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丹鴻 :
Tibet question,漢譯“西藏問題”,是一個出現頻率很高的詞,由最初的主權問題,發展到涉及藏人人權、宗教信仰自由、民族壓迫、資源掠奪、環境破壞等各種問題,並成為了一個國際化議題。儘管已經演變得複雜多元,但歸根結底,西藏問題就是西藏(圖博,西藏多衛康三區)與中國之間的問題。回溯源頭,都是主權 問題帶來的。這是西藏問題的關鍵點,這一關鍵點有兩個基本觀點:藏人的、漢人的。
一、西藏問題的關鍵點
1960 年,聯合國諮詢機構“國際法律人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在《西藏(Tibet)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報告中,對西藏國際地位做過如下裁定:“西藏在1951年《和平解放協議》(即《十七條》) 簽訂時,不論如何,是個實質上獨立的國家;1959年西藏噶廈政府廢除了這份條約,也證明完全於法有據……西藏從1913到1950年所展現的國家狀態, 一般為國際法所接受。”【1】
Tibet question,漢譯“西藏問題”,是一個出現頻率很高的詞,由最初的主權問題,發展到涉及藏人人權、宗教信仰自由、民族壓迫、資源掠奪、環境破壞等各種問題,並成為了一個國際化議題。儘管已經演變得複雜多元,但歸根結底,西藏問題就是西藏(圖伯特,西藏多衛康三區)與中國之間的問題。回溯源頭,都是主 權問題帶來的。這是西藏問題的關鍵點,這一關鍵點有兩個基本觀點:藏人的、漢人的。
其一,西藏歷史上是個獨立國家,1949年被中國武裝侵略,隨後置於了中國的殖民統治下。中國的殖民統治給藏人帶來了屠殺、民族壓迫和文化滅絕。因此,爭取西藏復國的自由西藏運動,是完全合理的。持這一觀點的是西藏人(博巴),也是國際藏學界、和國際社會的主流觀點。這裡的國際社會主流觀點並非指各國官方表態,而是基於國際法律人的解釋和國際藏學界的研究所形成的民間共識。
其二,應該說是中國人中絕大部分漢人的基本觀點,即“藏族人鬧獨立、搞分裂”造成了西藏問題。這種觀點,首先是完全不認為西藏曾經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其二,這個“少數民族”——“藏族”,企圖從統一的中國分裂“獨立” 出去,是絕對不能接受的。這兩個互為衝突的基本觀點導致我們必須想一想:中國侵略佔領了西藏嗎?這是西藏問題的根源和本質。
其實,根據國際法民族自決原則:全世界任何民族無論大小,都有權自己決定自己歸屬某個政府體制、執政政黨組織、政治環境以及民族命運,無需受其他國家或者政權影響。就是說,即使“自古以來”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央政府”一直管轄著西藏“地方政府”,藏民族也有權通過民族自決,決定西藏是否獨立。單根據這一原則,討論西藏是否被中國侵略和占領,似乎並不十分重要。
然而,面對世界上數量最巨大的堅信“主權高於人權”、“領土必須完整”的族群,判斷這一點則很重要。就是說,如果我們對這個堅信“主權高於人權”、“領土必須完整”的族群的良知還有信心的話,這個判斷將是一個提醒,提醒他們將心比心:如果西藏在“解放”以前,是一個獨立國家,那麼對西藏人(博巴)來說,西藏(圖伯特)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也是至關重要的。
中國侵略佔領了西藏嗎?這是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如果問藏人,答案是肯定的:“當公曆1949年中國軍隊侵入西藏時,不管是從國際法的角度,還是根據實際現狀,當時的西藏確定無疑地是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國家。 ”【2】這個問題如果問漢人呢?
二、關鍵詞“是中國的”
互聯網搜索“西藏問題”、“西藏問題的起源、本質”,中國政府的典型用語主要有:“’西藏問題’是一個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國家統一是最高的原則”;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西藏地方從未成為一個獨立國家……”;“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國主權”、“中國領土”、“中國內政”等,目的都是強調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這般對用語的精心考量和刻意強調,恰恰反映了中國在對西藏的所有權上有問題。因為中國從來沒有花費那麼大的財力人力,來反復強調河北或者陝西是中國的一部分。近日,中國西藏文化保護和發展協會副會長,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原黨組書記、研究員朱曉明發表在《紅旗文稿》上的“關於’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研究的歷史與現狀”一文,洩漏了對西藏所有權的中國官方表述的心虛,和對“存在著重大理論缺陷”的擔憂:“’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的論證有待完善。”【3】
中國政府在同達賴喇嘛私人代表團的數次談判中,要求達賴喇嘛承認“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士的一部分”也反映了中國當局深諳“說法”的重要性。這一要求沒有得到已經申明放棄獨立,轉而尋求高度自治的西藏流亡政府的讓步。因為“如果承認此種說法,就違背歷史事實,也違背尊者高尚的人格。”【4】
聯合國大會於1959年、 1960年、1961年、1965年等討論西藏問題時,有許多國家譴責中國非法侵占一完全獨立的國家。到今天,許多國家政府屈從於中國的訂單外交,漸漸“承認”了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動作本身顯示了“承認”之詞對中國來說多麼重要,因為中國從來不需要別人承認山東河南是中國的一部分。在國際政治交易中,我們只要看看誰能從承認之詞獲益,就不難辨別中國人需要這些承認之詞,因為它也能為“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增添“支持”;對那些從不承認到承認的國家而言,並非代表他們過去的判斷有誤,只能說明承認後就有訂單,出賣別人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誰是受損的、被出賣的一方不言而喻。
關鍵詞是“西藏是中國的”。 “中國西藏……”絕非中性指代一個地理位置,而是一個飽含權屬的政治用語。這一用語,僅僅是中國共產黨政府所看重的嗎?
