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類由野蠻不斷向文明發展的里程碑《世界人權宣言》的頒布,為人類普遍之權利的內容和性質以及對違反乃至踐踏人權的行為確立了一個國際評銓標準。這個宣言是聯合國向全世界頒布的,中國不僅是聯合國創建國之一,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在西藏嚴重違犯乃至踐踏人權宣言的基本精神。
根據宣言序言中“鑒於有必須促進各國間友好關係的發展。”以及宣言第二條﹕“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的記載。
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
1996年1月成立的經過合法注冊登記的非政府組織。其宗旨是有效地負責和研究西藏境內駭人聽聞的人權狀況,並促進西藏流亡社會的民主進程。
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的資料來源主要是新近流亡的藏人和國際人權組織。
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針對西藏人權狀況每月發布新聞;每年出版有關西藏人權狀況報告;研究有關人權問題;就西藏發生的嚴重侵犯人權的緊急事件向聯合國各人權機構發出呼吁。
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在西藏流亡社會組織有關人權與民主方面的培訓活動、研討會以及有關會議等活動。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為使被處重刑之西藏政治犯的獲釋而展開各種大規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