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當局指控西藏阿壩瓊曲(今四川省阿壩州紅原縣)三名藏人涉嫌今年1月18日自焚犧牲的楚群事件被判刑。
1月22日,當局發布通緝令緝拿古貢和索朗亞培,羅布多傑三人,通緝令中並稱,如果古貢和索朗亞培,羅布多傑三人向當局自首,當局對他們可以從輕發落,因此,自身清白沒犯下任何罪行的三人也就前往當地公安機關,希望得到公正的判決,可是當局就地將他們逮捕後關押在紅原縣監獄。
今年7月份,紅原縣人民法院召集一些鄉政府官員和部分職員,以及古貢等人的一些家人進行開庭。當地法院在判決時指控古貢等三人阻止撲滅自焚者身上的火而定罪,判處古貢和索朗亞培倆人四年徒刑,判處羅布多傑五年徒刑後關押在中國四川綿陽監獄。
今年1月18日,當地時間約3點15分,西藏瓊曲瓦切第二隊的(今四川省阿壩州紅原縣城)一位叫次仁平措(又叫:楚群)的年輕藏人,在該縣瓦切鄉派出所附近自焚抗議,中共長期對藏的殘酷政策自焚抗議,當場犧牲,終年2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