三、想當然的疆域
眾所周知,儘管中國大眾對共產黨的宣傳有各種不信任,但關於“西藏是中國領土”的宣稱,卻被數以億計的中國人(絕大部分是漢人)一致認同。在這一點上他們與共產黨高度一致,視“西藏獨立”為彌天大罪,不可接受。而且,視西藏為中國領土的不僅限於中共黨員或中國境內大眾,也是全世界的多數華人包括台灣中華民國人的看法。
既然從清末政府起,就宣稱西藏屬於中國,中華民國也如此宣稱,那麼到中共政府這一朝,雖然共產黨政府撒謊成性,但在“西藏是中國領土”這一點上,要說僅僅是共產黨信口雌黃,給“不知情”的大眾洗了腦,怎麼說得通呢?共產黨並非第一個宣稱西藏屬於中國的中國政權,而是在入侵占領西藏後,為這一宣稱的合理化製作了一整套理論的第一個。儘管按照共產黨自己的研究員朱曉明所言“還存在著重大理論缺陷”、“論證有待完善”。而且,照目前的情勢看,也有理由相信,共產黨將並非最後一個宣稱“西藏屬於中國”的政治力量。就是說,即使共產黨垮台了,還是有漢人和漢人的政治力量繼續這一宣稱。
那麼是否可以說,在這些漢人(我必須強調一下“這些”而非全部,讓他們自己對號入座比較好。當他們被我的桿子打著的時候,總會代表全體漢人說這杆子打了全部) ,在這些年跨數代、散佈世界各地的漢人大腦的疆域中,一種想當然的主權早已在想像中擁有。他們的歷史依據來源於漢人的史書中,一些自說自話的描述。這些誇大其詞一廂情願的描述其實離“主權”還差得很遠,也缺乏來自雙邊的相應文獻佐證,但並不妨礙他們相信西藏屬於中國。 “蠻子”、“土番”、“生番”這些詞語,比共產黨古老得多。當說到這些詞時,指的是一種生活在“邊疆”的、智力低下、幾近動物的類人類,就像那些大自然裡的飛禽走獸,即使生於斯長於斯,但哪裡配得上對那片土地擁有主權?
因此,儘管清政府為宣示統治在藏東邊境殺藏人如麻,隨後很快又被藏人全面驅逐出來;儘管第13世達賴喇嘛反复詳述,從元朝以來主導藏中關係的“榷雍”(喇嘛-施主)是一種平等關係而非上下關係;儘管西藏發出官方申明“我們本來就是一個小型、虔誠又獨立的國家”;但在中華民國看來,西藏就是“五族共和”之一族;儘管中華民國沒有任何特定史料或文件能夠證明對西藏主權的天馬行空的描述,但“沒有行使權力”被他們認為是統治者讓藏人自治;儘管從清末、到民國、到中共“解放”,各時期都遭遇了藏人奮力抵抗,但這不是令人生疑的爭端,而不過是藏蠻子不服統領管轄罷了。
這些認同“西藏是中國領土”的漢人有一個共同點,他們對藏人史書中是怎樣記載的、藏人對漢藏雙邊關係是怎樣理解的,並不感興趣。為什 麼呢?我們不妨看一看,“西藏是中國領土”這一宣稱對誰有利?明顯的受益者不正是漢人們嗎?清朝血腥地開啟了進軍西藏的行動,民國軍閥血腥地繼續了這一行動並導致藏人被迫簽署《康藏崗托停戰協定》,割切了藏東部分土地;由於能力有限,清末和民國時期,漢人們尚未得以享用西藏。自從共產黨中國在軍事和政治上全面控制西藏以後,從地下的礦藏到地上的森林、河流資源、地理風貌、人文風景、就業空間、居住空間,哪一樣不正在被不同地位、不同身份、形形色色的漢人各取所需?還有一個頗為流行的說法,是西藏乃“國防要地”,如果獨立了,漢人們的假想敵就會“直驅腹地”——這腹地就是廣大的漢地呀,還是為了漢人!惟有藏人,成了“西藏是中國領土”的受害者。
正因為想當然的疆域,正因為“西藏是中國領土”對漢人大眾有利,漢人們才會認同共產黨中國天然地從元朝、清朝和國民黨名下“繼承”了西藏;才會在反“藏獨”、反“分裂”這一點上與共產黨高度一致。因為如果西藏獨立,則意味著失去漢人的利益——當然他們會說是“國家利益”、“人民的利益”。至於那片土地上的原主人,或者說那些漢人世界之外的“少數民族”、臟兮兮的“蠻子”們的自由和權益,對漢人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國領土”,這“領土”其實是漢人的領土,只不過上面碰巧生活了一群野人。這差不多算是漢人的集體無意識了。
