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甲童慈旺 :
在” 達”文的第三部分,所謂他在”保護西藏人權”文中說: “達賴經常說他要”保護西藏人權”,並每年都發表所謂”西藏人權狀況”的白皮書,污蔑中央政府在西藏剝奪人權,踐踏人權”……。事實上,中國在西藏的踐踏人權行為是一個普遍的問題。儘管當權者不願意承認,事實終歸事實。這個令中共領導人頭疼的西藏人權問題,究其源,實在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自己一 手造成的。
由於中國對西藏的侵略,造成了約一百二十萬西藏人死於非命。至少在每家每戶,幾乎都有親人被捕或殺死。阿沛.晉美在”西藏暴亂背後”一文中指出﹕ “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九年分別對西藏進行鎮壓時,幾乎沒有一戶沒有遭受過衝擊的家庭。 “由此揭穿了中國所謂將最黑暗、最野蠻、最殘暴的舊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的謊言。
歷史上的西藏獨立時期,西藏社會雖非人間天堂,但也不是如現在般令人恐怖的社會。例如﹕以前被稱為兩座最大監獄的是拉薩郎孜廈和雪監獄,各監獄關押的犯人最多時也不過三十餘人。而中國侵入西藏後,卻將西藏變成了監獄與勞該營遍佈的世界。有時,在犯人過多而難於收拾時,為了管理的方便,有過成批槍殺犯人的事情。
所謂 “中國解放西藏後,西藏人民享受著前所未有的幸福生活 “之說法,我們不妨分析一下看看究竟是不是那麼一回事。
從一九五九年到一九七九年間,中國對西藏的屠殺和破壞。中文版《西藏自治區概況》一書第 565頁,記述了從一九五零年十月一日到二十五日間,中國軍隊在西藏東部地區消滅五千七百餘名西藏軍隊並俘獲兩千餘人的情況。
另外,在許多書籍中對西藏人被集體屠殺和殘酷折磨、炮擊和轟炸寺廟村鎮,毀壞草場等情況多有記載。例如﹕由國際法律專家協會於一九六零年寫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書中對上述情況做了一定程度的敘述。
在中國軍隊的機密文件《第十一師的總結》中記錄了從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八年間,該師在安多甘南地區即平息叛亂九百九十六起,消滅一萬餘西藏人的情況。
安多果洛地區,一九五六年有人口十三萬餘。到一九六三年卻反剩六萬餘人。(見《中國之春》中文版, 1986年 6月號)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班禪大師在北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一次會議上就西藏問題指出﹕ “果洛州在殺死了許多人以後,將屍體從山上滾到山腳埋好已挖好的坑內,然後,軍隊以 ‘慶祝消滅叛匪 ‘的名義,強逼死者親屬在上面跳舞,隨後,又將全部親屬用機槍掃射殺死。如此對康、安多地區的人民實施前所未有的壓迫與殘害,以及將西藏人十個、二十個地 成批屠殺所造成的仇恨依然被西藏人所牢記。 ”
一九五九年三月十日,對西藏拉薩人民的反抗運動進行鎮壓,在短短的兩、三天之內,就有約一萬到一萬五千人被打死。
西藏軍區政治委員會的一份公元一九六零年機密文件中,記敘了從一九五九年三月到一九六零年十月間,僅僅在西藏中部衛藏地區就消滅八萬七千名西藏人的情況。
在西藏流亡政府的統計文件中,從公歷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九年間,由於中國的殘酷統治,造成了一百二十餘萬西藏人的喪身。
死於監獄、勞改營的西藏人
