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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現行政策違反中國憲法

西藏新闻社记者
11 years ago

——來自西藏境內的稿件

一、宗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36條不僅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個人都不許強制人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以及禁止信仰宗教;而且在中國本土也得到實施。

1989年2月,時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的胡錦濤,在党內的一次報告(內部文件)中說,“在西藏社會,宗教與宗教人士的地位過高,我們一定要妥善處理西藏問題,首先要削弱宗教的影響,降低宗教人士的地位。”從此,西藏的信仰自由權利明目張膽地遭到踐踏。1994年,首先宣布禁止黨員幹部不許信仰宗教以及懸掛達賴喇嘛的相片,禁止黨內的信教自由;隨後是禁止一般幹部信仰宗教;接著逐漸的開始剝奪一般人民的信仰自由,最後甚至連作為宗教中心的寺院也被禁止進行正常的宗教活動,嚴禁懸掛宗教導師達賴喇嘛的照片。從1995年和1997年開始在寺院常住“工作隊”,強力限制僧人進行純淨的宗教活動。由于長期強制宣揚愛國以及反對和譴責達賴喇嘛等,使那些真誠信教的僧人被迫離開寺院返回家中,他們則乘機發放薪水誘迫那些無知的僧人詛罵達賴喇嘛,並從社會上收集一些流浪漢到寺院領薪水冒充僧人駐寺,從而使目前的寺院中經常發生假僧侶和竊賊內外勾結盜竊珍貴文物的現象,一般藏人因不知道這些事情的真相,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西藏社會對喇嘛僧人的尊敬和信仰。

1997年11月20日,由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奎元主持的一個會議上(除了藏族黨員而外,一般的藏族記者全被赶出場外),討論的主要內容是如何消滅西藏的宗教及文化。陳奎元聲稱;“藏傳佛教是分裂主義分子的主要工具,是西藏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因素,因此,我們要考慮如何更有效地消滅藏傳佛教,現階段消滅宗教的主要途徑有三個﹕一是強制性地消滅佛教。二是大力宣傳馬列主義的觀點,從而使群眾的宗教信仰自然而然地消失。三是大力發展經濟和各種文化生活,從而使宗教信仰的思想自然消失。其中第一種曾經在西藏歷史上已經發生過,在吐蕃朗達瑪時期,曾採用過這個辦法,但是如果我們在現階段採用這個措施將會遇到不少困難。第二種方法需要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在短期內很難實現這個目標,但我們要繼續堅持貫徹這項措施。第三種方式是豐富城鎮文化生活,改變人們的思想意識,努力使人們的思想與宗教間的距離越來越遠。要在城鄉地區加快市場經濟步伐,使民族主義思潮和宗教意識在無形中自然消失。”

1998年上半年,開始在西藏幹部中推行不許在家中擺設佛龕的政策,不分黨員非黨員,凡幹部家庭一律不許擺放佛像、佛經以及其他宗教標誌和供品,規定自該通知發出之日,以後若發現誰家還擺設佛像等,將處于罰款、降職,嚴重者開除公職等處罰,并為此專門成立一個“調查小組”,隨時強制闖入幹部住宅進行搜查。

2—3月間,我對拉薩市的五戶人家進行了電話采訪﹕甲戶人家說;現在已經和文化大革命一模一樣了,有時他們會進來檢查看有沒有設佛龕,他們來時我們就把佛像、佛龕藏起來,他們走之後又重新拿出來供奉。如果家里沒有佛龕,心里很不舒服。

乙戶人家說;我們把佛龕的所有圣器和其他東西全部存放到一般百姓朋友家里,一般普通人家總比幹部家庭要稍微安全一些,我們自己看樣子是不敢保存了,如被他們發現是極危險的,現在他們願意什麼時候來檢查就來吧,我們什麼也沒有。

丙戶人家所說的和甲戶人家差不多一樣。丁戶人家則說;現在是不讓你安寧地生活了,處處找碴刁難我們,我在爭取辦理退休手續,離開公職以後應該就沒有什麼可講的了。

戊戶人家表示;他們還沒有來搜查,我家其實就我一個人,而且經常不在家住,即使來搜我也只有一些佛像而已,讓他們拿去把,信仰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感悟,他們無辦法拿走我的心中的信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19條明確規定,不許強行闖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禁止非法闖入和搜查居民住宅。但是誰也不能阻止由“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奎元組織的“調查組”隨時闖入并強行搜查藏人幹部住宅的行為。