這種集體無意識,加上共產黨五十多年來合理化的包裝,加上“西部大開發”的殖民政策對漢人有利可圖,大量漢人就參與“開發”西藏了。他們即便不知西藏“解放”前的主權歸屬,但他們明知那是藏人祖輩生活的地方,有藏人自己的風俗和信仰,但基於“在自己的國家自由遷徙”的權利,他們認為向西藏移民理所當然,“開發”西藏理所當然,漢人們有國家授權,無需藏人接受或認可。移民西藏的心理負擔,主要是因為天遠地遠,自然環境惡劣,身體難以適應,而與原住民權益無關。基於他們更文明更優越的心理,加之共產黨的妖魔化宣傳,他們便不顧入鄉隨俗的倫理,公然詆毀人家的宗教信仰,蔑視人家的風俗和禁忌。他們中的很多人也是共產黨的受害者,作為單一的個體,也是勤勞溫良乃至卑微和令人同情的弱者。
2008年3月西藏事件後,全世界都有幸欣賞了海外華人以壓倒性的陣勢揮舞五星紅旗,辱罵攻擊自由西藏人士和西藏同情者的駭人場面。這些漢人大眾並非每一個都是共產黨員,他們中的很多人也厭惡共產黨。但他們熱愛“統一”,一句“自由西藏”、“西藏獨立”瞬間可將他們變成暴民。這些對西藏真相“不知情”的大眾,有意無意地根據自己的身份、利益等因素,選擇性地決定對領土概念的理解。中國官方表述“中國西藏”對他們起作用,為他們“給力”,也通過他們傳播和繼承。這樣的漢人大眾境內外數量之巨之強勢,遠遠超過藏人總人口數倍,足以形成一個族群壓迫另一族群的整體格局了。
四、帝國心態的改良版
2008年以來,流亡西藏方面開始積極地與漢人對話交流。互聯網技術的發達,對關注西藏問題的人們來說,獲取西藏問題資訊已不再困難,特別是境外人士。因此,我比較關注境外持不同政見的漢人人群怎樣看待西藏問題?眾所周知,藏漢交流帶來了非常正面的變化,但我這篇“政治不正確”的文字就不錦上添花了。要是您還有興趣讀下去,就請做好添堵的準備。
在眾多參與漢藏對話、對西藏困境深表同情的境外人士中,李江琳是最深入專門研究西藏問題的人士。 2010年和新近分別出版了《1959拉薩——達賴喇嘛出走始末》、《當鐵鳥在天空飛翔——1956-1962青藏高原上的秘密戰爭》。兩本書的內容,主要涉及達賴喇嘛出走始末,以及中國官方稱為“平叛”、藏人稱為“世時翻轉”(從人間到地獄)的那段歷史。兩本書的時間跨度為1952年到1962年,主要集中在1956年到1962年,即中共稱為“民主改革”和“平叛”的時段。而西藏(圖伯特)被武裝入侵到被武力全面橫掃一遍的時段,即從“解放”到“平叛”結束的時段,是從1949年到1962年。
必須強調的是,正是在1950年10月,中國軍隊攻陷昌都;西藏噶廈政府呈交聯合國秘書長報告呼救,西藏問題正式進入國際視野。 1951年4月,在武力威脅和國際社會茫然、漠視的情況下,達賴喇嘛派代表團前往北京與中國政府和談,但並未授予他們“全權代表的”資格。由於中方提出的協議草案並不為西藏代表所接受,中方限制了西藏代表們的行動自由,威脅其生命安全,逼西藏代表在簽字與“立即進兵拉薩”之間做出選擇。 1951年5月23日,在沒能夠向西藏噶廈政府匯報的情況下,西藏代表們與中國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即《十七條》) 。該協議上蓋的西藏代表印章是由北京的中國官員偽造並加蓋的。 【5】
《十七條》題目就很有心:“中央人民政府”、“西藏地方政府”。開篇第一句“西藏民族是中國境內具有悠久歷史的民族之一,與其他許多民族一樣……”意在明確強調,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藏人是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而藏人則指出:“中共強迫西藏政府簽訂了與同樣被中共’解放’了的、其他省或民族自治區之間所沒有簽訂過的《十七條協議》……《十七條協議》的簽訂是西藏歷史上的一大悲劇。自此,整個西藏變成了中國可以隨心所欲的殖民地。”【6】
就是說,1950-1951年,正是西藏當代史上、也是中藏關係史上發生重大歷史轉折的關鍵時刻。藏人把昌都戰役和《十七條》看作當代西藏問題的起源,其本質是中國的侵略。昌都戰役與《十七條》,也關係到漢語讀者判斷“解放西藏”與“解放中國”是否一樣?即:中國是 否侵略佔領了西藏?
