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2013年6月27日)-人權觀察今天發布報告指出,中國政府的一項政策造成數百萬藏人成為大規模改建房屋和遷移安置的對象,他們的生活方式遭到激烈改變,但卻沒有參與決定的權利。
自2006年以來,依據藏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計劃,西藏自治區超過兩百萬藏人被迫參與“住房改造”──由政府下令翻修或重建房屋,西藏高原東部的數十萬游牧民則被遷移或安置到這些“社會主義新農村”。
這份115頁的報告〈“他們說我們應該感恩”:中國藏族地區的大規模遷移和住房改造方案〉記錄了各種形態的人權侵害,包括未經事前諮詢和缺乏合理補償,而這兩項都是國際法上合法遷移的必要條件。這份報告同時指出,政府提供的新房質量不佳、對於恣意裁量沒有救濟管道、難以復原居民生計、以及忽視中國法律明文保障的藏區自主權利。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這一系列大規模遷移和房屋改造政策重塑西藏農村人口的範圍和速度,在後毛澤東時代是前所未有的。這些政策對藏人生活方式帶來激烈改變,但藏人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卻沒有發言權,而且──在既有的高度壓迫體制下──事後也無法提出質疑。
西藏自治區當局已宣布進一步的計劃,將在2014年底前繼續改造或遷移超過90萬居民的住房。在西藏高原東部的青海省,當局自2000年代初期以來,已重新安置30萬游牧民,並已宣布要在2013年底前將另外11萬3千名游牧民遷入固定住房。
中國政府宣稱,所有的遷移或住房改造作業完全是自願性的,並且做到尊重“西藏農牧民的意願”。當局強烈否認過程中曾發生任何強迫遷移,並且為了表現其文化敏感度,強調所有新建房屋從設計到外觀都符合“民族風格”。中國政府還聲稱,所有被遷入新居的人都非常滿意,並且感恩政府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雖然有些藏人真心歡迎這些住房政策帶來的好處,但許多藏人擔心他們將沒有能力長久維持生計。大多數人認為自己只能服從政策,無力表示反對或加以影響。
藏人一開始就擔心,“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可能伴隨政府的干預深入基層社區,現在這種擔憂已經成為現實。 2011年,政府宣布將實施一項新計劃,在西藏自治區5,400多個村中一一派駐黨政幹部工作隊。依據相關政策,這些新成立的工作隊將與村民“同吃、同住、同勞動”,負責建起一套政治監控系統,明目張膽地侵犯藏人的公民、文化、政治和宗教等基本權利。自2009年開始,已有119位藏人自焚抗議中國政策,政府卻報以更為嚴厲的壓製手段。
不分來自農村或牧區的藏人,在2005年到2012年之間接受人權觀察訪談時都表示,大批被遷移或改造住房的人們都不是出於自願的,政府也從未徵詢他們意見或提供替代選擇。他們說,許多人因為被迫遷居、變賣牲口或拆除重建住房而面臨財務困難。他們認為新的安置房有時比他們原來住的房子更差,而地方官員為引誘他們遷居而給出的承諾很多都沒有兌現。
報告中詳細引述的官方政策文件說明,與官方說詞相反,藏人家戶必須負擔重建或新建住房的大部分成本──最高達到75%。中央政府的一項研究指出, “政府每補助一元人民幣,住戶必須自付4.5元。”為遵守政府命令翻修或重建住房對家庭財務的影響,充分解釋了為何接受人權觀察訪談的藏人們無不憂心忡忡,擔心未來沒有能力維持生計,和保存他們獨特的文化認同。
“中國政府宣稱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將為藏人帶來經濟利益,”理查森說。 “即使某些藏人可能真的從中獲益,但絕大多數卻無異於被迫放棄貧窮但安穩的生活,走進充滿不確定的貨幣經濟,其中他們常常是最弱勢的行動者。”
中國政府借著拒不允許在藏區進行任何獨立的事實調研,刻意掩蓋其政策的全面影響。通往西藏高原──尤其是西藏自治區──的道路,在人權調查的黃金時刻遭到封鎖,自2008年3月抗議活動招致鎮壓以來,新聞記者、外交人員、學者專家、甚至外國遊客至今仍幾乎不得其門而入。但根據衛星影像開放資源的分析,仍可發現某些西藏社區地貌的重大改變。有些案例的衛星影像顯示傳統村莊整個被夷平,旁邊則出現了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藍圖建起的排列整齊、一模一樣的房屋。
雖然藏區住房改造與遷移安置政策的主要理由是經濟性的,但中國政府同時表明,這些政策是附屬於更大的政治目標,例如打擊藏人中間的民族“分裂主義”情緒,它們的目的就是要強化對藏區農牧人口的政治控制。
即使帶有非自願性和效益不均等問題,中央政府卻將在藏區實行的住房改造和遷移安置政策當作遷移其他少數民族社群的成功樣板。 2011年6月,中央政府指示各省級單位,包括四川、青海和甘肅,以及各自治區,包括內蒙古、新疆和西藏,必須在2014年底前持續完成數十萬游牧民的重新安置計劃。
人權觀察呼籲中國政府停止一切關於大規模遷移和住房改造的項目,並應允許對這些政策的製定和影響進行獨立的評估,包括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各特別報告員早已提出的要求,讓他們進入藏區視察。
人權觀察說,要緩和藏區的政治緊張,中國政府必須正視長期累積的民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賦予藏人的實質決策權力,包括在經濟和文化事務方面,以符合國際法的相關標準。
“所謂藏人在中國統治下享有充分自治的說法,在大規模住房改造和遷移安置政策排除藏人意見的事實之前,已經不攻自破,”理查森說。 “繼續憑著全面壓制的環境,強行實施大規模遷移和住房改造方案,只會造成緊張情勢火上加油,使藏人與中國國家之間的鴻溝不斷擴大。
證言摘錄
為保密受訪者身分,以下所有人名均為化名。
農村的百姓對於要放棄自己的房子,被安置到其他地方,感到十分苦惱。他們除了種田別無所長,以後再也沒有多少牲畜和土地了。下一代如何還能像藏人一樣生存下去呢?
-丹增嘉措,西藏自治區江達(Gyamda)縣村民,2012年7月
過去三年,27萬戶游牧民已遷入新居,沒有一個人曾經抱怨房屋質量。
-官營報紙《青海日報》,2012年4月14日
這個活動是中央政府的命令。沒人能反對。
-洛桑南嘉,西藏自治區昌都(Chamdo)地區的村民,2007年1月
我們搬進安置點以後,什麼東西都要用買的,但我們根本沒有收入。在這裡沒錢就沒法生活。政府〔每月〕發給我們五百元,連交水電費都不夠。你還得花錢買糧食啊。
-卓瑪措姆,青海省玉樹(Yushu)州的安置游牧民,2009年10月
有些新房子的選址是不科學的。 〔比如說〕有些安置點建在泥岩床、土石流區域、洪水多發地帶或鬆軟的地基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報告,2009年12月
安置前,牧民在吃、穿、住等基本需求方面大致是自給自足的。可是安置後,他們必須從市場購買這些必需品,開支顯然要增加。他們現在只能依賴政府補助度日,困難數不清。
-一份中國學術界研究的結論,2010年
至少6成游牧民“離開自己土地”以後找不到工作。
-玉樹(Yushu)州三江源辦公室主任明岳,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