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於大海:
按照印度教的說法,喜瑪拉雅山是神仙出沒的地方。九九年一月,我應邀偕妻子訪問了西藏流亡政府的所在地、地處喜瑪拉雅山低峰中的印度達蘭薩拉。九六年不再擔任《北京之春》主編後,一直忙於經濟學的研究和教學,民運及社會活動已較少參加,但訪問達然薩拉機會難得,所以權衡下來還是去了。此行的一個重頭節目,是去拜訪達賴喇嘛這尊許多藏人心目中的活佛。我是在無神論的環境中長大的,盡管來美國留學後深受基督教的影響,信仰的中心至今還是孔子的仁義忠信那一套。但我同情藏人的苦難訴求,尊重藏人的文化,對有機會拜見藏人的佛當然也很感榮幸。
此行除拜訪達賴喇嘛外,也拜訪了噶夏(內閣)主席松南多嘉、流亡政府的其他官員以及青年會、婦女協會的負責人,參觀了兒童村、成人學校、難民招待所、文物檔案館、醫學院、議會、文化中心(諾布林卡)、大昭寺及一處尼姑庵。
流亡藏人的成就值得民運學習
在達蘭薩拉的五天,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的第一點感想,是藏人在流亡中取得的成就值得民運去研究、學習。五九年達賴喇嘛和八萬餘藏人逃往印度等國時,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同情和贊助,這是有利條件。但要在一個陌生、氣候與家鄉迥異的環境中生存下來,仍遠非易事。藏人不僅生存了下來,而且很快建立起具民主色彩的流亡政府。這個政府得到藏人的廣泛支持,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來自流亡藏人自願交來的“稅”。幾十年來,在達賴喇嘛和流亡政府的出色領道下,藏人建立起一個包括學校、議會、民間團體在內的相當完整的小社會。印度流亡藏人的生活水平並不算高,比起印度人卻要好得多。兒童村的孩子不少是孤兒。他們穿得有些單薄,玩具也比較少,但他們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大人也給了他們盡可能多的關照和疼愛。我在德里見到了數不清的印度乞者,在達然薩拉也見到一些,但從未發現一個藏人乞者。相比於德里和印度的其他一些地方,藏人集居的達然薩拉渾然是一片人間樂土。近年來,藏人的訴求獲得了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特別是眾多西方普通民眾的支持。而在世界各地流亡的藏人加在一起也不過是十幾萬,人數與以“六四”為理由獲得西方國家居留權的留學生及家屬差不多,比數以千萬計的華僑要少得多。
相比之下,海外民運的光景就差多了。八九民運後,國際上對民運也很支持,一些民運領袖在西方國家受到國賓式的禮遇。可是民運不久就開始滑坡。原因何在呢?我看最重要的原因,是國內民眾對民主的認同程度仍比較低。現在的中共當權者迎合漢人講實惠的心態,把自己打扮成大家發財的保證人。照我們看,民主才是國家長治久安、繁榮強盛的可靠保證。但民主的觀念在國內至今根不深蒂不固,許多人看不到民主與自己生活中的關係。八九民運是民運史最光輝的一頁,當時參與民運活動的人達到數百萬。但以中國人口基數之大,這數百萬人仍不過是總人口的很小一個百分比。相比之下,對“擺脫異族統治”的訴求,藏人的認同程度要高得多。五九年時,藏人可謂“全民皆反”。面臨認同程度高低的民眾,民運需要本著實事求是、推心置腹的態度,以最大的耐心去宣講民主制度的優越性。這也就是《北京之春》雜誌這些年來努力的方向。
