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于2015年3月24日在該委員會官方網站上發佈了『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2014年年度报告执行摘要中文譯文」。公布了中國当局在西藏的压制性政策仍在继续的情况,呼吁美国政府和国会,敦促中方停止打压藏人,重启藏中对话。譯文西藏部分如下:
西藏
調查結果
•自从2010年1月第九轮对话以来,达赖喇嘛的代表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官员之间正式对话已经停止,这是自从2002年恢复对话以来最长的一次中断。在2014报告年度,委员会没有看到任何迹象表明中方有意恢复对话以探讨藏人对中国藏族自治地区的关切。
• 在委員會的2014年年度报告中,在共产党和政府采取更多安全措施和处罚措施之后,据报道出于政治和宗教原因的藏人自焚事件大幅度减少。根据委员会的观 察,共产党和政府领导人没有表现出任何迹象以建设性方式来化解藏人的不满情绪或对藏人拒绝接受中国的政策承担任何责任。2013年4月(直至2014年2 月才曝光),四川省的一個縣發布了集體處罰規定,以嚇阻藏人自焚。
• 要求藏传佛教徒接受共产党和政府对宗教的控制的压力依然很大。共产党的领导人继续把达赖喇嘛描述为对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威胁,而不是把他视为一位藏民 的主要导师,并敦促把他与该宗教以及“达赖喇嘛”的头衔“分离开来”。据官方媒体报道,截止于2012年3月,共有六万名党的干部(是最初报道的 21000名干部的近三倍)被派往西藏自治区(简称“西藏”)的各个村庄、寺院和尼姑庵。官员们拘留和监禁寺院领导者,甚至把一些人殴打致死,干涉寻找转世靈童的活動,並禁止出於宗教目的前往岡仁波齊峰。
• 过去一年里,据委员会观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共产党和政府领导人有意营造一个允许藏人选择其文化和语言的“和谐社会”。政府声称学习和使用藏语“受法律保 护”,但官员们关闭了非政府举办的项目并拘留了推动使用藏语的藏人。对于因藏人的不满情绪而引发的抗议活动,共产党没有承担任何责任,而是归咎于外部势 力,特别是达赖喇嘛。在2013年9月至11月,在西藏的一个县发生的事件凸显了镇压的力度:截止于2014年9月1日,委员会的政治犯数据库记录了58起拘留案件,其中15起有人被判刑,最高刑期達18年。
•共产党和政府继续把经济发展作为实现“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和先决条件。据报道,当局拘留或监禁了一些藏人,原因是他们针对采矿活动、因采矿而没收 或强行拍卖土地或实施据报道对环境具有破坏性的开发项目进行抗议。另据报道,从拉萨市向西通往日喀则市的铁路于2014年8月“投入使用”,这是自 2006年青藏铁路的西宁-拉萨段开通以来竣工的第一个延伸路段。2009年以后,西藏自治区年鉴不再报告县级人口数据,因此无法进行人口分析。
• 在2014年9月1日,委员会的政治犯数据库包含639名据信目前被拘留或监禁的藏族政治犯,其中621人是在2008年3月10日之后被拘留或监 禁;44%的人是藏传佛教僧侣、尼姑、老师或祖古。过去一年里,被官员们拘留、监禁或殴打致死的寺院领导者包括久美楚臣堪布、噶玛次旺堪布、塔堆坚赞经 师、阿旺江白格西和克珠堪布。官员们还拘留和监禁了一批文化维权人士,包括作家楚臣坚赞、歌唱家格被、环保人士曲加和次拉。2014年6月,官员们释放了 刑期届满的电影制片人顿珠旺钦;直至9月1日,当局尚未准許他前來美國與家人團聚。
建議
委員會鼓勵美國國會議員和行政當局官員
○敦促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或其代表恢复接触,无先决条件地进行对话。对话的目的应当包括在西藏自治区(TAR)和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的多个藏族自治州、县保护藏族文化、语言、宗教和传统。中国政府如决定开展对话,可能导致对中国政府和藏人双方均有益的长期結果,並將在今後幾十年中增進地方和地區安全。
○ 敦促中国政府承认政府监管措施和党的政策在藏人自焚浪潮及其他抗议活动中的作用。向中国官员强调指出,强化使藏人感到不满的措施和政策不大可能促进“社会 稳定”或“和谐社会”。敦促中国政府避免使用安全和司法机制恐吓藏民社区,例如起诉和监禁据称与自焚者有关联或传播自焚消息的藏人。
○敦促中国政府避免使用干涉性管理方法和法律措施,停止侵犯和压制藏传佛教徒的宗教自由权利。敦促政府停止把达赖喇嘛视为安全威胁,而应把他视为藏传 佛教的主要导师。敦促政府尊重藏传佛教徒依照藏传佛教的选择和传统寻找和教育宗教老师的权利。向中国官员强调指出,通过强力推行监管措施、“爱国”和“法 制”教育以及反对达赖喇嘛的运动对藏传佛教徒施加更大的压力可能只会危害社会稳定,而不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2010年声称,达赖喇嘛1995年确认的班禅喇嘛更登确吉尼玛(Gedun Choekyi Nyima)当时正在与自己的家人在西藏自治区作为“普通公民”生活,请中国政府就此提供进一步信息。敦促中国政府邀请一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与更登确吉尼玛會面,以便更登確吉尼瑪能向該國際組織代表表達自己有關隱私權的願望。
○向中國政府表達尊重和保護西藏文化和語言的重要性。敦促中國官員尊重中国宪法中的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条款,不要利用安全部门、法院和法律侵 犯和压制藏人的此类权利,从而增强藏族文化的活力。强调有必要尊重藏人的愿望,允许在讲授现代学科时保持藏语和汉语两种语言的作用,而不要把藏人对自己的 语言和文化的热爱视为犯罪。
○鼓励中国政府在规划中国藏族地区的基础设施、自然资源开发以及定居或迁居项目时充分考虑藏人的观点和意愿。鼓励中国政府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此类项目的影响,并就此类项目的实施和进展状况向中国政府提出建议。鼓励政府就中国藏族地区的人口状况发布准确且全面的数据。
○继续向中国政府强调把和平的藏人抗议者和骚乱者区别开来的重要性;谴责利用治安运动压制人权的行为;请求中国政府提供以涉及抗议和自焚的“罪名”被拘留、指控或判刑的藏人的详细信息。在与中国官员会谈和通信时,继续提出以和平方式行使人权而遭受监禁的藏人的案例。
○ 鼓励中国政府尊重在国内旅行的藏人的行动自由,包括访问拉萨和其他藏族经济、文化、宗教中心;为藏人申请并获得合法出国旅行的必要文件提供合理途径;尊重 中国藏族公民在出国旅行后返回中国的权利;允许外国记者、非政府组织代表、联合国代表和美国政府官员访问中国的藏族自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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