上述嚴重違反中國憲法有關信教自由規定的行為,在西藏卻是肆無忌憚、明目張膽地進行著。

二、文化與風俗習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4條明確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但是在西藏只懂藏語藏文根本不安排工作的,進大學參加考試時,除了藏文之外,數學、歷史、地理、政治等一律用中文答卷。

1999年3月,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的一次會議上曾討論過以後的大學考試藏文只給50分就可以了。不管這個意見以後是否得到執行,它實質上已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如果說各民族的語言文字平等,則藏文只允許給50分的想法又如何解釋?在西藏大學三年停止學習藏文。

陳奎元還公開說;“思想反動與否,主要看他是否會藏語言文字。”“反動”是個貶義詞,是打擊對象,因此,青少年聽到這句話,自然就沒有學習藏語文的興趣。1997年7月11日,黨委書記陳奎元在“歌頌香港回歸”征文頒獎典禮上的講話刊登在7月17日的《西藏日報》上,陳宣稱﹕“(作品中)大量表現雪山的神奇、康巴漢的蕭灑、排成長龍的朝拜者和磕頭頂禮者以及宗教的神秘或雄偉壯麗等等,甚至民間的歌舞等都難于分辨究竟是社會主義的新西藏呢還是封建奴隸制的舊西藏”。實際上這些都是當代西藏青年按照自己風俗習慣,心理特征而創造的富有民族特色的新歌曲,與政治沒有任何的聯係。

該報還稱;“五、六十年代有許多傳遍全國各地的西藏歌曲,如《北京的金山上》、《共產黨來了苦變甜》、《翻身農奴把歌唱》等等,這些都是漢藏兩族共同創造的結晶”等等,赤裸裸地表明了他們不允許藏人唱屬于西藏自己的歌曲,而只能唱歌頌共產黨的歌曲。事實上上述禁止演唱的那些歌曲都是當代西藏青年知識分子創造的歌曲;而他們允許唱的那些歌曲卻都是五十年代由中國人創造後讓藏人演唱的。

1995年前,西藏電視台制定的台標是一只飾有哈達的犛牛頭,但當局說有民族主義傾向而強行取消,西藏電視台的英語縮寫不許使用TTV,一定要改為XZTV。在這個小小的問題上西藏人都沒有一點點自主的權利,涉及更大問題時西藏人民會有多少權利是可想而知了。這些行為其實都是違反中國憲法的,但在西藏卻變成似乎是合法的事情,從而使藏人毫無自由權利可言,並被強制地、情不由衷地去熱愛贊美中國人,仇視和糟踏自己的民族和傳統文化,這種由中國在西藏實施的比法西斯行徑還要惡劣的政策,是凡熱愛世界和平,維護人類自由權利的人們都必須引起注意的問題。

三、民族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四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保護和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

在胡耀邦時期,曾經執行過這種政策,但由于遭到許多中國人的反對,在胡耀邦的政治地位發生變化和去世以後,所謂民族平等的政策在西藏也就壽終正寢,代之于制定“西藏屬于中國”“中國是西藏的主人”的政策,規定縣級以上的黨委書記全部由中國人擔任,實際上是西藏所有要職和第一把手都要有中國人擔任的政策。眾所週知的事實是,在中國,任何單位機關中掌握實權的是黨委書記。比如,西藏自治區的主席是列确,但在黨委他是第四位的,第一位是陳奎元,第二位是郭錦榮(音譯),第三位是熱地,第四位才是列确。由此也不難看出西藏籍領導人的真實地位。

當今西藏需要升遷幹部時,首先考慮的是中國籍的幹部,如果需要升遷西藏籍的幹部,首先考慮的是不瞭解西藏文化以及對西藏民族沒有感情的人;如果有誰表現了熱愛本民族文化或自己的民族感情,則被指責為有民族主義傾向而予壓制打擊。如果一個中國人對自己的民族和文化表現出熱愛,都會說這個人愛國愛自己的民族而大加贊譽。三、四十年代,與日本人共事合作而出賣中國利益的中國人被稱之為漢奸,并詛咒唾罵。到了九十年代,如果一個藏人詛咒自己的民族,親近中國人,這個藏人就是“愛國人士”且贊譽倍至,平時也是升職調級的優先考慮對象。實際上這些人難道和那些漢奸一樣難道不是“藏奸”嗎?!從中我們不難看出,對少數民族而言,中國政府是不折不扣的侵略霸權主義者。

