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來自西藏的消息, 近期,西藏安多黃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同仁、澤庫兩縣公開開庭審理了英交加、吉合太日、南卡先、公白等四人。並以煽動分裂國家罪當庭分別判處英交加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吉合太日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南卡先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公白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當局對他們的指控是,英交加利用互聯網QQ聊天方式,向境內外傳播具有“藏獨”內容的圖片、文字及相關信息,並發表煽動分裂國家的言論;吉合太日明知他人自焚,先後三次為他人編輯、製作自焚者照片和具有煽動分裂國家內容的照片予以散佈;南卡先拍攝自焚照片並利用互聯網將照片、信息發給境外“藏獨”組織成員和境內其他人;公白製作、傳播具有煽動分裂國家內容的自焚者照片等多項罪名。在沒有任何公正審判的程序,以及辯護律師的情況下,草率的對他們判處重刑。
關於他們的進一步消息以及他們的背景資料目前還無法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