有意思的是,作為歷史研究者,李女士的書卻恰恰避開了1950年到1951年這個歷史的關鍵點,也是西藏問題的關鍵點。李女士兩本書所談及的“民改”和“平叛”,恰恰是緊隨這個關鍵點之後發生的事。實際上,昌都戰役和《十七條》的性質,也對漢語讀者理解被中共稱為“叛亂”的藏人大起義和達賴喇嘛的流亡不可或缺。即:西藏(圖伯特)主權的喪失是一個瞬間的過程,還是一個分階段持續了九年的過程?然而1950年到1951 年這段至關重要的背景在李江琳的書中卻消失了。
當然,歷史研究可以細化到某一局部乃至某單一事件。李女士把書寫範圍限定在1951年之後,導致藏人起義和達賴喇嘛流亡的直接原因“民主改革”也尚無不可。然而,如果要談西藏問題(Tibet question)的起源或關鍵點,任何一個嚴肅的藏人歷史研究者,或者國際藏學界一個中立的西藏問題研究者,都絕不會避談1950年的昌都戰役和1951年的《十七條》。可是李江琳論斷西藏問題的起源和關鍵點,卻是讓昌都戰役和《十七條》這一至關重要的歷史背景缺失,作出瞭如下論斷:“藏區的’民主改革’是西藏問題的源頭……1955-1956年的時間點,是了解和理解西藏問題的關鍵點……就是西藏問題的真正源頭。”【7】
李女士是以學者身份,高調地與中共官員辯論西藏問題的。中共官員的觀點無非是宣傳機器的常規說詞,把西藏問題歸結為帝國主義陰謀,美國CIA背後運作等。李女士在這篇原標題為《洗不干淨的血手——發生在藏區的國家罪行》的辯論文章中,用了大量篇幅和史料駁斥中共官方“美國造”之說,更用她掌握的豐富信息和數據, 以充滿同情的筆調描述了“民主改革”和“平叛”給西藏三區帶去的災難,以及達賴喇嘛和流亡藏人的民主成就。通過斥責共產黨的謊言和暴行,來闡明她的研究結論:“1955-1956年的時間點,是了解和理解西藏問題的關鍵點”,並指那位中共官員“在年份上打馬虎眼的正是這個時間點,而欲圖掩蓋的,就是西藏問題的真正源頭”。李女士所指的西藏問題的真正源頭是“民主改革”,而且李女士也在媒體採訪等不同場合多次給出她的這一研究結論:“現在的’西藏問題’,不是1951年產生的,而是從1956年開始,在西藏周邊的藏區進行暴力土改以後產生的。”【8】
從李女士的書、文章等都不難看出她的正義感、同情心和專業素養。但正是如此專業地拋出“民改是西藏問題的源頭”令我困惑。我曾經在推特上專門就此請教過李女士:昌都戰役和《十七條》在西藏問題中處於什麼位置?李女士沒有回答。我自認為是對西藏那段歷史具有常識的人,而李女士的“民改源頭論”挑戰我的常識,所給出的資料和數據並不能直接支持她的論斷,只能證明共產黨的殘暴,以及在西藏使用了一套與在中國各地類似的統治之術,卻無法排除西藏問題與侵略有關。只有把1950-1951年這個時間點去掉,資料和數據才會發揮作用。掐頭去尾地把一個論斷拽順是一個不誠實的專業動作。那李女士為什麼要在1950-1951年這個時間點上打馬虎眼呢?
