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行政中央外交与新闻部对中国当局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新规定表示担忧,该法规将加强对西藏境内和中国其他地区宗教自由的限制。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或“19号令”,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宗教自由的打压力度大幅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统战部于2023年7月31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该条例要求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且在开展任何旨在加强和树立强烈的中华民族意识的宗教活动都必须获得官方许可。这将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来实现,包括推广汉语和 “民族团结”。
这些强制措施以及许多类似的“命令”旨在最大限度地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藏传佛教文化和政治事务的控制。 其中,第十九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忠实拥护者”、并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根据这项非法规定,拒绝谴责达赖喇嘛尊者或对达赖喇嘛尊者表达崇敬和忠诚的西藏寺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视为“分裂分子”)尤其容易遭到中国当局的镇压。
对藏传佛教的立法迫害
佛教是中国仅有的五种官方承认的宗教之一,其“正常的宗教活动”名义上受到 1982 年《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的保护。然而,中国政府经常重新定义和误解“正常”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名,进一步限制宪法规定的自由。新措施禁止宗教场所开展 “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和 “损害国家利益 “等活动。这种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的模糊而宽泛的定义,不仅将政治活动和行使基本人权与自由的行为定为犯罪。它还使藏传佛教的文化和传统活动在中国政府认为必要时受到非法迫害和惩罚。
自1994年以来,中国政府在藏传佛教寺院和尼姑庵广泛开展 “爱国主义再教育 “活动,鼓励藏传佛教信徒效忠国家,反对任何支持和效忠达赖喇嘛尊者的行为。2010 年,中国政府通过了 “第 8 号令”,正式名称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加强了政府对藏传佛教寺院内部事务的管理和控制。2007 年,中国共产党颁布了 “5 号令”,即《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声称并主张 “控制对佛教喇嘛重要转世的认定程序”,其长期目标是干涉十五世达赖喇嘛尊者的认定程序。
在1995年颁布第5号令之前,中国强迫第十一世班禅喇嘛杰尊丹增根敦益西赤列平措贝桑布(俗称:根敦确吉尼玛)失踪。根敦曲吉尼玛在年仅6岁时就被达赖喇嘛尊者认证为第十世班禅喇嘛的转世灵童,他是藏传佛教的第二大精神领袖。在过去的 28 年里,十一世班禅喇嘛一直处于失踪状态,尽管国际社会多次尝试寻找,但始终没有关于他的健康状况和下落的任何信息。
藏传佛教中国化
在中国政府数十年的非法占领之后,西藏仍在遭受宗教压迫,宗教政策和宗教活动仍在不断受到严厉打压。自习近平巩固政权以来,中共肆意推行 “藏传佛教中国化”政策,迫使宗教团体将党置于宗教之上,拥护党的统治和意识形态。 中国当局经常限制藏人进入宗教场所,禁止宗教集会,破坏宗教场所和标志物,对西藏僧尼进行洗脑,在监狱中折磨和迫害西藏僧俗信众,并拘留参加纪念达赖喇嘛尊者诞辰日或持有达赖喇嘛尊者肖像的藏人肖像。
此外,此外,目前有近一百万 4 至 18 岁的藏人儿童被迫远离父母,强行送入中国殖民地式寄宿学校,并且剥夺他们学习西藏语言文化的机会。
中国政府一再意图干涉达赖喇嘛尊者的转世,声称自己拥有任命达赖喇嘛继承人的最终权力,这在历史和传统上都是不真实的,因此遭到藏人、佛教徒和国际社会的反对。 达赖喇嘛尊者在 2011 年的一份声明中明确指出,转世者对他或她在何处、如何转世以及如何承认转世拥有唯一的合法权力。 因此,转世的最终权力属于尊者,而非其他政府或个人。
中国政府不断颁布新的法律法规,限制藏人合法行使其宗教自由权。 此外,这些法规的主要目的是推进习近平将藏传佛教“中国化”的目标,这一过程很可能最终会消灭整个西藏的特性。
鉴于西藏局势的不断恶化,我们敦促国际社会加强其合作伙伴和盟友的集体力量和影响力,以应对中国政府对西藏宗教活动和教义的非法和严格控制。国际社会必须迫使中国尊重其国际义务和宪法,以保护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无论这是否会干涉或挑战共产党的合法性和地位。只要中国政府不承认、不纠正其歧视性的、适得其反的西藏政策,汉藏关系要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仍将是一个挑战。
最后,为了解决西藏社区长期存在的不满,中国政府必须在不设先决条件的情况下,与达赖喇嘛尊者的代表恢复以“中间道路”政策为基础的具有实质意义的和谈。
编译/责编:卓玛
来源:藏人行政中央外交与新闻部人权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