目前,中國政府赤裸裸地宣揚對欺壓同胞、諂媚強權的藏人提薪升職。陳奎元在黨外愛國人士座談會上發表講話(見《西藏日報》1997年1月12日)時稱﹕“現在換屆時期,不管黨內黨外,年齡限制要按中央文件的規定執行,但是我們絕不把年齡限制作為唯一的條件,我們不會忘記西藏處于關鍵時刻與我們同甘共苦的人,那麼什麼是關鍵時期呢?不必說遠,就近幾年而言,例如在尋訪班禪轉世靈童以及在反對達賴分裂主義陰謀時的表現等關鍵時期,在這些重大的關鍵時期,與我們党站在一起,與西藏人民同呼吸、共命運的人我們是不會忘記的。對這些人,我們不會僅僅著眼于年齡限制”以及“常說的只要做成好事,前程不必擔憂一樣,只要你一心一意去做好事,就不必擔心個人前途問題,這次換屆期間,我們要瞻前顧後,不管黨內外的任何人都要看他的全部歷史、行為,尤其是看每個人的先進與進步”。從這些講話中我們可以清楚地他究竟想什麼或想說什麼,聽他的話就前程似錦,因為他是統治者,藏人是被統治者,由此也非常明確的表明了中國和西藏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關係的實質。在現實中也是如此貫徹執行的,例如,西藏大學的黨委書記球配多杰因連續三年停止教授藏文課程的功勞,這次提升為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西藏駐北京辦事處的呢馬才仁由于在刊物《中國西藏》上前後發表反對達賴喇嘛以及說明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前後矛盾的文章之功勞而在這次的換屆中獲得提升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賞賜。諸如此類的許多事情在一直西藏發生著。

嫖娼賣淫不僅違反中國法律,而且在中國本土也經常展開掃黃運動,娼妓賣淫業是執法部門嚴厲打擊的主要目標之一。但在西藏,賣淫嫖娼卻是完全公開的,這些妓院(即所謂的酒吧、迷你展等)的老闆都是中國人,他們的幕後老闆或保護者主要是中國軍警。嫖客主要是西藏自治區高層幹部和西藏商人。有時當全國處于掃黃高潮時,西藏也會進行為期幾天的“掃黃”運動,中國軍警在此之前早已經通知了中國妓女,讓她們有組織的成批乘飛機返回成都,然後,中國軍警逮捕一些從康區和安多前來朝聖的婦女關押幾天,拍成電視做出開展“掃黃”的樣子,不過一個月時間,那些中國妓女又相繼返回西藏重操舊業。如果沒有妓女,在西藏的中國飯店、酒吧就興隆不起來,因為那些用公款吃喝玩樂的官員是不會進沒有妓女供應的酒吧、飯店。因此,這些中國籍妓女不僅養活自己,也養活了中國酒吧、飯店的老闆。絕大部分官員都是以公款嫖娼,穿軍警服者是不用付錢的。

以上的內容是根據一位當事藏族警察告訴我的情節寫的。

據有關部門的不完全統計,1997年在以拉薩城為主的整個西藏自治區有六千余名中國籍妓女,到了1999年上半年,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一萬,其中還不包括來自康區和安多地方的中國籍妓女。

現在中國成都的漢人互相開玩笑說﹕全國支援西藏,西藏支援四川。事實真是這樣,以最低價評估妓女每人每天至少收入一百元,一萬個妓女一天的收入就是一百萬,一年她們從西藏帶出去的就是三億六千五百萬元。因此,只要對中國人有利的,任何違法的事情在西藏照樣可以進行,這已經是眾所週知的事實。

1996、97年兩年,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丹增為了發揚西藏優良清淨的社會風氣,多次在會議和新聞媒體指出要趕走妓女,這些講話雖在報紙上多有宣傳但始終無法執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有關人士指出,黨委書記陳奎元認為﹕“漢族妓女來到西藏,是民族團結的象征”,為這些妓女也就披上了政治保護衣。

