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西藏人權報告(概要)

概述
本報告將揭示中國政府高壓統治下的西藏民族和藏人的人權橫遭蔑視、踐踏的事實。
至1997年底為止,至少有1216名西藏政治犯還在中國政府的監禁中。其中有295名是女政治犯,39人是未滿十八周歲的少年政治犯。已知至少有六名西藏政治犯在監牢中喪生。
中國政府為了根除爭取西藏之自由、獨立的愛國者而展開所謂的嚴厲打擊活動,並在各寺院進行所謂的愛國主義教育,在愛國主義教育運動中,凡表示不滿或反抗者均被趕出寺院或被逮捕;由於愛國主義教育運動,至少有2827名西藏人被趕出了寺院,165人被逮捕,有六名僧侶在暴虐下喪生。中國政府在西藏各宗教和文化中心大肆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運動,這一運動還將繼續在學校、單位及其他藏人集中區展開。
由中文代替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西藏語文。借口發展西藏而對西藏進行大規模的殖民,這種殖民對西藏人沒有帶來任何的好處。對西藏婦女強製進行墮胎和絕育手術以控製西藏民族人口的發展等,中國政府通過諸上措施,正在實施消滅西藏的宗教、文化、民族、傳統並試圖在各領域推行將西藏完全中國化的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
在過去一年裡,中國政府加強了對宗教信仰自由的壓製,從1996年4月開始的所謂嚴厲打擊犯罪活動中,在西藏專門針對佛教僧侶,以各種暴虐手段強製他們丑化、攻擊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承認中共所立假班禪是真的,承認西藏在歷史上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以及強製藏人放棄愛國思想等。
到1997年為止,至少有2827名西藏佛教僧侶因此被趕出寺院,165人被逮捕,35人被迫自動離開寺院,九名僧尼由於不堪中共暴虐而喪失生命。目前,中共政府加緊控製新入寺人員,不僅嚴控各寺院的僧侶指標人數,而且不許十六歲以下的孩子進入寺院。
中國政府將其推行愛國主義教育視為一次重大的勝利,稱在1787座寺院的四萬六千名僧尼中,對三萬人進行了愛國主義教育,並宣布這一愛國主義教育不僅在各寺院,還要在西藏社會推廣。

言論和思想自由
自中共侵入西藏以來,中國政府完全禁止西藏人民的言論自由。在1997年,已知至少有16名西藏人由於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而被中國人逮捕。
1997年中國政府修改《刑法》,將反革命罪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罪,其改變的主要原因是藏人反抗中共壓迫的抗議示威和散發張貼標語、傳單、西藏國旗等行為都是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逮捕的。

政治犯
藏人由於行使信仰、言論、集會、思想等最基本的自由和權利而仍有1216人在中國政府的監獄中遭受非人道的暴虐,其中有295人是女政治犯,39人是未滿十八周歲的少年政治犯。有約85人的刑期超過十年以上徒刑,這意味著他們將在毫無自由的監禁中度過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時光。
十一世班禪和其父母仍處於中共的關押中,由中國政府任命的班禪轉世尋訪小組組長恰扎仁寶齊,由於忠實於自己的信仰而被判處六年徒刑。
達納久美松保(71歲),他已在中共的監牢中度過了四十一年,如不被加刑,他將在公元2011年獲釋。
政治犯羅桑丹增(28歲),阿旺秋沛(31歲)被判刑十八年。才仁頓珠(66歲),索南頓珠(24歲)被處十二年徒刑。朋措尼仲(29歲)、吉美央金(28歲)、丹增圖旦(27歲),阿旺松卓(21歲),監贊卓嘎(27歲)等人由於在扎什監獄頌唱西藏獨立歌曲而被加刑十二至十八年徒刑。

