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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民族自治法”與葉公好龍

西藏新闻社记者
14 years ago

文/甲童慈旺 :

 

評中共媒體“揭露達賴集團反動本質系列評論”近來,中共御用媒體西藏日報連續發表系列所謂的“揭露達賴集團反動本質系列評論”來進行誣衊和妖魔化至尊達賴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分析這些文章的內容時,除了老調重彈地對尊者達賴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進行惡毒地誹謗攻擊外,至今未能對達賴喇嘛特使遞交的有關“為全體藏人實現名副其實自治的建議”及“備忘錄的闡釋”內容其中的任何一條上進行有力的反駁。真可謂“評論員”的文章南轅北撤,理倔詞窮。難怪中共收養了一批不學無術,專看主子臉色愚弄人民的傳筒。

 

首先指出的事,在其御用媒體西藏日報上發表的評論“憲法準則不容踐踏”一文中稱:“這個故弄玄虛的”闡釋“,只是借用中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個別詞句進行包裝,點綴,繼續堅持頑固立場,違反中國憲法,圖謀所謂的“大藏區”和“高度自治,充分暴露了達賴集團的反動本質。”所謂“大西藏”和“高度自治,一個被歪曲,具有煽動性的一個說法。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這顯然是強詞奪理。實際上,至尊達賴喇嘛及西藏流亡政府不主張獨立和分裂,“邊界問題”根本就無從談起。炒作“大西藏“”小西藏“和”高度自治“的話題,是魚目混珠,故意混淆視聽。在”為全體藏人實現名副其實自治的建議“中將整個西藏在同一個行政區內,進行統一自治與管理的要求,不僅符合歷史,也符合現實,更符合藏人的利益。目前整個西藏已被分而治之。

 

在行政上,中共把西藏分為 11個行政地區,事實上,西藏並不存在中共所稱的大西藏或小西藏的問題,被中共劃分的各西藏地區地理上是合並相連的,都處於西藏高原上,而不是分散在中國各地,而且,藏人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55個少數民族中的一個,而不是幾個,因此應該在同一個行政區內,對西藏進行統一自治,來保護西藏的語言和文化。“中共炒作”大藏區“話題,列為中藏談判的障礙。有趣的是,中共召開“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及會上公佈的“規劃”,首次涵蓋所有藏人聚居區,等於含蓄承認“大藏區”的存在。“這裡面的奧秘或許像所謂西藏日報評論員這些最低層的傳聲筒是不會知曉的。再說“備忘錄的闡釋”中藏人要求的自治,沒有高低級之分,它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框架內,由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的自治。也就是說:藏人所需要的,是落實中國自治法規定的每一條權利,沒有高低之分。

 

達賴喇嘛特使在第八輪藏中會談上,遞交的有關“為全體藏人實現名副其實自治的建議,以及在第九輪藏中會談上,“備忘錄的闡釋”中的每一款都是依據中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律的相關內容,而且就具體的要求和如何落實上,以書面形式提交的,是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根本扯不到違反中國“憲法”。問題是,中共目前在憲法中規定的有關少數民族自治權利的內容是有的,但遺憾的是,到了真正執行這些規定時,中共找出各種藉口,使其落實不到實處。真讓人不得不想像葉公好龍。其次要說的是,在其御用媒體西藏日報上發表的另一篇評論“西藏流亡政府不具任何和法性“一文中稱:”達賴集團的“流亡政府”是一個既無中央認可,又未經過國內藏胞認同,也不能取得國外藏人一致擁護,更未得到世界任何一國政府承認的非法政治組織。這一點,國際社會並無異義。“這真是賊喊捉賊把戲而已。明明是中共自己非法佔領一個弱小的臨國,還厚顏無恥地誹謗”流亡政府“是非法政治組織。事實上,“當 1949年中國軍隊侵入西藏時,不管是從國際法的角度,還是根據實際狀況當時的西藏確定無疑地是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國家。對西藏的武裝入侵,不僅表現為對一個完全獨立之國家的侵略,而且也是違背國際法的行徑。直到今天,數万名中國軍隊仍控制西藏,使其繼續處於強權之下。這即是對國際法的違背,也是在踐踏人民最基本的獨立之權利。