我又一次卑鄙地想:這個結論對誰有利?也許,只有把昌都戰役和《十七條》從鏈條中切割出去,才能把西藏問題變成“內政問題”。也就是說,西藏問題雖然無疑是中共製造,但不在於中共入侵,與領土和主權無關,而在於中共殘暴愚蠢的治夷之術。如果按《十七條》辦,讓藏人高度自治,而不是“紅色大一統”搞民改,官逼民反把事情搞砸了,與中共委曲求全的達賴喇嘛就不會出走,深知實力懸殊又尊奉達賴喇嘛的藏人們就不會反抗佔領,從而生米熟飯地接受“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了。 “中國西藏”也就名正言順了。
表面看來甚至不少藏人也同意,如果中共規規矩矩遵循《十七條》讓西藏高度自治,就不會有後來的諸種麻煩了。流亡政府有這個態度,中間道路也與這個思路有關。但流亡政府和達賴喇嘛決不會繞開1950-1951年西藏命運逆轉的年月:藏人在中國武力威脅和國際社會的漠視中,無助地、被迫地簽訂了以“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為宗旨的《十七條》。同時,在《十七條》給予的幻想和麻醉中,仍然有很多藏人,並不接受“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從西藏流亡後,達賴喇嘛在1959年6月20日,第一次獲得自由發表講話的機會時,即官方宣布不承認《十七條協議》。聲明《十七條協議》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逼迫下簽訂的。 【9】
令人悲哀的是,即使懷有正義感、同情心、崇尚自由、追求民主的漢人們, 特別是身在海外,有條件獲得西藏問題全面資訊的人士,仍然以一種集體無意識的心理特徵,對藏人當初簽下城下之盟的無助與被迫視而不見。他們雖然反共,同情藏人遭受的苦難,譴責中共的西藏政策,但大多數都默契地保守了一個底線:有的提出用共和製、聯邦制解決西藏問題;多數人對達蘭薩拉官方政策“中間道路”特別歡迎;有人好意提醒藏人不要搞“獨立”,因為“不能得到大多數漢人的同意”,似乎藏人有擺脫共產黨的自由,卻沒有擺脫漢人的自由。數屆漢人異見人士組織的漢藏交流會議中,漢人佔絕大多數,“高度自治”是強勢話語,無一討論西藏1950年之前的國際地位,更絕對沒有關於“獨立”的議題。但把西藏問題的“真正源頭”推到民改的,李江琳是第一人,目前看也是唯一的人。
在《1959拉薩! 》中李女士寫到:“中國歷朝歷代都處在某種程度的’大一統’之中……清朝統治廣袤疆土的方式是一種’二元體制’,一是高度中央集權的漢地漢人體系,另一是處於邊疆的滿蒙藏體系。後一體係不歸前面漢人體系的中央政府直接管轄,清政府也不干涉這些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1949年之前,中國的社會形態是相當多元的,並且在民族地區保留了高度的自治……1949年之後,中共建政的是……集權專制的’紅色大一統’。”【10】
這其實不是李女士的個人觀點,也是很多漢人異見人士,以漢人的標準所判定:西藏過去的地位是一種“高度自治”的地位。在以前的中央政府治下沒有問題,在共產黨的“紅色大一統”統治下出了問題,也即治夷之術的問題。與共產黨的區別似乎在於,共產黨不會讓藏人高度自治,而民主的中國會讓藏人恢復高度自治。
清政府是西藏(圖伯特)的“中央政府”嗎? 1949年之前,西藏(圖伯特)是“民族地區”嗎?如果問一問藏人,則有截然不同的答案。藏人學者旺秋德丹•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引用五十七種西藏原始材料和政府檔案,對西藏政治宗教歷史的演化、對外關係、特別是清朝以來的藏中關係進行了詳細的梳理,為人們認識西藏1950年以前的政治地位提供了證據,這些證據為國際藏學界和國際法學家所認可,即1950年以前西藏是一個獨立國家。 《西藏政治史》被中國政府的御用學者們挑挑揀揀地反駁,在境內卻看不到這本被反駁的書。藏人若私藏該書被發現,書遭沒收,人有牢獄之災。許多從藏人角度書寫西藏歷史、指控侵略和占領的作家進了監獄,比如《騷動的喜馬拉雅山》作者卓瑪嘉,至今仍在獄中。
五、誰的西藏與叢林法則
正因為藏人的角度是存在的, 而且與漢人的角度很不一樣,藏人作家唯色撰文《共藏問題有問題》【11】,對李江琳女士的用語和觀點提出了異議。我想提醒的是,這些用語和觀點,並不是李女士個人的,對很多漢人來說,這些用語和觀點可能根本沒有問題,完全正確。但藏人卻難以認可。
李女士的西藏表述:“中國西南西北地區……其涵蓋地域為藏人世居之西藏三區,即今之’西藏自治區’和’周邊四省藏區’”【12】 。
唯色以藏人的角度指出:“不是’中國西南西北地區’……而是在屬於藏人的圖伯特三區——安多、衛藏和康” 【13】。
這當中有用詞微妙、意義重大的差別:李雖然沒有否認“藏人世居”,但認可是屬於中國。唯色更要強調的是“屬於藏人”。
唯色的文章發表後,收穫了一位匿名人士的留言【14】。從留言可以看出是一名漢人,應該說也是西藏困境的同情者,對西藏問題較熟悉。這位匿名人士認為唯色對“中國西南西北地區”的“糾正”很“離奇”:“……我理解許多藏人不希望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心情,但1950年代中至1960年代初的西藏事實上就是中國版圖的一部分。” 是否上了中國版圖,與是否“屬於”還是有很大距離的,否則就沒有西藏問題了。如果一個強盜搶劫了一塊美玉並聲稱玉是屬於他的,受害人就算拿不回這塊玉,但指出玉本來是受害人的,有什麼離奇呢?
