營項目雖以基金會、西藏政府福利會或財政部的名義登記注冊,但其經營、監督核算、審計等等統一處於財經部的直接掌控下。
自1972年7月30日開始在流亡社會發起西藏自由正義運動以來,流亡藏人開始自覺向西藏流亡政府納稅,另外還有經常性的捐獻等,由此產生人手一本 《自由手冊》,一般情況下,六至十八歲的流亡藏人每年要繳納三十六個盧比,十八歲以上每年增加十盧比,教師或公務員則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或基本工資的百 分之四為繳交金額。平時財政部負責把稅票寄出去後,由各地方的”西藏自由正義運動小組”負責收款。因此,藏人的《自由手冊》作為納稅證明,也是選舉中獲得投票權的憑證。
除此而外,達賴喇嘛辦公室的撥款和由流亡藏人開設的手工業聯合中心,地毯廠以及藏人聚居區的合作社等單位每年徵收一定比例的年度純利潤(大約所得的百 分之十五)以及各地私人攤販捐款等都是財政部的重要收入來源,這些款項都作為發展公集金在支持西藏流亡政府的財政。如有不足,則由內閣設法籌措。
衛生部
西藏醫學歷算院原來由十三世達賴喇嘛於1916年在拉薩藥王山成立,當時西藏政府以派差的方式從各個 地區徵調學生,經過幾年的藏醫診斷、采藥、配藥等全套訓練後返回自己的家鄉進行救死扶傷的崇高事業,從而使一段時期西藏各個農村都普遍有了藏醫。1959年拉薩戰役中,藏醫歷算院被中國炮兵炸成廢墟,隨後中共在原祉建立了自來水公司等機構,那些分散在西藏各地的藏醫被作為迷信和四舊的象徵而遭到逮捕或清 算,西藏醫學面臨後繼無人,即將滅絕的狀態,為了挽救和宏揚西藏傳統的醫學知識和傳承,西藏流亡政府於1961年3月23日在達然薩拉重建了西藏醫學歷算 院,當時僅有一名醫生和一名歷算家,1966年12月第一批藏醫學生完成學業;1968年12月,第一批學習歷算的學生畢業。到1970年,藏醫歷算院中 心有13名醫生和歷算專家,到1980年,已經有了23名醫生和七名歷算專家以及23名醫護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同年成立藏醫歷算研究院。1983年10 月,藏醫院第一次為對西藏醫學感興趣的外國學人舉辦培訓班,據當年的統計,各地的藏醫院總計為64427名病人進行治療,對一些貧弱者減免醫療費用達 115877盧比。
其後,藏醫院開始進入蓬勃發展的時期,西藏醫學院(藏醫)的成立使西藏醫學的發展更加充滿活力,從醫學院畢業的學生遍布流亡社區和世界各地,到 1998年為止,西藏醫學歷算院已經發展到擁有104名醫生和8名專職歷算員以及231名工作人員的集研究、製藥和醫療網站遍布整個流亡社區(已經在印 度、尼泊爾和不丹設立了41個分院)的大型綜合且完全順因時代的藏醫歷算院。
除了藏醫,目前西藏衛生部所屬的還有八所大型西醫醫院和68所門診醫院,以上總計117所醫院。
西藏流亡政府於公元1981年單獨設立衛生部,這也是西藏流亡政府七大部門中成立最晚的一個部。衛生部主要擔負著全體流亡藏人的衛生保健責任。其所屬西醫或藏醫院平時以治療為主,同時加強預防工作。不僅使流亡藏人收益,也使藏人居住區附近的當地居民得益。
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的保健工作,也由西藏藏醫院的兩位醫師和達然薩拉德列醫院的一位西醫負責。
為保護繼承和發展西藏特殊的醫學文化,藏醫院附設藏醫歷算學院,注重向青年一代提供學習藏醫歷算的機會。迄今(2000年)為至,已有179名青年完 成藏醫歷算學業,在世界各地為患者服務。目前,藏醫院所屬各醫院有358名工作人員,其中包括110名醫生,16名歷算專家和232名醫護人員。藏醫院還 設有製藥廠、藏醫歷算研究室、藥物研究所和編輯出版社等機構。在流亡社會,65歲以上的老人和新近流亡者以及貧弱者都能享受免費醫療;對憎侶和學生只收半 價,僅此一項每年的開支就達50萬盧比以上。1999–2000年的經費超過三千七百六十九萬盧比。