 

從 1913年到1951年侵占西藏以前,不僅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這一時期中國的勢力進入過西藏,相反的,卻有許多證據明確證明了西藏作為一個自主獨立之國家的事實。這點亦為世界上的法學家和中國與西藏問題的研究者所公認。在國際法學專家委員會的西藏問題法律調查小組所寫的“西藏的法律狀況之報告”中指出:“從 1913年年到1950年間,西藏具備了按國際法,做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性質的全部條件,到1950年止,不僅擁有自己的國民和疆域,而且,也有管理其轄土的政府。這個政府不依賴任何外部的權力而完全自主地行使對全部內政的管理。1913年,1950年到零年間,西藏的外交事務均由西藏政府自己決定,與其發生交往的各國亦通過行為實踐在事實上將西藏作為一個自主,獨立的國家來對待。

 

對此,可以從官方交往的文件中得到證實。“(”西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1960年,日內瓦)四十年來完全獨立地存在這一點,在國際社會中,是完全可以稱之為一個獨立的國家。在聯合國現有的成員國中,有許多國家也只有類似的歷史或什至比這更短的歷史,卻做為獨立,自主之國家而存在的即是“就西藏而言,目前是被中共武力佔領的國家。1959年達賴喇嘛被迫流亡印度。流亡當中,中共肆意踐踏所謂“十七條協議”中明文規定的有關“達賴喇嘛固有的地位不變,西藏原有的制度不變“的倆條許諾,強制手段解散了西藏噶夏政府。尊者在西藏山南隆自宗,宣告成立臨時政府。同年4月尊者到了印度境內通過國際媒體宣布,在武力強迫下的所謂“十七條協議”無效。4月29日在印度北部避暑聖地摩蘇日建立了西藏流亡政府。1960年5月,西藏流亡政府遷居達然薩拉。

 

至於西藏人民,達賴喇嘛的駐錫地,自然會認為由達賴喇嘛為首的西藏流亡政府所在地。流亡政府的誕生,不僅是三百六十多年流傳下來的西藏甘丹博頗章噶夏政府的延續,更重要的是為後來實現西藏流亡社區的民主制,築起了立足之地。為此,西藏流亡政府的建立,根本不需要中國政府的認可。也無從需要中國政府的認可。原因很簡單,包括流亡政府在內歷屆西藏政府從來不是中國的地方政府。因此,“中國政府認可”之說是不能自圓其說的。至於“未經過國內藏胞認同,也不能取得國外藏人一致擁護”之說更是自欺欺人的天大謊言,中共御用媒體厚顏無恥撒謊的程度簡直到了至極。真是不可理喻。眾所周知,位於印度達然薩拉的西藏流亡政府是中被西藏境內外的人民視為他們唯一合法的政府。非暴力,正義,真正的民主制度是西藏流亡政府神聖的原則與承諾,這也是越來越多的世界各國議會和人民將西藏流亡政府當作是真實代表西藏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從一開始,西藏流亡政府的雙種任務就是建立西藏難民定居點以維護西藏民族的特性,以及恢復西藏的自由與幸福。需要重建的工作包括:一,提高流亡藏人的教育素質;二,建立牢固的民主文化;三,為西藏難民在異鄉他國的自力更生而鋪路,並使他們不必依賴外部暖助而能夠尊嚴,自信地生存下去。西藏流亡政府對現代民主制度的試驗,主要是為西藏重獲自由後的未來進行準備。其實驗的一部分包括設立議會,這個起出被稱為西藏人民代表委員會的西藏人民議會於 960年九月二日正式成立,並逐漸成長而已經成為成熟的立法機構。1990年達賴喇嘛經一步擴大民主化,西藏議會議員的人數增加到46人。

