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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第六次会议,由于后续的会议议程因未达到会议所需的法定人数,因此,9月28日,西藏人民议会秘书处发布声明宣布,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第六次会议的剩余议程将推迟举行。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西藏人民议会会议因未达到必要的法定人数而不得不休会七日以上,大会将延期举行。 为此,西藏人民议会议长和副议长应共同作出休会决定。
来源:西藏人民议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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