衛生部除了管理上述醫院還負責對群眾進行衛生教育,飲食衛生,防止肺結核,對病殘貧弱者安裝假肢,對新近流亡藏人中遭受中國軍警嚴重傷害摧殘者設法提供醫療服務和技術培訓以及就各項醫療建設或設備尋求資助等等。
在現代西醫院中,有11名藏人醫生,11名護士長和23名護士,11名檢驗員,2名眼科醫生,8名牙醫者,108名社會衛生工作員,83名醫院工作人員等總計263名醫護工作人員。
除了極少數嚴重的痼瘠絕癥而外,對大部分疾病的治療效果顯著。甚至一些現代醫學棘手難愈的疾病,卻通過藏醫治療而痊愈,從而使許多不同地域和傳統背景的人,都得以分享西藏醫學的成果服務。
安全部
安全部於1959年設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陛下的警衛工作,保安部還負責掌握和通報中共在西藏之動向,了解和掌握西藏境內的情況,經常向噶廈及其他有關人員介紹西藏境內新近的情況和對西藏問題進行專門的研究。
達賴喇嘛駐錫地安全分局,這是安全部下屬的機構,主要從藏軍中挑選精干人員組成警衛部隊,由安全部進行指揮,其職責主要是和印度政府以國家元首的待遇配置的警衛以及地方政府提供的保安機構一同專門負責達賴喇嘛的安全,其中分局還特別負責在達賴喇嘛法會講經說法或接見群眾時維持秩序和保安。
在上達蘭薩拉(麥克勞德甘吉)設有分局,主要是登記和初步甄別以及安排來自西藏的新難民和周邊地區藏人、印度人等一般人民與國際友人拜見達賴喇嘛。另外,還負責達蘭薩拉地區藏人聚居點藏人的福利問題和治安工作。
附﹕安全部所屬單位
西藏研究中心
西藏研究中心為安全部下屬的西藏研究機構,主要負責對整個西藏範圍內的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搜集資料以及及時發現和向上級單位報告情況,將中文資料翻譯成藏文,收聽有關西藏的電台等。西藏研究中心還負責出版《內部資料》,是一份雙月出版的資料簡報。
西藏難民接待中心(成人學校—-文化喜苑)
西藏難民接待中心設在達然薩拉,同時在尼泊爾首都加得滿都和印度首度德裡設有分支機構。在尼泊爾的難民接待站負責接待通過尼泊爾逃亡的新難民,從八十 年代以來,從西藏逃亡國外的新難民絡繹不絕,近幾年便每年多達三、四千人。這些難民絕大部份是通過尼泊爾再轉輾流亡印度的,他們一到尼泊爾首都,就可以得 到流亡政府難民接待站的照顧,包括提供衣食住行以及其他的醫療和與有關方面交涉等服務,隨後由接待站出資護送新難民來到印度德裡,在德裡的難民接待站根據 尼泊爾難民接待站出俱的證明,不僅為新難民安排食宿,而且要保證將他們安全送到達然薩拉,其途中費用一律由接待站支付。
在達然薩拉的新難民接待中心設有幾百個床位,新難民到這裡可以享受為期半年的免費醫療和生活照顧,接待中心除了統一安排拜見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而 外,根據每個人的意願做出安排,一般情況下,十四歲以下的孩子送入正規學校,十四歲至十八歲之間的青少年可以接受速成教育,他們畢業後可以和一般學校的學 子一樣參加印度全國的統一考試,十八歲以上二十八歲以下的青年則根據他們自己的意願前往難民接待中心所屬的文化喜苑(成人學校)接受為期五年的教育,主要 以藏文和英文為主,同時還設有電工、木匠、裁縫等手工訓練和電腦等課程,旨在為大多數沒有接受過教育的西藏青年掃盲並為他們進行生存機能的培訓。這些西藏 孩子在校期間一直到十二年級為止,包括其衣食住行等都是免費的,以後考入大學的將根據得分則有提供獎學金。