根據從監獄或勞改營中幸存藏人的報告﹕在整個西藏犯人中,約有百分之七十的犯人死於獄中。例如﹕在北方茶卡,即西藏北方荒無人煙區,中國人在那兒修建了五座監獄,將一萬餘名西藏犯人趕到這兒開采硼砂。據其後的幸存者證實,由於饑渴和繁重的勞役,加上無休止的折磨和虐待,造成幾乎每日都有十至三十人的死亡,一年之內。即有八千餘名犯人死去。再如以強逼西藏人服苦役而建成的、現在卻被說成是由中國解放軍修建的納金水電廠為例。當時,在眾目睽睽之下,幾乎每天都有三至四個犯人的屍體被拋入河流或進行火化。康定鉛礦工人,雅榮(新龍)的阿媽阿德指出﹕僅公歷一九六零年到一九六二年間,就有一萬兩千零十九名西藏犯人死於開采鉛礦的苦役中。
目前的西藏人權問題
一九七六年九月,毛澤東死後,中國的政策發生了變化,即在經濟上放松和實行開放。對待政治犯也比較以往稍有改善,但是除經濟上的放松或開放,對西藏的政治、自由等方面並沒有發生任何的變化。一九八二年五月,將進行政治活動的一百一十五名西藏人以走私或刑事犯罪等罪名逮捕。其後又有許多人被逮捕。公歷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底,僅在拉薩市區的監獄中,即關押著七百五十餘名政治犯,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日,二百餘名拉薩群眾進行示威遊行,其後的十月一日和一九八八年三月五日,前後連續發生的遊行示威中,中國軍警開槍鎮壓,不僅打死打傷許多西藏示威者,而且還逮捕了兩千餘名西藏人。
據 UPI新聞社於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日報道﹕中國官員喬石於一九八八年七月到所謂的 “西藏自治區 “視察時,宣布要對反抗中國統治的西藏人毫不心慈手軟地進行嚴厲打擊。其後,該項政策馬上得到貫徹。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日,在大昭寺前的廣場上,中國政府對西藏人和平抗議運動進行鎮壓時,其經過為當時在場的荷蘭籍女士科端斯紮(音)所親眼見到。她說﹕ “當時軍警沒有進行任何的警告便向人群肆意掃射。她在逃跑時手臂被擊中。 “一位西方國家的記者指出﹕ “中國軍警明確地得到了要殺死藏人的命令,不管怎樣,在當時的鎮壓中至少有十五名西藏人被打死,一百五十餘人受傷,許多人被逮捕。 ”
從一九八九年三月五日開始,連續三天在拉薩發生示威遊行,當示威者高舉西藏國旗,高呼西藏獨立的口號時,中國人再次武力鎮壓並向西藏人的住宅開槍射擊,據人們估計﹕當時約有八十至四百人喪生,而中國卻聲稱只有十一人死亡。另據當時在西藏的中國記者唐達先所說﹕當時的鎮壓使四百餘西藏人被集體屠殺,幾千人受傷,三千餘人被逮捕。
一九八九年三月七日晚﹕國務院發布了拉薩戒嚴的命令。一九九零年五月一日宣布解嚴,國務院雖宣布解除戒嚴,但是,一九九一年七月澳大利亞官方的人權代表在去拉薩視察後明確指出﹕ “一九九零年雖解除了軍事戒嚴,但那只是名義上的,事實上軍事戒嚴仍在實施之中。 “國際大赦組織在公歷一九九一年的年結中,不僅作出了類似上述的說明,而且還指出武裝警察無限止地掌握著隨心所欲地逮捕和監禁西藏人的權力。
為了使所謂解放西藏四十周年的儀式能夠順利進行,於一九九零年五月十日將一百四十六名西藏人以各種罪名逮捕,隨後召開所謂公判大會,並就逮捕事項進行公布。而在真正 “慶祝 “的那天,卻在拉薩采取極為嚴厲的管制措施。一九九二年二月又突然展開鎮壓行動,每隊十人的中國武裝軍警同時闖入拉薩各居民的住宅,並將守藏有達賴喇嘛的照片,語錄或講經之書籍、錄音帶的二百餘名西藏人以這些守藏物是要顛覆國家為名予以逮捕。
中國政府雖如此不斷地進行殘酷的武裝鎮壓,但西藏人從一九八七年開始的和平抗議運動卻從未間斷過。據現有的材料﹕從一九八七年九月到一九九二年之間,在整個西藏範圍內發生的和平示威遊行至少有一百五十多次,對持不同政見者和未經法律程序而隨意逮捕或監禁的政治犯進行各種各樣的虐待和折磨以及判處死刑或非法處決等情況已成為國際大赫組織關心西藏人權問題時,經常考慮或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