民運滑坡的另一個原因,是內鬥不斷,遲遲建立不起一個公認的領導核心。藏人有經營政府的經驗,有傳統久遠的公認領袖達賴喇嘛,這是他們的優勢。民運既然沒有這些優勢,就應當去創造條件,彌補不足。可惜的是,這方面的努力在海外基本都以失敗告終。在體制方面,八三年中國民聯成立時,本來開了個好頭,可是八九年初的一場內鬥,又創下了隨意曲解章程和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先例。從八九年“六四”後不久直到九三年,我曾正式參與民聯的工作。在這段時間裡,雖然民運內鬥也未嘗中斷,由於“大局為重”的思想佔了上風,民聯及其兄弟組織民陣基本上是能按照規則運作的。九三年那次出現了退場、退選的華盛頓大會,標誌著海外民運在體制建設方面的大倒退。此後民運組織不但山頭林立,而且因人昜法的事例屢見不鮮,幾乎到了翻手為雲、覆手是雨的地步。結果大家在體制方面的共同語言越來越少,有心支持民運的人因搞不清楚各組織間的恩怨高低只好敬而遠之。
在領導核心方面,不但藏人有達賴喇嘛,許多國家的反對運動亦有公認的領袖人物,如南非曼德拉,波蘭有瓦文薩,緬甸有昂山蘇姬等。“六四”後不少人希望嚴家其扮演一段類似的角色,但九一年我出任中國民聯主席前,他在民陣中就已經不起主導作用了,而當時離“六四”還不滿兩年。九二年民聯、民陣圍繞著組織合併問題出了嚴重分歧。當時正值王若望來美,我便在舊金山的一次會議上首先提議大家支持他出任合併後組織的主席。我當時並不很了解王若望,也聽不懂他講的上海話。但我覺得他畢竟是民運的一面旗幟。而且剛來到國外,沒有介入派系之爭,應能起到緩和矛盾的作用。當時很多人表示贊成我的提議,可是後來我發現,有的人自己另有小算盤,表示贊成是假意的。當然可能有人確實是看法變了。但一些人由擁戴變到攻擊的速度太快,是不能見容於“忠信”的。去和這種人共事、交朋友就很麻,因為說不定哪一天他們會翻臉不認人,突然來個“反戈一擊”。自從有了王若望出任主席的說法,對他的攻擊就一波高似一波。後來王若望擔任了民運協調會召集人。這本來是個虛而又虛的職位,可是九五年他又被從這個職位上拉了下來,誰勸都沒用。
正像國家需要公認的首腦一樣,民運也需要公認的領袖。推舉一位領袖也不是說要讓他永遠在位,只要能有那麼幾年的穩定就夠了。推不出公認的領袖也不是說要讓他永遠在位,只要能有那麼麼幾年的穩定就夠了。推不出公認的領袖,反映出民運的幼稚。也讓人對民運是否有力擔負起天下興亡產生懷疑。談到較有條件當領袖的人,連一些出以公心的民運朋友也會馬上挑出一大堆毛病,說此人這個觀點不對,那件事處理得不妥。他們忽略的一點是,許多看起來關乎原則的分歧,比起大家對民主理念的共同追求來,幾乎是微不足到的。有人說中國人有九件事意見相同、一件事意見不同時,也會互相杯葛,不去合作幹任何一件事。我看到民運內無謂的爭吵時常想到,這個說法用到一些民運朋友身上倒是滿合適。至於日常事務的處理,誰也難免有差錯。一味強調甚至誇大這些差錯,也是目光狹窄的表現。花些時間去幫助同志避免或減少差錯,對民運要有益得多。這些關於領袖的道理藏人很明白,可是民運中的一些聰明人就是弄不懂。
現在海外民運在重演“捉放王若望”那一幕,只不過主角換成了魏京生。一些人對他的攻擊,又上升到新的高度。有人甚至附和中共的說法,說魏京生七九年洩露國家機密,使民運蒙羞。民運的體制、領袖問題,至今仍待解放。
達賴喇嘛可去中原傳教