除了上學還有很多為了學校佛教經典而流亡的僧尼,難民接待中心都會根據他們所屬的教派為他們安排進入寺院或經學院。對其他的流亡藏人,接待中心也會給予適當的安置或提供幫助。
外交與新聞部
西藏流亡政府外交與新聞部(初期稱西藏外交部)於1959年在穆蘇瑞恢複成立,1960年隨達賴喇嘛搬遷到達然薩拉,由於達然薩拉地處偏僻交通不便, 與外界聯系較困難,因此,兩年後流亡政府撤銷了在達然薩拉的外交部辦公室,決定外交事宜統一由西藏政府駐德裡辦事處負責處理。
隨著形勢的發展,鑒於向國際社會介紹西藏問題的重要性,西藏政府與1972年成立新聞部。
1989年西藏問題在國際上越來越引起重視,基於原有的機製難於適應新的情況,西藏流亡政府決定將新聞部與德裡辦事處的外交工作合並組成外交與新聞部。
外交與新聞部作為六百萬西藏人的代表和喉舌,主要負責與政治有關的外交活動和通過各種途徑向國際社會介紹西藏問題和西藏民族的訴求以及西藏民族所經歷和正在經歷的苦難等。
外交與新聞部內部分工不分家的原則,分設兩個秘書長,分別主管外交與新聞,並設有中國部、印度部、環境部門等專職部門,定期出版的刊物包括英文和中文版雙月刊《西藏通訊》,藏文月刊《知識》,藏文周報《自由西藏》以及不定期地發行的《政治簡報》等。近幾年隨著科技的發展,網絡成為最便捷的信息傳播工 具,因此外交與新聞部主辦有中文網站《西藏之頁》和英文、藏文、印地文的網站等。此外,還有定期發行介紹西藏流亡政府和其他內容的錄相帶,這些錄相帶不僅 廣為傳播,而且會在流亡社區的各定居點免費播放。效果顯著。
附屬外交與新聞部的有西藏政府電腦中心、納塘出版社和西藏博物館。
電腦室的職責是負責保養和維修西藏流亡政府所屬各機構的電腦和管理流亡政府所屬的網絡等工作。其工作人員絕大多數都經歷過專業學習。電腦室建有以藏英印中四種文字專門介紹西藏流亡政府的網站,網址是﹕www.tibet.net、http://www.154.35.136.130
納塘出版社是西藏流亡社會最大的出版社,有工作人員二十余人,該部門從原來的活字排版到目前從排版、印刷到裝訂均已經實現了半自動化,其印製的出版物質量遠遠勝過當地的出版部門。
西藏博物館於2000年4月在達然薩拉大乘法苑附近落成,目前博物館主要是以照片和文字以及幻燈片等介紹西藏的歷史以及中共侵佔西藏以來西藏人民所經歷的苦難和不屈的戰斗歷程。其獨特的設計和內容獲得好評。
此外,1990年外交與新聞部成立人權處,專職負責向聯合國和國際社會介紹西藏的人權狀況,並在流亡社會進行人權教育,取得顯著成績。1996年人權處單獨注冊為非政府組織並不斷壯大,目前已經成為流亡社會獨立的人權組織,不歸外交與新聞部領導。
外交部所屬西藏流亡政府駐外機構
目前,西藏流亡政府在美國紐約、英國倫敦、日本東京、印度新德裡以及尼泊爾、法國、澳大利亞、瑞士、巴西、南非、俄羅斯、蒙古、台灣和東歐等國或地區設有辦事機構。
西藏流亡政府駐各國的辦事機構代表西藏流亡政府的立場和利益,負責與世界各地有關西藏的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及時向國際社會通報和解釋西藏的情況和西 藏流亡政府的立場,促進國際社會對西藏問題的關注和支持;代表西藏流亡政府與所在國家的政府或非政府組織、個人進行接觸;為他們提供有關西藏的資訊和展開 外交活動等。同時駐外機構還要代表西藏流亡政府與所在國的流亡藏人建立聯絡和組織各項政治或文化活動,徵收流亡藏人的誌願納稅,維持西藏民族的凝聚力和傳 統文化等。其中包括照顧所在國藏人的福利事業,組織藏人慶祝達賴喇嘛誕辰日和紀念西藏民主節日,以及在一些重要地區舉行紀念三‧一十自由起義日的集會活動等。