 

議會不僅不予選舉噶廈(政府內閣)成員的權利,而且內閣要解說議會的質詢。同樣,代表公益的最高法院也宣告成立。二○○一年,在達賴喇嘛的勸導下,議會修改憲章,從而使流亡藏人直接選舉產生了西藏流亡政府的首席部長噶倫赤巴(最高行政首長或總理)然後有首席部長提出其內閣成員的名單,經過議會通過後正式任命之。西藏流亡政府與最高司法機構,人民議會,最高行政機構(噶廈)三權分離的方式組成。另設由審計總署,公務員考核委員會,選舉委員會等獨立機構。最高行政機構(噶廈)之下分設七個部:宗教與文化事務部,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安全部,外交與新聞部,衛生部。各府門的主管(部長),由民主選舉產生,並採取輪換制。五十年來,達賴喇嘛尊者堅實地建立了一個民主政體,是流亡政府的管理工作,近於完善和成熟,經得起來自各方面的監督和批評,代表著境內,外藏人的心願。目前,自由世界許多國家的政府,議會和人民敬佩西藏流亡政府的組織及其運作方式,甚至許多華人羨慕達賴喇嘛領導下總部設在印度北部達蘭薩拉的西藏流亡政府的透明度及其職能。

 

這一政治貢獻,將隨著時間的積累,越來越利益一代又一代藏人,使境外的藏人對流亡政府感恩戴德,境內的藏人冒著生命危險,跋山涉水,連續不斷地投奮流亡政府。藏人的凝聚性沒有像現在這樣,團結在達賴喇嘛尊者領導下的西藏流亡政府周圍。因為,流亡政府代表的不僅僅是達賴喇嘛尊者在內的各級官員,而是所有含著藏族血脈的兄弟姐妹,更是千百年流轉下來的一個民族的象徵。誰對流亡政府的評價等於是給與大多數藏族人民的評價。所以,誹謗“流亡政府”等於刺傷了西藏人民的心,破外漢藏民族之間的團結,才配成“製造民族分裂的罪人。流亡政府能否獲得“國內藏胞認同,取得國外藏人一致擁護”的另一個例子是,今年元月份,在北京藏中會談第九輪中,中共官員還稱:“西藏流亡政府根本代表不了西藏和西藏人民。“但中南海卻不敢讓達賴喇嘛的談判代表進入西藏,而將後者的參訪地,限制於湖南。

 

何不讓他們到西藏參訪,看看藏人如何反應?讓西藏人民回答,誰能代表他們?其實,中南海怕的就是西藏境內的人民見到達賴喇嘛的談判代表。再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是,這次在青海玉樹藏族州在遭遇地震災害後,玉樹十萬災民致胡錦濤和溫家寶的一封公開信中說:“在這裡我們十萬災民對胡主席和溫總理有個請求,就是我們是個世世代代信仰佛教的民族,藏族歷史上自從有了班禪達賴兩位活佛轉世渡化雪域眾生以來,藏族人民遇到大事都是兩大活佛開導慰問地,這次我們這裡上千人震亡,按照藏族習俗是要請大活佛超度,我爸爸爺爺在這次地震中去世,在他們斷氣前叮囑我一定要把他們的名字給達賴喇嘛,請達賴喇嘛念經超度。這也是十萬災民的心願,去年台灣受災他們都能請達賴喇嘛給台灣災區人民念經祈福。為尊重我們的習俗也為了讓震亡的兄弟姐妹走的安心,為了超度這些亡靈。請主席和總理大發慈悲讓我們的達賴喇嘛來災區給我們超度祈福“對於受災的藏人來說,在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第一個想見的是他們的本尊上師達賴喇嘛。面對家園被毀,面對親人的傷亡,最大的安危莫過於心靈的安危,莫過於他們的尊者達賴喇嘛為他們祈禱,為死者進行往生超度,一撥眾生之苦。由此可見,達賴喇嘛在廣大西藏人民心中的地位包括中共在內的任何人代替不了。所謂“達賴集團的“流亡政府”是一個既無中央認可,又未經過國內藏胞認同,也不能取得國外藏人一致擁護。”這一說法純屬荒謬絕倫,不攻自破。至於“未得到世界任何一國政府承認的非法政治組織。這一點,國際社會並無異義。”之一說法,我們不妨回顧五十多年前在聯合國對西藏問題的討論時的真實情況來予以說明“一九四九年,紅色中國政府的軍隊展開對西藏的侵略,西藏政府便向聯合國發出呼籲要求幫助抵抗中國的侵略。當時,在聯合國大會上,英國和印度的代表提出了由於中國對西藏的侵略正在加強,所以,最好不要採取任何行動的意見。