我的第二點感想是,藏人在傳揚佛教方面可以對中原文化作出重要貢獻。中共多年來對宗教的仇視是有目共睹的。範文瀾在反映當權者觀點的《中國通史簡編》第三編中說﹕“佛教是一種宗教,即是宗教就永遠與真理背道而馳,只能做蠹國殃民的事”(北京1965年版第599頁)。文革結束時,藏區的寺廟大部分遭到破壞,中原的宗教活動也幾乎絕了跡。改革開放以來,宗教在各地都有所恢復,基督教的發展尤其迅速。這反映出在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破產後,民眾對信仰的渴望和追求。藏傳佛教由於始終有流亡人的維持,是佛教中保存比較好的一支。如果達賴喇嘛去中原傳教,相信很多人會接納藏傳佛教,而這對其它教派的發展也會有所推動。
對達賴喇嘛去中原傳教,不少漢人有強烈的低觸情緒。我的看法是,思想、宗教自由的理念落實到實踐上,即意味著的允許乃至鼓勵各重宗教的和平競爭。我不是佛教徒,但我願意看佛教以及其它宗教的傳揚。當今世界上的主流宗教都貫穿著仁愛精神,所以宗教的發展對社會的和諧與進步是有益的。西方國家對宗教活動給以減稅待遇,也是基於這個考慮。
中共政策可能逼出分裂
我的第三點感想是,中共的強硬政策可能導致中國的四分五裂。這一點,九五、九六年中共對臺灣的“武嚇”就是證據。武嚇的結果,是助長了臺獨主張的社會基礎,打擊了從“民族大義”出發推動兩岸統一的人土。
成吉思汗的時代早已過去。當今世界上,最強大的武器是民意,相比之下武力征服和武力威脅的功效要差得多。孔子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就是說,想叫別人心悅誠服,要靠德政而不是武力。作為一種理想,孔子的話在民意至上的今天特別值得人們去追求。海峽兩岸的統一本來有相當基礎。中共九五、九六年飛彈一打,再想統一就難多了。中共再蠻幹下去,就真可能逼出臺灣獨立來。西藏的問題也有類似的一面。由於有鄧小平、胡耀邦較為溫和、善意的態度,達賴喇嘛本已在斯特拉斯堡提出西藏留在中國內的構想。中共後來的強硬態度,反而使北京與達然薩拉的關係陷入僵局,使西藏問題的解決又變得遙遙無期。
鴻溝要靠愛心和智慧去架越
我訪問達然薩拉的最後一點感想是,漢藏兩族人民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要靠愛心和智慧去架越。中共的強硬政策是解決西藏問題的巨大障礙。但即使這一障礙不存在了,由於漢藏兩族間的鴻溝,西藏問題也未必應刃而解。許多漢人聽到“獨立”二字便會怒發沖冠。一些人在給《北京之春》的投書中說,如果民主意味著西藏獨立,那麼還是民主好。在我們看來,政治也好,國家也好,都要以民意為基礎,以民生為歸依。但這種“寧要統一的專制,不要分離的自由”的不理智心態在漢人中很有市場,不是很快能消除的。達賴喇嘛在和我們會面時提到,盡管他一直願意與漢人交朋友,但“六四”以前甚至民運人土也不願與他接觸。
另一方面,藏人也有自己的問題。我在漢人中屬於比較同情藏人的苦難和訴求的。但我對藏人的不少說法贊同。