此外,駐外機構還要負責安排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陛下出訪事宜等。
選舉事務署
1991年5月份,在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的提議下召開了包括噶廈、第十屆議會、流亡政 府各部門之秘書長和藏人聚居區行政官員、各學校校長以及合作社負責人和其他推選的代表等近四百人參加的特別會議,會議除了決定增加議會席位,還決定成立憲 法委員會和專製的選舉事務署。
選舉事務署負責組織和監督流亡社會的所有選舉工作,根據《流亡藏人憲章》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選舉事務署是為了:
(1)西藏人民議會之議長、副議長和議員以及內閣首席大臣(噶倫赤巴)的選舉;
(2)其他憲章規定的選舉事項;
(3)涉及國家重大事情而需要經過全民公投等有關的選舉工作。
根據《流亡藏人憲章》的有關規定,選舉事務署設主管(總督)一名,由達賴喇嘛陛下直接委任。選舉事務署所需工作人員,應經與該署主管(總督)協商後,由內閣根據所需而派任。
在議會議員的選舉或其他的選舉工作期間,自開始到結果正式公布之前需增設兩名主管協助,增設的兩名主管助理由達賴喇嘛陛下委派公職人員選任委員會主任或者審計署主管兼任或是另做新的任命或卸職的退休者亦可任命。
根據《流亡藏人憲章》的有關條款,選舉工作和與選舉有關的所有爭議之調查、決定均由選舉事務署做出,如對選舉事務署的決定不滿,只能向最高法院提出訴 訟,其他下級法院不得受理。地方選舉工作以及有關的爭議可以由地方選舉部門作出調查決定。如對地方選舉單位的決定不滿,可向中央選舉事務署申訴,對中央選 舉委員會的決定仍不滿時,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選舉事務署主管之任期,除非經議會議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要求變更選舉事務署主管並經過達賴喇嘛批準,否則,任職期為五年或者不超過六十五周歲為限〔兩者中誰先為準〕。選舉事務署主管離職或發生變更後,不得在政府所屬利益部門任職。
政府公職人員之選任委員會
根據1991年頒布的《流亡藏人憲章》,於1992年2月11日成立了西藏政府公職人員選任委員會,根據《流亡藏人憲章》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公職人員選拔委員會是為了選任西藏流亡政府的主管公職人員。
該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和兩名至四名的委員,由達賴喇嘛陛下直接任命。委員會的職責就是根據議會的有關規定,製定公職人員的選任、培訓、調遣以及待遇和職責等規章製度。並根據各部門的需求,酌情選拔、任免政府公職人員。
該委員會通過噶廈,向達賴喇嘛陛下提交季度報告,匯報職員調動及其他變動情況。
根據職權和為了方便工作,目前西藏流亡政府的公務員職銜分為十個級別﹕
1.秘書長、
2.助理秘書長、
3.秘書長副助理、
4.副秘書、
5.副秘書助理、
6.科室負責人、
7.各科室行政管理員、
8.高級職員(科級秘書)
9.低級秘書、
10.一般工作人員和駕駛員等。
公職人員選任委員會根據流亡政府文職人員法任用、提拔、調動政府公職人員,並將助理秘書長以下職員錄用名單編印成冊,上報內閣,由內閣遴選並決定批準正式錄用名單。秘書長以上官員由內閣提名,需經達賴喇嘛陛下批準。必要時,選任委員會有權直接指定臨時工作人員。
