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报道: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上周末在其工作报告中称;2018年,中国政府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以“煽动分裂国”罪名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的罪名判处25名藏人。令人担忧的是,过去一年被判入狱的实际人数肯定会高于中国当局公布的数字。
中共在西藏召开两会期间,所谓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于1月12日的会程中,报告全区法院工作,宣称过去一年“紧紧抓住西藏特殊矛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审结刑事案件2524件3007人。”
而在已审结案件中,煽动分裂国家、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等为25件25人,恶意炒作涉民族因素敏感案共32件、33人。
1月1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齐扎拉,在自治区党代表大会上宣读政府工作报告时称:“西藏坚决遏制和镇压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其指的是达赖喇嘛尊者和藏人以及西藏境外的支持。
2018年2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共有22条的“关于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其中三条直接提到“达赖集团”和“国外邪恶势力”。
如这些遭判刑的25名藏人一样,西藏境内的藏人的诉求是“西藏要自由”,“让 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仅此而已。然而,中国经常因“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进行处罚,这一刑事指控的定义过于宽松,而且广泛地被滥用于反对中国政府的西藏异议人士身上。非常醒目的一个例子是西藏语言权利倡导者扎西旺文色的案例,他因表达西藏语言权利方面看法而遭捕,2018年5月,他被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五年徒刑。
在西藏中部所谓的 “西藏自治区”,尽管受到严密监控,以及军警的不断监视,但抗议中共错误治藏政策的活动仍在爆发。去年4月,中国当局对30多名那曲市比如县夏曲镇抗议当局开采当地色扎神山矿产的村民进行了粗暴的镇压。在此事件发生之前,比如县玛廓(音译)村村长嘎玛代表村民向当局表达不满后被强行拘捕, 尽管多次尝试,由于当局严格控制当地通讯渠道,至今无法得知嘎玛和当地藏人的现状。
来源:藏人行政中央外交与新闻部人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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