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喇嘛在紀念西藏獨立
抗暴四十八週年時的演說
1959年在首都拉薩舉行的和平抗暴運動四十八週年紀念集會之際,向為雪域民族事業而經受苦難與獻出寶貴生命的勇士門表示緬懷和祈禱,並向仍在遭受暴虐和監禁者表示同情和致以親切的慰問!
在過去的2006年裡,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方面加強對我們採取頑固的態度和加以惡毒攻擊,特別加強在政治上對西藏的嚴格管制。另一方面在中國的言論自由等方面有所改善,特別是思想開明的知識份子們意識到只靠物質發展是不行,而需要精神文明來構建一個良好的社會,因此,提出現今制度無法達到這一目的觀點不斷升級,同樣,對宗教信仰,特別對佛教信仰者激增,同時,對雪域西藏佛教和文化得到日趨重視,要求我到中國朝拜和弘法的人士逐漸增多。
對胡錦濤主席嚴格要求發展和諧社會的觀點值得讚賞,但是獲得和諧的主要條件是互相信任、正義、公平和言論自由等,並對此加以重視和各層官員貫徹落實是非常重要的,
藏漢關係方面:約從1974年起認為藏漢間終將會有和談的時候,那時我們將依整個西藏民族統一的自治憲法內容爭取真正的自治,並依此進行了部署,1979年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提出[除了獨立,其他問題都可以通過和談解決],這一觀點因符合我們的追求,所以,制定了[中間道路],至今雖然已過去28年,真誠地,始終不易地實施了這一立場。該原則符合藏漢民族的共同利益,並在有利於亞洲的和平共處和環境保護等長遠利益為基礎進行徹底評估後所作的決定。該原則得到西藏境內外很多精英的支援,並得到部分國家政府的支持。
我提出整個西藏統一之名副其實的民族地方自治地位的要求之主要原因是:為了創建在沒有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以及藏漢民族平等相處的真正團結。實現相互信任的前提下,互助互利的為國家穩定,結合提高物質和精神發展的基礎上能夠繼承有利益於全人類的西藏民族獨特文化、文明、語言等。
民族地方自治的目的是各少數民族能夠保護和發展自己獨特的文化,語言等,但是,事實上與此相反,在整個少數民族地區湧入大量的漢族,使少數民族無法繼承本民族的特質,文化和語言,而且,變成每天的生活中不得不靠大民族的語言和習俗的狀況,這使少數民族的語言和良好的習俗逐漸消失,對鐵路這樣的基礎建設無可非議,但是,對從鐵路正式開通至今造成的西藏環境退化,各水域的污染和非正常應用,自然資源的剝奪,大量移民等的嚴重威脅深表擔憂。
最令人遺憾的是在各少數民族中有不少有能力的共產黨員,但是,具有國家級決策權的是極少數,並對部分被扣有分裂者之名。
為了藏漢民族,中央與地方事實上的利益,需要一個名副其實的自治,這個自治是針對一個民族的,所以,整個民族在統一的自治行政範圍之內是光明正大,真誠和公正的,並沒有任何口是心非之處,這使世界是公知的,為了這一合理的要求繼續尋求解決方法是西藏人民無可推卸的責任,因此,藏人奮鬥之勇氣至到實現這一目的前絕對不會有任何的改變,西藏人的鬥爭不是為了爭取個別人的地位,是一個民族的鬥爭,西藏流亡社會組織轉型為建全的民主制度,開創由人民為自己選舉出人民的歷屆領導,他們將西藏奮鬥事業之堅固的政治和社會框架世世代代延續下去,因此,按民主制度最後的決定將由人民自己決定。
從2002年開始,藏漢恢復了直接的接觸,我的代表們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人士舉行了五次深入的會談,詳細闡述了彼此的疑慮和實際存在的問題而開創有利的接觸之門。我的代表們做好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繼續進行和談的準備,關於這方面的情況在噶廈的講話中有詳細的說明。
特別向在各地區堅守民族意識為西藏民族的根本利益而努力不懈的藏人黨員,官員,公務員以及專業人士等表示問候,你們為自己民族而努力服務的極大勇氣深表讚賞,而且,希望並相信將來也不會沉浸於畏懼,懶惰和懈怠而繼續努力的,呼籲境內外全體西藏人在團結一致的基礎上,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原則下創建一個堅實的西藏民族之前途。
藉此機會,向長期無比堅定的支持流亡藏人的印度政府和人民表示最衷心的感謝!向國際上關注西藏問題的政府和人民表示感謝!祈願眾生和平幸福!
第十四世 達賴喇嘛
2007年3月10日 達蘭薩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