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對未來雖不易評估,但為迎接未來而做思考和籌劃,則是厭苦求樂之每一個人的責任。
雪域西藏由於中共的入侵,藏人喪失最基本的人權,如此的情形怎能再延續下去呢。
雪域西藏是一個具有兩千年文明史——根據考古發掘則具有四千余年歷史、從外器世間的形成到內在世間的民族起源、文化、語言、服裝、傳統習俗等均與眾不同的極為特殊的國家。西藏的世俗和宗教在歷代西藏君王和歷輩達賴喇嘛的統轄管理下,眾生和寧、安逸,虔信佛教,快樂幸福。
本世紀中葉,中國紅色政權日益加強從西藏東部朵麥、康區的侵略勢力,使雪域西藏的政治局勢陷於危急之中,在此之際,因西藏人神的共同要求難於推卻,我不得不在十六歲時擔負起西藏國家的政治責任,面對強勢、凶悍的中共官員,我從年齡到經驗、學識等諸方面雖甚感困難或不足,但我不僅年複一年的致力於與中共和諧共處以及盡可能地為西藏人民謀取眼前和長遠的利益,而且為了改革西藏社會所具有的弊端,並逐步開創民主這一美好的製度,專門成立了一個由五十人組成的改革委員會,並完成了一些有關社會福利製度的改革,而且也盡力做了繼續改革的努力,但因雪域西藏成為中共的殖民地,從而在強權下未能如願達成。
當中共鞏固了其在西藏的軍隊和武裝勢力後,初期的軍紀嚴明和溫和敦厚開始日甚一日的變得專橫、霸道、凶暴,從康區和安朵開始的被迫的反抗在遭到殘酷鎮壓後,1959年發生了不分地區均處於武裝暴力統治下的西藏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不堪的時變。當時,我為了西藏的政教利益而不得不流亡印度,並隨即展開定居和教育等千頭萬緒的恢複自由之工作的同時,根據我原來的想法,將西藏的政治製度改造成民主製視為首要的當務之急,於1960年開創西藏議會製,至今已是第十一屆了。1961年,在頒布一部包含民主製基本要素的憲法概要的同時,對此憲法概要徵求流亡藏人的意見,其中除了”在遭到否決或必要時,可以依法罷免達賴喇嘛之權利”這一條而外,憲法的其他條文獲得人民熱烈的支持。
1963年,頒布更為詳盡的憲法草案的同時,西藏流亡政府的管理製度也盡力適應民主製,由西藏人民議會負責廢除過去任命僧俗官員的製度,收回舊有官職爵位,開創符合民主製的公務員選拔製。
在該憲法中規定”為了國家的最高利益,執政委員會可以依法接收達賴喇嘛的權利”。但是,由於根據人民當時的願望,規定”西藏政府的主要職權由達賴喇嘛負責”,因此,我貫徹民主的願望,未能得到充分實現。
1969年,我在三。一十講話中申明﹕”當西藏人民能管理和掌握自己的政治命運時,西藏未來的政治製度將由西藏人民自己決定,達賴喇嘛管理政府的製度不一定要保留”。
上述憲法草案發布以來至今已過去許多年了,在此期間,民主權益在全世界日益廣泛的獲得重視,由於民主是人類思想、行動之自由的基礎和保證,因此,西藏在未來光複自由之時,根據時機進行改革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
對廣受國際關注的西藏的政治問題,我抱著在中藏之間以互利、和談的途徑解決問題的願望,先後於1987和1988年根據時局,真誠、妥協地提出了和談建議,雖然至今中國政府方面對此沒有做出任何良性的回應,但這是一個具有歷史和燦爛文明的特殊民族在這個世界上生死存亡的問題,事關重大,是一個涉及世界、特別是亞洲兩個人口大國之和平的重大的原則問題,同時已成為關系到聯合國人權宣言和在這個世界上結束殖民主義、擴張主義的國際斗爭的一個重大的問題,廣大的中國人民對現今北京政府的政治管理方式也表現了強烈的不滿,正在積極要求改革。許多流亡世界各地的中國人也認同中國和西藏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國家和民族,所謂西藏屬於中國的說法是不真實的,西藏人民擁有獨立或自決之權利等。
近年來,世界各地的民主、自由和正義的光芒已傳遍各個角落,沛然不可抗拒,象歐洲所謂民主集中的強權主義的國家,已經或正在進入民主的軌道,以及處於強權統治下的各民族根據人民的願望獲得獨立與自由等,世界已發生著巨大的變化。而處於流亡中的西藏政府和人民也正在為西藏的自由而努力奮斗,特別是四十年來處於強權統治下,完全喪失自由的雪域西藏人民、男女青年、共產黨員、干部或官員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藏人從心底裡厭惡被中國統治,許多的青年男女不顧暴力鎮壓,為了自由和獨立而奉獻自己寶貴的生命,以極大的勇氣公開要求中國退出西藏。
在當今世界上,一切了解西藏問題真相者,對西藏和藏人的關注和支持日益加強,因此,西藏與中國之間有關西藏的問題,除了通過和平談判的途徑獲得解決而外,絕難繼續頑固地拖延下去,在不久的將來,西藏必定要歸還給西藏人民。