隨意逮捕和拘押
大部分西藏政治犯都被中國政府隨意逮捕和關押,1997年有九十六名西藏人被中國政府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判處八年等有期徒刑。
由於中國政府的嚴密控製,西藏的許多內幕並不為外界所知或很久以後才為人所知,如1996年底說明有204名西藏人被中國政府逮捕,但另有53名1996年被捕的西藏人到1997年才為外人所知,因此1996年目前已知的被捕政治犯人數是257人。
1997年中國政府解釋說已修改了《刑法》,但對藏人,根據中國政府的政治需要而無視公正的法律途徑,隨意逮捕、判刑的行為並無任何的改變。對西藏政治犯隨意逮捕,而在沒有明確罪名指控的情況下長期關押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在判刑時,許多西藏政治犯被剝奪在許多時候僅具象徵性的辯護或尋找辯護律師的權力。
在關押、審訊期間嚴刑拷打逼供,在修改過的法律中加上了危害國家或泄露機密的罪行,1997年有七名藏人被指控是西藏流亡政府的間諜而被捕,其中除一兩人有曾去過印度的記錄為“證據〞而外,其他人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證據。

暴虐
在1997年,已知有七名藏人由於遭到中國軍警的毒打而喪失生命,其中江央成列(25歲)被中國軍警以電刑處死;噶桑達瓦(29歲)在關押兩年半期間,由於經常性地遭到中國軍警的電擊等暴虐而被迫自殺;朋措央吉女(20歲)在中國軍警抽取其脊髓水後立即昏迷不醒並導致死亡。
監獄守衛對藏人使用各種刑具進行拷打折磨,以槍托砸擊、拳打腳踢、使用高壓電擊、關在黑牢中、置於冰屋中、從犯人身上抽血等這些令人發指的暴虐在西藏監獄幾乎每天都在發生,如有一個西藏政治犯被獄警銬在發燙的煙囪上長達二十四小時,直至雙手完全潰爛為止。

失蹤
中國政府繼續實施秘密逮捕不經過正常的法律程序而秘密關押造成失蹤。如由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確認的十一世班禪及其父母,從1995年5月開始被中共秘密拘押至今失去蹤影。1997年已知有九名藏人失蹤,其中有些是16歲的少年,中國政府一直不向外公布拘押的地點和刑期等,他們的父母由於不知自己孩子的生死情況而心急如焚。
另外今年才得知還有四名藏人在1996年失蹤。

種族區別對待
中國政府在人民代表、教育、工作、住房、衛生等權益方面極明顯地進行民族區別對待政策。
在西藏,掌權的官員基本上是由中國人組成,即使各寺院的所謂民主管理委員會也由中國當局任命的中共工作隊的人員充任;
在所謂的西藏自治區,藏人正在失去就業的權力,而卻被徵調去進行無償的勞動。
1997年有七十餘名西藏籍導游以曾去過印度為由解雇,代替他們的是來自中國的導游。
藏人在中共統治下正在喪失了一切就學的權力,凡入學的必須交納高額學費,還要自備課本、桌凳等,包括西藏大學在內的各學校招生時以中文進行考試,對藏人學生不進行西藏宗教、文化、歷史的教育。
另據多份證詞表明:藏人到醫院就醫去需要交納醫療費,但許多中國人就醫卻是免費的。
藏人就醫不管病情如何嚴重,首先必須交納八百至一千元的定金,有一些藏人因無力交納定金而因此喪生,在住院期間,每天一張病床要交20元,普通的一次吊針要收200元左右。

婦女權益
從1986年中國政府加緊壓製西藏佛教開始,西藏婦女在已遭受非人暴虐的情況下,又有237名尼姑給趕出寺院。
1997年被監押的婦女政治犯已知的達295人,其中已知十一人被處十年以上的徒刑。
有一名婦女懷孕三個多月,被捕後由於強製站立二十四個小時而造成流產。
1997年,已知至少有883名婦女被強製絕育,其中一名因此喪生;三名婦女則產下死嬰。對懷孕的父母處於重罰。
對婦女進行絕育等手術時使用各種不配套、不規則甚至銹跡斑斑的器械。1996年底在拉薩市所屬各縣進行為期二十二天的計劃生育工作,期間有308名婦女被推上絕育手術台,其中一名在強製實施絕育手術時造成死亡。
在西藏自治區的建頓鎮(音譯–譯注)凡十六歲以上的婦女全部被迫采取絕育或避孕措施。中國政府規定西藏人只能生育兩個孩子,超過次數將被罰1500元至3000元人民幣,而且超生的孩童長大後將得不到教育和工作的機會。
避孕或絕育活動風行整個西藏,同時卻大量移民,使西藏民族的生存面臨危機。