該匿名人士緊接著說“佔領是一個事實,這種佔領是否正當是另外一回事。因為否定這種佔領的正當性, 就不承認它曾經發生過,這是好奇怪的邏輯。”這裡的“它”應該指的是佔領吧。看不出來唯色不承認“它”發生過,而是不承認是“中國的”,這有何奇怪?匿名人士的邏輯似乎是儘管佔領不正當,但已經是事實,唯色就不該不承認了。佔領是一個事實,佔領了就該承認西藏是“中國西北西南地區”了嗎?誰搶到手了就歸誰,叢林法則下的悍匪邏輯基本上也就這樣了。更不幸的是,從清朝還沒搶到手時開始,漢人們就認為西藏歸中國了。
該匿名人士還說“要是當年的西藏不屬於中國地圖上的西南西北,那哪裡還有什麼西藏問題?”這話主要是為了說明李江琳的表述沒有問題。其實,博巴(藏人)是絕不會把西藏三區表述為“中國西南西北地區”的,更不會在藏語裡這樣說;西方藏學學術界乃至普通西方人都絕不會如此表述。中國以外的世界各地所普及使用的名字“Tibet”,是為普世所接受的一個文化與歷史的界域,並不因為今天在中國版圖上就表述為“Chinese Tibet”(中國西藏)或“ Tibetan areas of Southwest and Northwest China”(中國西南西北藏區)。相反,假如一個西方學人如此表述,會被視為古怪可笑,至少太親中絕無中立性可言。 “中國西南西北藏區”這種用語可能只會出自中國人(漢人)。而面對一個藏人的重新表述感到如此不適,做出這種反應的,也絕不會是藏人或西方學者。甚至也不是所有漢人都感到如此不適。 遺憾的是,李女士在《我對當代藏史研究的若干心得與思考》中的邏輯與這位匿名者的邏輯是一樣的。 “當我提及’四省一區’或者’中國西南西北藏區’時,並不包含政治價值觀,也就是說,並不意味著我否認這些地區同時也是“傳統藏區”,即歷史上的吐蕃帝國疆域,我只是如實描述現實的政治架構。”【15】
如果“中國西南西北藏區”不飽含權屬和政治定義的話,共產黨就不必花那麼大的力氣來論證“西藏是中國領土一部分”了。任何讀者從“中國西南西北藏區”能讀出的就是“在中國(屬於中國的)的藏區”,而不可能從“中國西南西北藏區”讀出“不否認也是歷史上吐蕃帝國疆域”的意思。如果一個研究者的專業用語如此容易引起“誤讀”,那就是用語的硬傷了。
李女士在這段不正面回應唯色的話中,對一段僅僅發生五十多年的鮮活的歷史,許多當事人都還在、甚至為李女士的書提供了史料,而且是迄今為止仍然充滿痛苦和掙扎的、藏人必須明確的西藏歸屬問題,給出了幾近傲慢的辯解:“研究者不可能將現代史的研究置於非現代的時空概念之中,正如研究當代中國史不能使用秦代的時空概念一樣。”【16】研究者的身份掌握了某種話語權,但是研究者不該偷換概念。西藏亡國時並非吐蕃帝國,也不是發生在秦代。它正是發生在當代,這個五十多年的時空中,與中共在中國建政處於同一時空的西藏流亡政府還存在,達賴喇嘛還在,當年的抵抗人員還在,見證了從“博”到“中國西藏”的人還在——
所以西方學界決不會以“中國西藏”來表述這一空間概念。李女士應該知道,如果對西方人說“Tibetan areas of Southwest and Northwest China”會被看成什麼。正如李女士自己所說,她的用語都經過仔細斟酌,因為“越中性的詞語越有力量”。可是李認為中性的對於西藏的表述,卻呈現了藏漢分歧:李女士是在以漢人的、中共的時空坐標表述西藏。
六、漢藏問題是“共藏問題”嗎?
