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发布报告,指出中共当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名义,非法拘捕和判处多名藏人, 要求立即释放所有在该活动的名义下遭受拘捕的无辜藏人。
自西藏被侵占至今,中国当局一直在对西藏地区实行系统性的、歧视性的错误治藏政策。当藏人民众对此产生质疑时,当局会迅速地把这些藏人归入到不同的犯罪类别,同样当他们被判刑时没有任何自由和公平的审判权,也没有任何独立的司法权。
近期从西藏境内传来有多位藏人因各种莫须有的罪名遭当局拘捕及非法判处。
6月27日,总部位于印北达兰萨拉的“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发布报告指出,中共当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名义,于5月份对西藏东部囊谦地区的21名藏人,判处2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被判刑的藏人被指控“为政府政策制造障碍,不接受环境保护补偿,阻止他人接受,并对村委会和党委的正常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等。
中国当局一直在滥用法律,迫害和平要求在中国宪法内所赋予权利的藏人。变本加厉的迫害和打压藏人和人权维护者。同样,中国当局以发放举报奖金,鼓励地方藏人检举揭发所谓的“黑恶势力”.
2019年4月10日至14日,中国政府在西藏安多热贡(同仁)县对9名藏人判处3年至7年不等的徒刑,引起西藏社会的关注。
中国媒体称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同仁县人民法院办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是自2018年三月中国当局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名打击藏人的最新公开的案件,涉案人员之多,且遭重判。
从起诉到判刑,以及从西藏境内传出的相关资料显示,中国政府以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维护村民利益的民间维权力量,其中涉及政府抢占土地等诸多问题。
据中国媒体报道,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报道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国际人权人士批评中共的这一运动如历次“严打”,将会严重践踏人权,滥杀无辜。西藏人权人士和观察家更加担忧中共这一运动将在会变成洗劫藏人人权、维权和异议人士,以及宗教领袖等的运动。因为,中共历次的“运动”、“严打”等在西藏经过离谱的“变质”后成为一场场政治迫害和人权灾难。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指出,所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目的是为了打压异议人士,即持有与共产党不同观点的藏人,尤其是针对人权倡导者进行打压。为此,该中心表示极为担忧。
该中心还对人权维护者,以及其他无辜受害者的情况表达严重关切,呼吁中共当局停止在西藏施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要求立即释放所有在该活动的名义下遭受拘捕的无辜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