四、環境保護

保護環境是當今世界性關注的一件大事,同樣中國政府也制定了許多有關保護環境方面的條例、章程并在執行當中,例如,不許隨意砍伐樹木,違者罰款三百至五百,情節嚴重的逮捕判刑。在公園折拿一朵小花都要罰款五十元,為防止工廠排放水污染江河而讓各個工廠購買先進清污設備以及對一些造成污染的工廠勒令停業,對隨意破壞植被和胡亂采掘礦藏等破壞環境者給予法律制裁等,這本來是一件大好事,但令人遺憾的是,在西藏自治區執行的卻是與此完全背道而馳的政策。整個西藏,尤其是康區的森林在被當地林業部們大肆采伐後以低价運銷中國,當地群眾卻沒有購銷的權利,在過去的四十年里,向中國運送木材的車輛平均每天至少有兩千車次,而更多的木材則投入長江中漂運到中國,這些漂運木材大部分都在途中白白浪費。

歷史上,西藏的寺院有許多的“禁山”,在這些“禁山”禁止砍伐森林或挖掘植被,不許殺生,因為藏人傳統認為如果不保護這些“禁山”,就會使土質變劣(即所謂的地氣衰敗),冒犯地方神,於是就會發生旱災、水災、疾病等災害。因此,藏人雖然曾經強烈反對砍伐森林,然而中國當局一昧鎮壓。四十年來西藏人民要求停止砍伐森林的願望到1998年夏天才有點實現,因為在西藏過量采伐的結果,導致長江爆發洪水,使中國本土的許多省份發生大水災。

西藏大部分地區都有許多的金礦,但卻不許當地人自己開采,另一方面,采金的中國人成千上萬地遍布西藏各地。如那曲地區的一位縣長指出﹕粗略統計,在那曲地區采掘金礦的中國人,每年采掘的金礦價值一億五千萬元以上。在康區青海省的曲瑪萊縣為主的結古地區,從1992年到1998年間,有六萬多名中國采金者在四處挖掘。康區划并四川的木雅然崗、道孚、色達、德格等地,四十年里一直充斥著來自中國的采金者。這些采金者采掘的金礦淺挖輒止,而且不填回沙坑,過去的草原植被被毀,剩下的只有無數沙坑,這些被破壞的植被有些是永久不能恢復,不僅嚴重的破壞了牧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造成永久性的損失,而且經常造成牲畜和小孩迭入坑中的事情。

五、濫殺野生動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有保護野生動物的規定,而且在中國本土保護野生動物的規定已逐漸成為規範化和連續性的,在西藏,表面上也宣傳要保護野生動物,對濫殺野生動物的要依法嚴懲等等。但在實際上卻恰恰相反,各級地方官員、特別是公安軍警是濫殺野生動物的罪魁禍首。他們不僅自己大量槍殺野生動物,而且將槍械租給人民,讓他們去濫殺野生動物。例如﹕1985年,德格縣武裝部的中國人張部長,以每天20元的租金把槍枝租給群眾去獵殺野生動物。當時更秋書記也以每天10元的租金把槍枝租給群眾,如果有獵獲物,還要將鹿角、麝香獻給他們。

中共對西藏問題陰謀政策

1998年10月,達賴喇嘛訪問美國以及藏中之間的談判經過等廣為傳播之後,中央統戰部召集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和中央民族大學聲稱是西藏問題研究人員者,讓他們編寫反擊達賴喇嘛的文章,那時非常慎重地讓給他們傳閱一份注有“絕密文件XXX”的有關中央對西藏問題之觀點的文件,其中有一段江澤民的講話,他說;“對西藏問題,我們沒有必要和達賴喇嘛進行談判,這是涉及到西藏主權問題的,絕沒有談判的余地,如果達賴喇嘛回到中國境內,將會對我們的穩定帶來很大的威脅,我們將無法控制西藏問題。達賴喇嘛的年齡已經比較大了,至少十余年以後達賴喇嘛就會不存在,如此則西藏問題從根本上得到了解決,再不會有人找我們的麻煩,因此,自始至終我們都要巧妙地阻止達賴喇嘛返回。”

親眼看到這份文件的人,父親是漢人,母親是藏人,平時也較同情西藏,他在看見這個文件後思想有所轉變,他很不安地說;“政治這個東西真是虛偽的,對外宣傳時說除了西藏獨立,其他什麼都可以談。我還信以為真,,我平時還想如能這樣,這是對中藏雙方都有利的政策,事實原來不是這樣!江澤民親口這麼說,如此言行不一,真是令我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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