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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知中國政府對著名作家劉曉波判處11年徒刑後,本人深表遺憾。
中國政府對劉曉波這樣表達言論自由人士的肆意判刑,顯然違背了國際人權公約的基本準則,以及中國憲法明文規定的言論自由精神。
在此,呼籲並期望中國政府,儘快釋放劉曉波先生及其他因表達自己的思想而遭受中共當局監禁、關押的所有良心犯。
祈禱並慰問劉曉波和他的太太,以及他的家人。
釋迦比丘 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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