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 1 月 23 日在日内瓦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了第四次普遍定期审议,与会的英国和美国等 24 个联合国成员国代表在审议过程中发言,均提出西藏和维吾尔人权问题,同时向中国政府提出了 23 项建议。
中国的人权记录因其对待西藏、维吾尔和香港持不同政见者的打压而成为关注的焦点。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捷克、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立陶宛、黑山、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瑞典、瑞士 、英国和美国二十个国家的代表在审议过程中对西藏境内的人权状况表达了关切,并呼吁中国政府停止打压境内藏人,释放所有藏人政治犯。
联合国成员国还要求中国政府废除,同化藏人儿童、灌输政治思想的殖民式寄宿学校,并允许联合国人权观察员及代表不受阻碍地进入西藏。
面对联合国各成员国的批评和谴责,中国代表团坚称,藏人享有宗教自由和文化权利,其依据是各种统计数据,但这些数据对他们的说法没有提供多少支持。与往常一样,中国政府将西藏的寄宿学校描述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平等教育的一种手段;然而,中国政府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的课程不会损害藏人青少年学习藏语和藏文化的的机会。
中国代表团还指出,针对西藏游牧民实施的搬迁政策是在藏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中国代表中国大使驳斥了各成员国的批评,并指出这些指控是对中国的抹黑、谎言和诽谤性攻击。
藏人行政中央外交与新闻部秘书长噶玛曲英对英国和美国等 24 个联合国成员国在第四次普遍定期审议中,提出恶劣的西藏人权状况表达了感谢。他指出,鉴于西藏局势的严重性,中国政府应重视普遍定期审议、履行尊重藏人和其他少数群体受保护权利的义务, 并遵守联合国会员国提出的各项建议。
在中国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议的几个月前,藏人行政中央驻日内瓦办事处与西藏妇女协会及瑞士和列支敦士登藏人协会已于 2023 年 7 月提交了一份报告,详细说明了中国政府严重践踏和侵犯西藏的人权状况。
去年 2 月,中国在普遍定期审议之前接受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实施情况的第三轮审议。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结束对中国的审查后,其结论性意见指出中国普遍存在侵权行为。
委员会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在西藏开办殖民式寄宿学校和大规模迁移藏人的计划,并呼吁允许西藏境内的藏人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享有行使文化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此外,2022 年 8 月 31 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布了关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权状况报告,认为针对维吾尔族和“其他主要以穆斯林为主的社区”存在“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报告还呼吁中国政府迅速调查关于在再教育营和其他拘留设施中存在侵犯人权行为的指称。
在本次普遍定期审议期间,许多国家对新疆的人权状况发表了看法。荷兰、芬兰等国建议中国立即实施人权高专办新疆评估报告的建议。美国建议中国结束新疆的强迫劳动、婚姻、节育、绝育、堕胎和家庭分离。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立于 2006 年,由 47 个成员国组成,这些成员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普遍定期审议是人权理事会的一个独特机制,每隔四年半,联合国所有 193 个会员国都需就其人权记录接受审议。这一机制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各国的人权状况,并设法解决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侵犯人权事件。
普遍定期审议的另一目的,是为各国提供技术援助,以加强其有效处理人权问题的能力,并在国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之间分享人权领域的最佳做法。此前,中国曾于 2009 年、2013 年和 2018 年参加了前三次审议。
记者/责编:慈卓玛
来源:外交与新闻部人权事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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