我想﹕當西藏內外的藏人團聚的幸福時光來臨時,對現有的使人民在實質上完全喪失自由的所謂”民主集中製”進行改造,以保證符合人民意願的行動、言論、思想的完全自由,向具開創性的包括三區在內的統一的、自由、民主、聯合的正確道路邁進;以此為基礎,以佛教的慈悲、公正、平等、和平、環境保護為政府的宗旨,實行三權分立的政黨議會製度。
如我經常強調的那樣,西藏的主人西藏人——而且主要是留在西藏的藏人,因此在西藏的藏人、特別是在中共政府機構任職的藏人干部職工,由於從經驗、熟悉情況等諸方面的因素,將要承擔起未來西藏政府的主要責任;因此,現在職的藏人干部不要有任何疑慮,為恢複故土的自由和提高管理水平而保持赤誠與信心,這是極為重要的。
過去的歲月裡,雖然有一些藏人在中國政府的誘惑或高壓下,由於無知或被迫地有過一些違背自己意願的言論和行為,但對過去的歷史計較或懷恨是沒有任何益處的,最主要的是都要為藏人未來的幸福而竭誠團結。
在未來的西藏政府中,我早已決定將不接受任何傳統的或其他的政治職務;
雪域西藏的人民對我的信心、信仰和祈望是眾所周知的;而我也由於業力和發願使然,為雪域西藏人民謀幸福的決心始終如一,堅定不移。
在未來的西藏政府,我作為一個沒有擔任任何政治職務的公眾人物,對政府不能解決的一些特殊的困難,我可能可以從一個中立的公眾人物的角度探討解決之道;特別是為了雪域西藏永遠平等的躋身於現代國際社會之林,就不能僅僅依靠一個人,而是發揮西藏民族集體的聰明才智和承擔政治責任等都是極為重要的。
這一切都是基於對西藏目前和未來的利益,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決定。藏人絕不必因此擔憂我對西藏公眾事業的關注有所懈怠。
過渡時期
中國暴政退出西藏,西藏恢複自由後,以及在製定新憲法之前,將有一個過渡時期,此時,西藏的一切經濟、教育、文化、衛生、商業、農牧、交通等一切必須的日常事務,應由原有的藏人官員負責下繼續運作,同時應選出一名管理政治的總統,我將向他轉交我原有的全部政治職權。
與此同時,西藏流亡政府將視同自然撤消,解散後的流亡政府各級官員,除了和其他藏人一樣對雪域西藏所應有的責任而外,沒有繼續原來流亡中官職的任何特權;但他們可在自願的基礎上,以其資歷、學識和見識等為依據,接受過渡政府分派給他們並且適合其能力的工作。
過渡政府的主要任務是﹕組織製憲議會以製定憲法—此議會應從全西藏的(選舉產生的)代表們組成,他們負製憲議會之責,根據此處的各憲法草案,研究製定憲法並報請臨時總統批準。
為了選舉新政府而需要立即設立一個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的主任由臨時總統依法任命之。
過渡時期的期限和組織
中國暴政退出西藏,西藏恢複自由後到新憲法的頒布和根據新憲法產生合法的新政府之前,將會有一個過渡時期。
(一)過渡時期臨時總統的產生辦法
1. 由我組織一個包括三區領袖人物的專門小組,與三區各類行政組織的官員等進行商討後,召集全西藏縣級以上的代表召開緊急會議,在此會議上,從選出的不超過七名的臨時總統候選人中,由我指定一人為臨時政府總統。
2. 如這樣的選舉方式出現不妥,則直接由我指定一人為臨時總統。
(二)被任命或選出的臨時政府總統,應在我面前宣誓就任。
(三)應依法賦予臨時總統我所擁有的一切政府權利和責任。
(四)在臨時總統的負責下,組織製憲議會,此議會研究各憲法草案,並在一年期限內完成製定憲法。
(五)根據新頒布之憲法,應設立臨時選舉委員會,以便進行各級西藏議會以及議長、總統或總理等的選舉。
臨時選舉委員會主任及委員由臨時總統應直接任命。
(六)依法製定之憲法,自其生效日起一年內,選舉委員會負責完成總統及西藏議會等的選舉工作。到總統及議會宣誓就職為止,過渡期總共不得超過兩年。
(七)製憲議會由來自西藏各市、地區、縣之不少於二百五十人的通過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
(八)製憲議會一經成立,立即著手製定詳細的工作法規並予執行。
(九)依據頒布的憲法,在西藏國民大會代表宣誓就職的同時,製憲議會將自動解散。
(十)在結束選舉以及總統和議會等宣誓就職後,臨時總統和選舉委員會等將同時予解散,由民主選舉產生的自由民主的新政府依法開始運作。
此處正在組織起草的未來自由民主西藏的憲法議案,對此最終的決定權依法屬於由整個西藏地區的代表所組成的製憲議會。
為了對未來的民主西藏政府應建立一種什麼樣的政治製度預先有所認識,特公布了根據議會製起草的本憲法草案。
未來民主憲法之基本原則
依法頒布的民主憲法,是西藏一切政治形態的唯一依據和根源。
政治性質
西藏的政治性質是為了西藏和鄰國以及世界的利樂,以和平非暴力為基礎,建設一個自由、社會福利、政教相輔相成的、民主、聯合、保護環境的和平聖地。