選任委員會在選用自願在政府就職的職員時,除了對預選者進行藏語和英語筆試外,還要在其他方面進行考核。考場設在達蘭薩拉或其他藏人聚居區,一般由當 地的行政主管(福利官)或其他的地區官員來進行監考。考試結束後,還要進行面試,並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經歷和學歷擇優錄取。必要時,選任委員會還要視情 開辦新職員訓練班。新職員的見習期為一年。
目前,在西藏流亡政府各部門工作的絕大部分公務員都是通過考試擇優錄取的。
另外,除了某些具體情況外,全體公務員都要從多數人的利益和福利出發,按照西藏文職人員法規定,定期更換工作、地點。這樣做之所以勢在必行,一是由於可以使每個公務員盡可能接觸更多的人,積累更多的檢驗;二是由於可以培養他們在各種氣候、條件和環境下工作的能力。
在提升使用公務員時,選任委員會首先要考慮提拔對象的資歷,其次考慮他們的工作能力和經驗。如果有個別職員不按公職人員的規章辦事,腐化墮落,對政府缺乏忠心,則要受到開除公職等處分。
公職人員退休年齡為55歲,但個別情況特殊者也可推遲退休年齡。退休職員可享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按原工資百分比計算。
另外,公職人員選任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其他委員的任職以五年為期滿或是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為限。選任委員會主任委員在卸職、退休或發生變更後,不得在政府所屬利益部門任職。
審計署
審計署原是財政部的一個分屬單位,1975年從財政部分離出來成為一個獨立機構。
根據《流亡藏人憲章》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審計署是為了對流亡政府及政府所屬部門之收入、支出以及由政府撥付經費之組織的開支依法進行審核。
審計署對政府和政府所屬各部門以及政府撥出經費之組織的每年收支帳目、結果和報表等依法為審計對象的全部文件和帳目具有進行審核、管理與質詢的權利和責任。
審計署設主管一名,由達賴喇嘛陛下直接任命,並依法在達賴喇嘛尊前舉行宣誓就職儀式。
審計署從全年貨幣核算完成的法定期限開始在七個月內要完成審計並將注明審核過的帳目退還各部門,再由各部門將注明審核過的帳目、報表、說明連同年終貨幣核算在九個月內呈報給西藏人民議會。
審計署還要檢查核算中央秘書處各部門及其在印度、尼泊爾、不丹等地所屬機構的帳目,並向藏人聚居區、手工業中心及其他藏民機構派出審計員,定期檢查帳目或進行年度核算。
審計署主管的任期為十年或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周歲。審計署主管的免職必須是(1)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在與內閣協商後認為需要變更;(2)經西藏議會三分之二以上議員通過要求罷免並經過達賴喇嘛批準。
西藏歌劇團
為了保存西藏傳統的文化,在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的直接指示下,西藏歌劇學團於1959年8月11日成立,該歌劇團除了經常到流亡社區、學校和國外演出,而且還負責為各個流亡藏人定居點和學校培訓和派出西藏舞蹈教師,該歌劇團的藝術學校目前有24名少年學員,他們除了學習文化知識,還要學習各種西藏樂器和西藏 各地的傳統舞蹈、戲劇等,目前西藏歌劇團的成員有140余名,在流亡社會的各個角落都有數以百計從西藏歌劇團畢業或退役的藝人在不懈地宏揚著西藏的傳統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