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維健:
9月25日的晚上,四位四川 巴县的藏族女大学生,在泸定县泸桥镇一家汉人饭点吃饭住宿,遭受敲诈,100元的餐费付了200元,于是决定不在此住 宿。没有料到老板的儿子,竟然开着车上来向她们撞去,三位当场被撞死,一位重伤,其中一位见车冲撞过来,试图爬墙逃走,但这位恶少开着倒车撞过来,仍然没有倖免,這樣一件故意殺人事件,公安機關竟然當作交通事故處理。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与交通事故一点关系也没有。四位藏族少女碰上敲诈,已经忍氣吞聲了,付了錢走人,一個得了黑錢,一個自認晦氣,一般來說事情到此 也就结束了,这样的事还升不到民族问题,这样的事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每天都在发生。但后发生的事就不一样了,开了车去把四个女孩撞死,如果她们是汉族女孩, 他会这样做吗?仅仅因为不在他这里住宿了,就要把她们杀死,这是出于这样一种心里与动机,是什么样的背景让他有这样的胆大妄为。
如果我们把这个杀人行为归结为中共对藏的政策,对藏人的残暴统治,会有过于简单之嫌,上纲上线,把一件单纯的刑事案件,挑动为民族之间的杀戮。但当公 安把这样单纯的刑事案件,当作交通事故来处理,明显地在包庇一个杀人犯,事情的性质就起了变化。政权机关成了杀人犯的帮凶,以政权的名义颠倒黑白,以政权的名義欺侮藏民。
中共政权历来宣传藏人是野蛮落后民族,且是一个不知好歹的民族,藏人都是分裂份子。这位杀人的恶少不会不受政府此类宣传的影响,且又身在藏区,平时看 多了政府对藏人的野蛮专政,自然觉得欺侮藏人,便是天经地义的事,就是杀了他们也等于为国家除害,开车将他们撞死,这是公私兼顾,而且事情也果真如此,公安將他的殺人當作了普通的交通事故。
這起故意撞人至死案,其性質與恐怖事件無異,是在公共場所進行的一起恐怖襲擊。去年10月天安門金水橋發生的汽車撞人事件,造成五人死亡,車上襲 击的三人,也在事件中烧死,此事件中共立即定性为恐怖事件,今年又将此事件有关联的3人判死刑,多人被判徒刑。如果依照此案,這起事件也可列入恐怖事 件,不但这位肇事恶少要被判死刑,包括他父亲在内的家人也得判死刑。当然在中国是否是恐怖事件,政府说了算。
这些事件如果倒过来,是一个藏族人开车去撞四个花季的汉人女孩,政府会是这样的一个说法呢?我们可以预见说法是这样:这是一个对中国政府与汉人怀有仇 恨的藏族家庭,他们受到境外达赖与反华势力的影响,试图将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最后这种思想让他们走向极端,制造了泸桥恐怖袭击事件。当天他们见四个汉人 少女在国家问题上表达了对达赖分裂主义的看法,于是他们就起了杀性,虽然她们已经离开了店,但是还是开车追杀了上去,丧心病狂地将她们撞死。从这件事件我 们可以看到,分离主义者最后必然走向恐怖主义,他们的手段是何等的残忍。
四位花季藏族少女惨死、重伤于恶少的车轮之下,让他们的家人情以何堪,更让他们不能忍受的是政府对杀人者的袒护,政府的包庇无疑是对她们再杀了一次。死者家属向政府跪求公道,如果政府依然如故,不仅天理难容,更为今后汉人随意欺侮藏人,有持无恐开了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