在新唐人電視台對李江琳的採訪裡,李女士有一個“共藏問題”的提法,也引起了唯色的異議。新唐人電視台說:“李江琳向本台記者表示,共產黨對西藏人民的暴力鎮壓和摧毀信仰,其實跟它對內地漢族人民所作的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所謂’漢藏矛盾’,實質上是’共藏矛盾’。”李江琳的原話是“……我不大認為,漢藏問題是一個好的用詞,我認為這個問題是共藏問題,不是漢藏問題。”【17】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從採訪本身來看,“漢藏矛盾”變成“共藏矛盾”十分突兀。因為從邏輯上說,應該是先有“共產黨在西藏的惡行是漢藏矛盾”的論點,才會出現李女士的反駁。可是採訪本身沒有這個論點,在網上搜了一下, 也沒見到任何人把共產黨在西藏的惡行歸結為“漢藏矛盾”或“漢藏問題”。既沒有藏人這麼說,也沒有漢人這麼說。李女士反駁的論點都不存在,又何以論證“所謂漢藏矛盾,實際上是’共藏矛盾’”呢?
但在夾雜著李江琳原話的這個新唐人的節目中,“所謂漢藏矛盾,實際上是共藏矛盾”這一表述卻如此突顯分明。所引用的李女士原話,都在論證這一表述的“恰當性”:主要依據一是共產黨在西藏三區的所作所為與在中國“內地”的一樣,漢人也是受害者;二是漢人大眾對共產黨在西藏的“秘密”戰爭“一無所知”,因此漢人沒有責任,而是“共藏問題”。
“平叛”對中國人來說根本不是秘密。那個年代的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宣布“平叛”的公告、決議、關於“平叛”的社論、炫耀“平叛”的業績(戰鬥天數、俘獲了多少叛軍、繳獲了多少武器)、慶祝“平叛”的勝利等等,連篇累牘、路人皆知。全國都知道解放軍在西藏打“叛匪”,平定“叛亂”。如果說今天沒有多少年輕人了解的話,也不過是信息結構和知識結構發生了變化,跟“秘密”沒有關係。
稱得上秘密的是在西藏三區的“屠殺”。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漢人不知道“平叛”具體殺了多少“叛匪”,包括殺了多少手無寸鐵的婦孺老幼,以至有的部落全數滅絕。這是唯色在文中強調“屠殺”的原因。
李江琳認為:“至於在西藏,在這個地方發生的戰爭,實際上是中共建政,構建國家權力的一部分,它所發生的一切,跟內地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在內地它是奪取政權,然後構建國家權力,它在藏區發生的一切也是這樣。” 【18】
在中國,一幫持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漢人通過內戰,推翻了國民黨漢人政權,建立了共產黨漢人政權。漢人和國際社會會說“中國被共產黨侵略了”嗎?會說“共產黨對中國人民的暴虐統治是’共漢問題’”嗎?對漢人來說共產黨建政是改朝換代,政權還是屬於一幫漢人,中國還是中國。
在西藏(圖伯特),一個持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漢人政權,武裝進入千百年來都是藏人生活、藏人當政的領土,以領土兼併、主權剝奪、文化顛覆、經濟控制和掠奪為目的,推翻了藏人唯一承認的、藏人的合法政權,代之以共產黨漢人政權,從此藏人失去了這片土地上的一切自主權,“博”(西藏)成了“加”(中國)的五省區(即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省、四川省、甘肅省、雲南省的藏區),對藏人來說這是滅國。中共在中國的建政與在西藏的建政,本質上截然不同。
李女士依憑共產黨在中國“內地”幹的事跟在西藏幹的事,看起來差不多,就得出了“本質一樣”的結論?因此,身在境內,時時被警車跟隨、被“喝茶”的唯色冒險指出:“二者當然有本質的區別——在所謂的’內地’,發生的是中國的內亂,而在西藏發生的一切,卻是中國的侵略。”【19】
李女士認為共產黨搞階級鬥爭,對藏漢是一視同仁的:“實際上,藏區的寺院摧毀是中國大地上最後一批的摧毀。在此之前,在中國內地其他地區各省各種宗教的寺院基本上已經都摧毀了。” 【20】由此人們就得出了藏人、漢人都是共產黨的受害者這一結論。 “我們都是受害者”、“藏族人民遭受的苦難,漢族人民也遭受了,甚至更慘”這些話語,在漢人中頗為流行,在藏人中也屬“政治正確”。但它很容易使人忽略:在西藏這個特殊的領域,漢人並非完全無辜,漢人也是共產黨的“受益人”。
對西藏國際地位的否定,漢文化優越感,宗教和民族歧視、漢人權利高於藏人權利等,這些都是“漢藏問題”。其中,對西藏國際地位的否定,是漢人的普遍意識,這應該是漢藏問題的核心。該核心比中共古老,多半也將比中共長壽。
普通漢人雖然把西藏看成想當然的中國疆土,卻沒有權力和能力實施侵略,只能鬼祟地蠶食,比如過去在漢藏交界地區,漢人以農墾佔領河谷低地,藏人只好往高地遷移。也就是說,漢人固然“思想先行”,但以國家軍隊武裝入侵,通過血腥鎮壓和大規模屠殺完成“統一大業”的,是共產黨。其實,從“康藏衝突”來看,假如國民黨沒有敗走台灣,很難說中華民國就不會武力侵占西藏。除了入侵,共產黨還在西藏犯下了其它多項嚴重罪行。那些參與決策、制定計劃、具體實施的共產黨人都是刑事犯罪,這些罪行將來是當一一清算的,中國政府是總犯罪人,當然不是中國人民的責任。
