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于今天(11 月16 日)发布公告,宣布将于 12 月 25 日至 29 日重新召开第六次会议,继续商讨剩余议程。
在今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第六次会议,由于会议议程未达到所需的法定人数,因此,西藏人民议会秘书处发布声明宣布,第六次会议将延期举行,直至 9 月 28 日另行通知。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第六次会议的剩余议程将推迟举行。
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在今天发布的公告中,要求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全体议员于 12 月 24 日前往议会秘书处报到。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西藏人民议会举行的会议因未达到法定所需人数而不得不休会七日以上,大会将延期举行。为此,正副议长应共同决定休会。
来源:西藏人民议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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