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于上周发表了一份题为《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人权进步》的白皮书,再次声称西藏等其他少数群体的权利受到“充分保护”,试图掩盖在其的侵犯人权的行为。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2月12日发布题为《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人权进步》为题的白皮书,称改革开放创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人权发展的新篇章。
这份白皮依旧在关于西藏的人权状况方面的几项主张与其他公正和独立的消息来源相矛盾。例如这份白皮书称;少数民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自主管理权。
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藏人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允许藏人行使区域自治权等等,而事实上,包括独立监督机构,自由之家等多个独立自由媒体机构指出; “在实践中,决策权集中在中共高级官员的手中…… 而且……少数占据高级职位的傀儡藏人主要服务于中共和回应官方学说。”
中国政府通过提供双语教育来尊重并充分保护少数民族语言,这一说法是在上个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针对《中国普遍定期审议》上,呼吁中国释放西藏母语倡导者扎西文色之后提出的。
扎西文色(Tashi Wangchuk)是一名语言权利倡导者,因为中国官方政策将普通话作为学校的教学媒介,因此他在《纽约时报》有关藏语教育的一段视频和一篇报道中发表评论后,以“煽动分裂”被判处5年徒刑。
白皮书称,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得到保障。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各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自主办理宗教事业;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
白皮书进一步指,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宗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等,并指中国保护藏人的宗教自由权利,当前西藏自治区拥有1778个佛教场所、约有46,000名僧尼等。然而,在2016年12月,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强有力的决议,要求中国停止侵犯藏人的宗教自由。
该决议是在中国下令大规模拆除藏传佛教最大佛学机构喇荣五明佛学院和亚青佛学院,以及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强行驱逐约5000名僧尼、拆除4000多所房屋之后作出的决定。
白皮书还声称西藏的文化遗产和文物得到了保护。然而,在去年二月的藏历新年第二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大昭寺发生大火,遭受重大破坏后,居住在西藏首都拉萨的藏人强烈反对这一说法。
白皮书称;认识到大昭寺的政治和宗教意义,中国政府作出了重大努力,以控制火灾蔓延以减少破坏程度。事实上,大昭寺的一场大火表明中国未能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规定的责任。西藏观察家和活动人士要求进行独立调查的呼吁被忽视了。
以避免承担人权责任,中国政府大肆开放经济发展。白皮书指出,在2017年西藏,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三省的国内生产总值已从1978年的324亿元人民币增加到人民币8.49万亿元。 。
相比之下,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Philip Alston)2016年8月在对中国访问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大多数少数民族都面临着严重的人权挑战,包括贫困率显着提高、种族歧视和强迫迁移。”
总体而言,中国的经济虽取得了进展,但联合国社会指数测量显示,西藏仍然是最贫困的地区。
西藏的经济结构也是高度不可持续的,该地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从北京的援助。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西藏境内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人权践踏和侵犯问题。
点击查看中国白皮书: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12/12/c_1123841017.htm
来源:藏人行政中央驻日内瓦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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