共產黨對西藏犯下滔天罪行後,享用西藏的就不僅是那些參與決策、制定計劃、具體實施的共產黨人了。 “在自己的國土上自由遷徙”的漢人們來到了西藏,給西藏和藏人帶來了什麼,我就不在此多說了。犯罪殺人的是共產黨,分屍而食的人們,即使在利益鏈條的最後一環,在西藏問題上畢竟也和共產黨是利益共同體啊。
西藏問題從最初的侵略,到後來演化得複雜多元,始終有漢藏問題的影子。在“西藏是中國領土”這一認知上,漢人與共產黨無法切割;在利益鏈條上,漢人與共產黨也是共同體。普通漢人沒有權力和能力對西藏犯罪,擠占掠奪藏人生存空間、宗教民族歧視、否認藏人民有獨立或自決的權利……這些都不是刑事犯罪,但擺脫不了道德罪錯吧?漢藏問題與共產黨犯下的罪行本來就是兩個概念。而這個採訪在沒有論點的情況下,混淆兩個概念,非要論證“所謂漢藏矛盾實際是共藏矛盾”,其主要功能是漂白漢人的道德罪錯。
對於“共藏問題”一詞,唯色在《共藏問題有問題》一文中說:“將屠殺與反抗說成是’共’與’藏’之間出了’問題’或有了’矛盾’,這是不是說得過於輕巧?” 【21】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上,美國首席檢察官羅伯特.H.傑克遜說:“發動侵略戰爭,不僅是國際罪行,而且是最高級別的國際罪行,它與其他戰爭罪行的差別僅在於它包含了所有的罪惡。”【22】
唯色與李女士觀點的衝突,在她一千多字的文章中沒有展開說明。發表後在關心西藏問題的漢人圈中引起了一些爭議。有些漢人朋友感覺委屈,認為唯色“吹毛求疵”、“過份”,給唯色扣了一頂“藏民族主義者”的帽子。而我寫此長文,是認為:這不是唯色與李江琳兩人個人間的觀點分歧。儘管很多漢人開始同情共產黨統治下的藏人,但他們仍然有一種“漢人”的、而非中立的、當然更不是藏人的角度。
並非中國政府或漢人所解釋的西藏才是西藏。關於西藏及其所包含的一切,藏人有藏人的定義。
2012-12-8 於特拉維夫
引文來源:
【1】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1960.Tibet and the Chinese People’s Republic: A Report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Geneva.P.346
【2】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西藏流亡政府就中國關係於被佔領西藏地區的人權白皮書的答复/一.西藏的地位概論http://tibetalk.com/history.htm
【3】求是理論網: “關於’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研究的歷史與現狀”作者:朱曉明http://www.qstheory.cn/hqwg/2012/201204/201202/t20120223_140438.htm
【4】看不見的西藏: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09/10/blog-post_14.html 貢噶扎西:漢藏人民共同的責任
【5】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西藏流亡政府就中國關係於被佔領西藏地區的人權白皮書的答复/二.中國對西藏的入侵和統治/與中國的商談和“十七條協議” http: //tibetalk.com/history.htm
【6】《關於十七條協議》西藏流亡政府外交與新聞部公元2001年5月22日
【7】《北京之春》:李江琳與旅美學人和仁真洛色辯論西藏問題http://beijingspring.com/c7/xw/wlwz/20110528230959.htm
【8】 自由亞洲電台《走進西藏第十集》:<西藏問題是怎樣產生的>採訪者北明受訪者李江琳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huashengdunshouji /zoujinxicang/ tibet-11032009114358.html
【9】同【5】。
【10】《1959拉薩! 》香港新世紀出版及傳媒有限公司2010年出版第19頁
【11】唯色:共藏問題有問題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11/blog-post.html
【12】縱覽中國李江琳《當鐵鳥在天空飛翔》前言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17742
【13】同【11】。
【14】唯色:共藏問題有問題評論跟貼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11/blog-post.html
【15】 李江琳:我對當代藏史研究的若干心得與思考http://2newcenturynet.blogspot.co.il/2012/11/blog-post_8249.html
【16】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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