兒童權益
1997年中國政府隨意關押、逮捕少年兒童,這些少年的信仰、教育、文化之權益橫遭踐踏,對這些被捕的少年和其他犯人一樣不讓有代理人或與家人見面,由於行使言論自由,有39名西藏少年被中國政府逮捕關押,其中包括最年幼的十一世班禪喇嘛。
在中國統治下,三分之一的西藏學齡兒童完全沒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在西藏各城鎮的學校是針對移民之後代而建立的,西藏孩童入學不僅要交納高額的學費,而且由於入學考試等完全采用中文也使許多西藏孩童喪失了入學的機會。
對西藏佛教寺院的教育方面進行壓迫剝削,中國政府不僅嚴控僧侶人數,而且希望入寺為僧的西藏人必須給中國官員送更多的錢才能如願。
從1996年開始的嚴厲打擊犯罪活動中,已知有613名西藏少年被趕出寺院。
1997年四月,所謂西藏自治區的中國官員將小學教學中以藏語為主要教學語言的並未具體實施的書面規定修改為以中文為教學主要語言,西藏兒童不僅不能享受西藏傳統的服裝和西藏食物,而且在西藏傳統節日中也不予放假,但與他們毫無關系的中國民間節日卻給予假期,不許擁有達賴喇嘛的照片,對西藏孩童予嚴苛的處罰等,例如讓西藏學童漂洗學校或教師私人的衣物,以及無償地讓學生在各工廠勞動,甚至以橡皮筋、馬鞭、電線、棍棒等作為體罰6至12歲小學生的工具。

移民
中國政府對西藏的大量的人口遷移,西藏人一直將其視為威脅其民族生存的最主要的危險。
從1994年開始,有六十餘萬中國人以六十二項工程以及發展西藏為借口移民西藏,以發展經濟為理由的大量移民使西藏人在自己的家鄉成為少數民族,在西藏,藏人雖僅有六百萬人口,而中國移民已有七百五十萬人口。
對移民西藏的中國人,中國政府在提供住房、工作、教育以及各種社會利益方面給予特殊權力等。

生存權
中國政府雖聲稱在發展西藏的經濟,實際上由於中國政府的上述政策,西藏人的生活陷於極大的困境中,特別是西藏農牧區帶來極大的困難,中國政府官員不考慮西藏的實際情況而在藏人中徵收名目繁多的超額的賦稅,西藏農牧民每年要交納土地、牲畜、皮、毛、肉類、黃油、糧食、奶子、奶酪、飼料、藥材、牛糞以及根據地方特產而加派等各種名目的稅項或攤牌、費用。對藏人徵派如此繁多的稅項,卻沒有為西藏人帶來任何的利益.藏人雖未能得到文化教育的機會或安全保護,但仍徵收退休稅和教育費等。
1997年初,在拉薩的非本地人亦被徵稅,其中包括朝聖者也被迫交納人頭稅。

結束語
中國政府一直宣稱集體權力優先於個人權力,但對西藏民族恢複、延續、發展民族文化的集體權利卻橫遭剝奪踐踏。1997年5月,中國政府宣稱佛教要適應社會主義而不是社會主義適應佛教;1997年七月,所謂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奎圓又說佛教僅僅是西藏文化的一個部分,西藏文化要融入中華文化之中。
聯合國召開第五十三次人權會議時,為了避免世界各國與中國就人權問題發生正面沖突而努力在各國之間推動和談,因此許多國家在與中國政府的官方接觸中均將人權問題作為主要的議題之一。中國政府釋放一倆個西藏政治犯以及在國際人權文件上簽字等,完全是為了防止世界的譴責,以及為了維護與世界各國的商貿利益而作出的,這一切對西藏的人權狀況並沒有任何實質的改善。處於中國侵佔下的西藏之人權特別遭到嚴重的侵害,中國政府不僅有計劃地踐踏西藏個人和集體的權力,而且還對西藏的民族和文化區別對待,1997年西藏的文化、宗教、政治權益等諸方面遭到嚴重的侵害、壓製,西藏的各宗教、文化中心、學校、單位等社會各個領域的嚴密統治使西藏的民族、宗教、文化正在有計劃地被毀滅。

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會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