最突出的問題,是“西藏”一詞的地理定義。我在達然薩拉看到的所有地圖上,“西藏”都是漢人有時說的“大西藏”’即包括漢人定義中的青海以及四川、甘肅、雲南之一部分,總面積約是西藏自治區的兩倍,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的四分之一。我多次聽藏人講,藏人的觀念裡沒有大西藏、小西藏之分,他們所說的西藏都是指大西藏。在談歷史時講大西藏(這裡姑用漢人的詞匯)是不成問題的。我看過一些上世紀未和本世紀上半葉西方人繪制的地圖,上面的“西藏”雖然沒有藏人講的那麼大,比西藏自治區倒確實大得多。但藏人並非僅在談歷史時才講大西藏。藏人主張的西藏獨立,實際是大西藏的獨立。在八九年出版的《西藏法律地位》一書的前言中,流亡政府新聞與國際關係部部長洛弟嘉利說﹕“……本書中的各種意見均證實,西藏今天的地位是一個在非法佔領下的獨立國家。”我從流亡政府得到的一本“西藏之聲”編的小冊子,題目就叫“西藏﹕一個共產中國非法佔領下的獨立國家”。“非法佔領下的獨立國家”這個提法,隱含著(大)西藏獨立或曰恢復獨立之訴求。
這就引出了一個難題。今天在大西藏境域中生活的人,漢人多於藏人。主張大西藏獨立的人,因此需要回答一個問題,即獨立後這些漢人怎麼辦。與獨立宗旨相容的答案只有兩個,一是讓漢人當二等公民,二是把他們送回中原。我認為,這兩個答案都是不能接受的。從理念上說,漢人也是人,應享有與藏人同等的人權和政治權利。中共的移民政策與大西藏漢人人口的增加有直接關係,但移居的漢人本身是無辜的。從感情上說,作為一個漢人,我對漢人的命運當然關心。幾年前一批福建農民乘“金色冒險號”非法來美時,我和一些朋友還出於手足之情為改善他們的境遇呼籲。如果有人要區別對待已在大西藏紮下根的漢人,我當然無法贊同。
我以前和現在都不希望獨立。但我在思索後意識到,一個主張民主的漢人,只要接受民族自決的原則才能自圓其說。反對民族自決的原則,邏輯上的終結便是訴諸非正當強力,也就是對民主的異化。不過,要將民族自決的原則落實成一個可操作的方案,有不少具體問題需要討論。九四年我曾在《北京之春》發表過“關於西藏和民運的民族政策”一文,試圖將自決的原則具體化。我的結論是,應當“允許西藏、新疆這兩個地區自決。如果公民投票(按﹕指不分民族的投票)贊成獨立,則允許獨立,條件是﹕一、新建國家裡的人權(尤其是漢人的權力)有切實保障;二、接受現有邊界(按﹕指自治區邊界);三、中國的戰略利益得到照顧。對留在中國內的少數民族居住區,允許高度自治。”我現在仍認為這三個條件是合理的。
就西藏而言,我提出“接受現在邊界”,是因為自治區境內藏人仍佔絕大多數,有實行民族自決的條件。而在大西藏實行(藏人)民族自決,就缺乏條件了。我在同一文章中指出﹕“中共做了許多對不起藏人的事,但這個責任不應讓那些被強迫送到藏區漢人承擔。有些事情盡管不合理,但既然已經發生了,要想完全徹底地消除其影響就像想使時光倒轉一樣,是不可能的。”有人提出,既然是民族自決,為什麼漢人也參加投票?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民族自決權是人權的廷伸。行使人權,條件是不直接損害他人的權利。同樣,行使自決權也不能直接損害他族成員的權利。
有些同情藏人的文章,對藏人是否有自決的權利避而不談。又有些贊成自決的文章,對邊界問題避而不談。其實,真要解決西藏問題,這兩個問題都是無發避開的。
或許有人會說繼續提大西藏獨立的訴求,與中共談判才有籌碼。我的看法是,藏人沒有說服漢人接受大西藏獨立的任何可能,因而直接、問接地堅持這個訴求只會強化漢人的反感,是不明智的。
在同達賴喇嘛的交談中,我發現他是很現實的。達賴喇嘛很明確地表示,如果藏人能真正自治,不獨立也有很多好處。我贊賞達賴喇嘛的這一立場。達賴喇嘛多次提到解決西藏問題要走中道(中間道路)。我在贊成之餘,還認為“有條件的自決”(加上自治區以外藏區的自治)是初始的中道,而“自治但不獨立”或可成為較理想條件下的第二段中道。