政府基本原則
西藏政府遵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並增進西藏人民的精神和物質福利的發展。
放棄戰爭
變西藏為一個非暴力的、具仁愛和慈悲的和平聖地和環保中心,西藏秉持中立原則,在任何問題上都放棄戰爭。
基本權利
西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性別、種族、語言、宗教信仰、僧俗、膚色以及其他的狀態而依法平等享有所有的權利。
其他基本權利
西藏人民均享有生命、自由、財產權。享有言論、買賣和擁有私有財產、結社、出版以及在政府及其他單位任職的自由和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西藏人民不論性別,依法皆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土地所有權
西藏境內的土地,根據人民的利益和所處地域以及自然環境而予分配和利用。西藏政府應給予人民私人擁有居住、農業、牧業、房地、工業建築、商業以及其他生活所需土地的權利;非私有土地由政府管理。
經濟製度
西藏應避免走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極化的經濟製度,要創立適合西藏的獨特的經濟製度。稅製以收入為標準。
教育與文化
社會的進步和道德的淨化是依賴於教育的,因此在實施正確的教育政策的同時,努力為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專門職業和工業科技、文藝以及宗教的研究等提供有利條件。
衛生
在促使社會衛生和醫療條件等有足夠發展的同時,建立公共衛生醫療製度。
立法權
立法權屬於全國省區議會議院和全國人民議會議院,由兩院通過的法案,應獲得總統的同意。
全國人民議會議院是根據西藏境內有選舉權的全體選民的人口數設立;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為最高權力機關;
全國省區議會由省區議會通過選舉產生的代表和由總統任命的、名額依法確定之代表所組成。
行政權
1. 根據議會製,由兩院和省區代表選舉產生總統和副總統;
2. 由選舉產生的總理和由總理組織的內閣依法執行行政權。
總理由佔全國人民議會多數議員的政黨或團體中產生;或者是由議會全體議員選舉產生。
司法權
為了公正平等地處理政府和人民的非法的行為,以及為了解釋、裁決和保護憲法條文而應設立不屬於政府管轄的獨立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既是各級法院的直接領導者,也是最高上訴法院。
省區
就交通設施、人口以及地理環境等因素做出評估後,大議會應將西藏領土適當地區劃;每一省區設立由該省人民選出的代表所組成的省議會,應賦予省的立法權。
省主席由總統任命,首席大臣由省議會選舉產生並組織內閣。
省區司法權賦予省區最高法院。
省區議會依據省之需要而立法。除重大事情而外,各省對該省事務具決定權利。
上述是以議會製為基礎的一個例子,其他的各種議會製度和憲法製度以及自由民主的製度還有許多,對此,各法律專家正在通過研究,以起草根據各種製度而設定的憲法草案,以這些為參考,由(未來的)製憲委員會根據我們雪域西藏的實際狀況予選擇確定,對此,我將不做任何的決定。
對憲法的修正
自由民主之憲法生效實施一段時間後,基於實施過程中獲取之經驗和人民的意見,得作評估及修正。
總之,西藏位於亞洲的中心和世界屋脊,介乎中國與印度兩國之間,其人民自然地保持著誠懇、平和以及道德正義感等本性。
未來的自由西藏應該是承持非暴力思想的、一個和平的區域和具有民主製度的、對一切眾生賴以健康和生存的空氣和水等不受污染、不破壞和浪費大自然純淨之美,具環保之配套設施的沒有軍隊和軍事基地的、和平、安寧的幸福的家園。
現在,世界上一些機械發達的地方,一方面人民雖有各種物質享受,另一方面,卻喪失了人的尊嚴、價值和自由,人仿佛成為機器的奴隸;與此同時,一般的大多數國家的人民卻陷於貧窮中而缺乏基本必需品;所以,西藏應避免這種貧富懸殊的兩極,而是以西藏和人民的需要為唯一依據,製定經濟政策和正確的發展計劃,以保證基本需求。
西藏不應受其他國家的政策以及意識形態的影響,應保持完全的中立。
基於平等互利的原則,與鄰國保持和諧關系,並和所有國家維持誠摯友好的關系。
所有赤誠智慧的西藏人民皆應滿懷信心地為實現這樣一個己樂人羨的西藏而努力。
為一切眾生祈禱!
達賴喇嘛
西藏王統歷2118年
繞迥十七鐵羊年 12月24日
公元199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