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HRW)周一表示,作为 “犯罪侦查 “运动的一部分,整个所谓的西藏自治区(TAR)的中国官员一直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藏人的DNA样本,包括幼儿园的孩子。
人权组织的报告指出,根据该组织研究的可公开获取的报告,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的所有7个县都在进行DNA采集活动,藏人别无选择,只能服从命令。
该报告援引中国官员的话说,基因采样的目的是为了抓捕 “逃亡者”,并为 “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工具,以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然而,人权观察批评了这一强制行动,声称 “出于安全原因随意从整个地区或人口中提取DNA样本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因为这无法证明是必要或相称的”。
报告称,目前在 “西藏自治区 “开展的基因样本采集活动是2019年开始的被称为 “三大”(大检查、大调查、大调解)活动的一部分。此外,报告中还引用了两份关于建设地方DNA数据库的政府招标书。
此外,人权组织发现区域性的DNA数据库早在2019年7月就在计划之中。2019年11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公安局也曾发出该市DNA数据库采购公告,而青海省藏区玛沁县公安局早在2020年12月发布的通报说明,所有5岁以上男童都要被采集DNA。相关政府采购文件也表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于2019年7月公告招标一项区级DNA数据库建设工程,进一步显示西藏当时正在预备展开全自治区的采集工作。
人权观察称,中国官员收集每个人的基因样本,包括年仅5岁的幼儿园儿童。昌都市2019年5月的报告明确指出,将从全体居民中收集DNA,并指示警察。”不放过任何一个[单一]村庄或寺院,不放过任何一个[单一]家庭或个人。” 报告还说,拉萨市尼木县的警察在2022年4月从三个幼儿园班级收集了DNA,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征求了家长的意见。
报告说,”当局在没有得到儿童或其照顾者的知情、有意义和自由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儿童的DNA,并在儿童无法有意义地选择退出或拒绝提供其个人健康数据的教育环境中提取DNA,是对儿童隐私的侵犯”,并补充说,”这可能对儿童产生不利影响”。
健康权规定了尊重医疗信息保密性的权利。然而,报告说,中国收集DNA样本与警方或其他可以进入其数据库的当局进行常规共享,构成了国际法所禁止的干涉或违反保密性。
藏人行政中央官方发言人丹增列谢对此表示:“中国为’犯罪侦查’目的非法收集藏人的DNA样本的行为升级,原因是其为建立统治西藏的合法性的绝望尝试,因此这种努力是为了确保其稳定”。”中国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基因样本,侵犯了国际法规定的藏人权利,加强了其已经无情的监视制度”。
报告提到了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ASPI)所做的一项研究,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以西藏和新疆为重点的DNA收集活动。研究人员说,很明显,DNA收集计划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关于禁止 “任意或非法干涉个人隐私 “的规定。此外,它还违反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第16条,即禁止任意或非法干涉儿童的隐私。
另外,在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的报告中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中国当局遵守了关于生物识别数据必须只由警方收集和储存给那些被判定犯有严重刑事罪行的人的规定。
记者/网编:卓玛 责编:蒋扬
来源:外交与新闻部人权事务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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