既然談到了藏人的訴求,就不妨再多幾句。中共當局說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並以此證明西藏不能獨立,這當然是荒謬的。歷史上怎麼樣,並不能證明今天該怎麼樣。但我在達然薩拉發現,流亡政府在宣傳中對歷史同樣談得太多。流亡政府的小冊子《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就用了很大篇幅講西藏與唐元明清各朝關係。其實,歷史上的歸屬,是很難講清的。一些西方人寫的歷史書,與藏人自己的講法就有很大出入。依我看,藏人在爭取自治、自決的鬥爭中,只須強調以下三點﹕一、藏人的語言、習俗、宗教與漢人不同。二、藏人曾在拉薩有自己的政府,五零年以前的幾十年裡處於實際獨立狀態。(這裡講“實際獨立”就夠了。如果講“法律上獨立”,也會引出不必要的問題。比如藏人常將中國政府曾與英國、西藏政府以平等身份參加過一九一四年的西姆拉會議,作為中國間接承認過西藏獨立的證據,並將英、藏簽署而中國拒簽的協議,作為國際上承認西藏獨立的證據。這些說法其實是很有問題的。首先,英、藏簽署的協議規定中國為西藏的宗主國,這一規定僅因中國的拒簽才未生效。換言之,協議表明西藏是願意接受中國的宗主國地位的。其次,協議也規定將“內藏”和“外藏”區別對待。最後,英國對西姆拉會議的參與甚具強權色彩,對此漢人是普遍反感的,因為歷史上英國曾倚仗洋槍洋砲攻殺過漢人。)三、過去五十年裡,藏人在中共統治下受盡了苦難。把自治、自決的訴求建立在對歷史的特定解釋上,就難以獲得漢人的認同,同樣是不明智的。
還有,藏人在與其他少數民族力量聯合時,尺度要把握好。各少數民族的人權當然都應得到尊重,但在自治、自決的條件方面,各族有根本性差別。我從流亡政府得到的一本《共同聲音》,是九二年由“東土耳其斯坦、蒙古、滿洲和西藏各人民聯合委員會”編的,其編輯和助理編輯都是藏人。按照刊物的說明,這個委員會“是為了實現以上國家人民的目標建立的,委員會以達賴喇嘛為知導力量和共同發言人”。這裡“以上國家”的提法,我認為是傷害所有漢人感情的。說西藏是個國家還有所依據,但“東土耳其斯坦”(新疆)和蒙古(這裡明顯是指內蒙古)早已算不上國家,而且歷史發展到今天,內蒙古已是漢人佔多數,連(蒙)民族自決的可能性都沒有了。至於滿洲,三、四十年代確實有過一個國,不過那個“滿洲國”是靠日本人的刺刀建立的。滿洲國的建立,逼得許多漢人流浪到關內,我的祖父就是那時被迫拋離在吉林的妻兒隨國民政府南撤,最後跑到重慶的。我贊成藏人在爭取基本人權的鬥爭中與其他民族聯合起來。但藏人以任何形式把自己的奮鬥目標與滿洲國或內蒙古國聯繫到一起,都至少是十分不明智的。
我認為,在爭取漢人同情方面,藏人應向臺灣學習,九八年臺灣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訪間大陸時,提出兩岸統一要以大陸的民主化為條件。這個說法區分了中共當權者與大陸人民,對爭取大陸人民的認同十分有利。中共當局不敢象反駁大西藏獨立那樣反駁辜振甫的說法,因為反駁的結果只能是暴露自己專制的本質。流亡政府盡管人力有限,還是應能堅持將中共當權者與廣大漢族民眾區分開來的。作為朋友,我期待著流亡政府在這方面的成功。反對中共專制的鬥爭,只有以漢人為主體才能成功。
(原載《北京之春》雜誌一九九九年三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