 

聯合國的大部分成員也持有中國派兵進入西藏是純屬侵略行為的觀點。此點在一九五九,一九六一,一九六五年聯國的大會上有明顯的表明。在這些會議上,菲律賓政府的代表指出:“西藏是個完全獨立的國家,中國政府於一九五零年侵占西藏時,西藏未處於任何外國的統治之下。“其他許多國家的代表也提到了類似的看法。菲律賓政府的代表還說:”中國對西藏的侵占,是已經產生或正在出現的所有擴張主義和殖民主義者中最惡劣的例證之一“尼加拉瓜的代表亦對中國侵略西藏的行為進行譴責的同時指出:”在美洲自由地成長起來的人們,對於侵略,特別是大國對小國的侵略行徑是深惡痛絕的。泰國代表聲明:“大多數國家並不承認中國所謂對西藏擁有主權的說法。”美國政府對中國侵略西藏進行了譴責。愛爾蘭代表指出:“西藏在一千年或二千餘年的漫長時期內,和與會的各成員國一樣擁有自主和自治的權利,甚至比與會的許多國家要高過於千倍地擁有自主的權利。“在這聯合國的討論中,支持中國立場的只有少數紅色集團的國家。而從各國代表在這些會議上的正式發言中已明確地表明:中國在所謂的“白皮書”及官方媒體中聲稱的,沒有一個國家承認西藏為獨立國家的說法不是事實。

 

再說,西藏流亡政府的領袖達賴喇嘛至尊去過五十多個國家,其間,不僅與許多國家的君主,總統和總理等領導人會晤,而且也許多不同宗教的領袖和著名科學家舉行過會談。縱1959年至2009年,達賴喇嘛至尊至少獲得過以諾貝爾和平獎為主的七十多個榮譽博士頭銜以及其他的獎項,這是國際社會對他倡導和平非暴力,各宗教間的理解,世界責任,以及慈悲思想的承認及支持。難道這些不足以證明,世界各國及團體對尊者達賴喇嘛保存西藏文化與實現西藏流亡社區的民主制的貢獻,給予普遍的承認及讚揚嘛?另外要說的事,西藏流亡社區裡,不同思想和背景的人們,還可以自由地組織不同性質地團體。比如西藏青年會,前政治犯“九十三”運動組織,西藏全國民主黨,自由西藏學生運動,西藏婦女會等,都可以直接挑戰政府的觀點,政策,甚至達賴喇嘛尊者的主張。這與中共統治下的西藏境內,藏人在自己家懸掛尊者的像片及大街上高呼“達賴喇嘛萬歲”口號,被中共警察拳打腳蹄的毒打一頓後十幾年被監禁的處境。一比較,就能看出天地之間的差別。至於上述非官方的組織與流亡政府內部勾心鬥角的說法,純屬誹謗。習慣了一黨專制的屠裁政權,把不同意見和不同觀點的爭論當作勾心鬥角。蓄意曲解民主社會的遊戲規則,簡直不值一駁。

 

於印度北方達然薩拉。

2010/4/21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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