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國旗

西藏國旗
西藏國旗

西藏國旗的產生需要溯源到西藏贊普時代,在西藏王統歷820年或西曆七世紀,西藏贊普(當時的西藏國王被成為贊普,大約「強雄」之意)松贊干布將西藏全境劃分為不同的行政區域,根據強弱賦予不同的職責,有些負責後勤(稱為庸跌),有些負責作戰(稱為桂跌)等。當時西藏有二百八十六萬軍隊,分別守衛西藏四境,為當時的亞洲強國,曾長期與中國唐朝、阿拉伯帝國和回紇交戰爭雄。

當時西藏軍隊各部即有不同的旗幟,西藏的行政區劃剛開始被劃分為耶如、勇如、藏如、衛如等四如,根據史料記載:耶如的軍旗是雪獅昂首仰視;勇如之軍旗為兩隻雪獅相視;藏如的軍旗是雪獅騰空;衛如的軍旗是紅底白色的火焰。這種以雪獅作為西藏軍隊或政權象徵的傳統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初,當時西藏軍隊的軍旗大都是紅底上兩隻雪獅相對或雪獅騰空等。

上世紀初,西藏為了恢復獨立與自由而先後與滿清和國民黨發生戰爭,當時西藏軍隊即有類似現代西藏國旗的旗幟作為藏軍旗幟,如據當時的記載,西曆1918年,西藏軍隊與國民的軍隊在康區發生的戰爭中,西藏多康軍政總指揮喇嘛祥巴丹達的政府和軍隊均有一面黃底、上有雪山和兩只雪獅以及一對日月的旗幟。顯然和現代西藏國旗已經很相似。

目前我們所看到的西藏國旗是十三世達賴喇嘛基於世界各國都有象徵自己國家之國旗的習慣,綜合西藏傳統而於1918年正式確定頒布,從此收回西藏軍隊的各種軍旗,規定以後藏軍也只能使用國旗。

根據當時由達賴喇嘛親自頒布的西藏國旗的解釋文,雪山象徵雪域西藏,一對雪獅象徵西藏的政教事業,雪獅手中所持的如意寶象徵以十善法、十六人法為主判定善惡之法,雪獅高舉之寶焰象徵頂禮具一切圓滿之佛法三寶,紅藍兩色組成的十二道光芒中,紅藍兩色象徵紅黑兩護法之事業長駐,各六道光則象徵西藏民族的原始六氏族,太陽象徵政教事業興旺發達等。

後來對西藏國旗的解釋進一步完善具體,根據西藏文獻圖書館出版的<<西藏國旗>>記載,西藏國旗的解釋為:

  • 中心之雪山象徵雪域西藏;
  • 空中六道紅色的光芒象徵西藏民族原始的色、穆、冬、黨、哲、扎六大氏族;
  • 紅色光芒與藍色天空象徵紅黑兩大護法護持政教事業;
  • 雪山頂上升起的太陽之光芒四射象徵雪域西藏之全部眾生享受自由、信仰、富裕、幸福與公平公正。
  • 雪山上的兩隻雪獅象徵政教結合之事業戰勝一切;
  • 高舉之具三色的寶焰象徵西藏人民永遠敬信和頂禮佛法僧三寶;
  • 雪獅手中所持具兩色的如意寶象徵遵循十善法和十六人法為核心之政教中的取捨善惡之法;
  • 黃色邊框象徵佛法長駐人世至止普渡眾生事業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